《重返狼群》观后感
更新时间:2022-08-08 17:06:21 观后感 我要投稿
《重返狼群》观后感(通用25篇)
看完一部作品后,这次观看让你有什么体会呢?这时我们很有必要写一篇观后感了。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重返狼群》观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重返狼群》观后感 篇1
今天我看了《重返狼群》这部电影。影片讲的是一个野生动物画家去若尔盖大草原画画的时候,救了一只父母双亡的小狼格林,把他带回城市抚养长大。最终让他重返狼群的故事。
让我吃惊的是,狼和人居然能够这样亲密地相处。每当格林妈妈叫它回家的`时候,就会唱歌,格林喜欢跟着妈妈一起唱。他能帮牧羊人把羊赶进羊圈,还和狗成了好朋友,学会了狗叫,居然忘了狼嚎。
更让我吃惊的是,狼根本不像我们想的那样冷酷无情,他特别会感恩,还很聪明。一次,格林妈妈在冰上崴了脚,没法行走了,格林居然花了四十分钟,从另一个山头上牵了一匹马回来给妈妈骑,还把妈妈推上了马。
严冬的时候,大家的干粮快吃完了,格林妈妈偷偷用两块压缩饼干,换了格林藏在雪地下面的野兔。格林发现有人偷了他的野兔,刚开始很生气,但当他看到压缩饼干的时候,就明白了,原来妈妈也很饿。大家都认为他下次藏食的时候肯定会躲着他们,但第二次它却故意藏在老地方,让妈妈看见。第三次它竟直接把捉住的野兔放在雪地上,闻了一闻就走开了。
我很疑惑,格林妈妈这么爱他,为什么还要让它重返狼群呢?原来野生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它不属于谁,只属于大自然,而且狼是群居动物,独狼无法生存。格林妈妈想让它独立,所以费尽心机,终于让狼群接受了格林。
在回去的路上,格林妈妈看见了一家专卖狼牙狼皮的店子,其中有一张狼皮袍,就是用620张狼头皮拼接而成的,多么让人心痛的数字啊。野生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但那些盗猎者仅仅是为了赚些小钱,就轻易杀死了不计其数的生命。
在自然界里,人和狼拥有同等珍贵的生命,我们完全可以友好相处。让我们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珍惜动物的生命吧!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不穿皮草大衣,让盗猎者无利可图,也就间接的保护了狼群。
《重返狼群》观后感 篇2
今天看了纪录片电影《重返狼群》。一个很好的电影,看电影的过程中很多感慨,很多悲痛,看到小狼对着电视机学习狼嚎,看着小狼第一次在草原上奔跑,看到格林一步步长大,格林为他受伤的妈妈从山的那边牵过来一匹马……电影结束的那一幕,我感到一种怅然若失。感觉着内心的那股子野性和自由在同全世界的温情道别。我也更深刻地感悟到,自由从来都不是没有代价的。牺牲生命也不会如此痛苦,格林牺牲的是这世上最温情的守候……
电影画面粗制滥造,但是瑕不掩瑜,遮掩不了电影本身想要表达的追求自由和信仰的内涵。我不想俗气地说一句:“狼,终归属于草原。”我也不想俗气地说一句:“是狼先天的基因。”当然,这是存在的,与生俱来的狼性,命中注定的奔跑。但我更想说的是,格林的命运是其他的那些被射杀、被圈养的倒霉的狼们所不具备的,他遇到了懂得他的妈妈,那个把他养大,陪着他一步一个脚印重新拾起梦想和本来应该属于他生活的妈妈。美好的故事总是如此,不可能一直凄惨,也不可能一直痛苦,只是在悲喜之间不断转变,最后,故事的主人公心灵上总有美好的蜕变。格林就是如此。谢谢格林跟他的妈妈,让我们看到了这样一个故事,让我们知道在这世上,有这如此纯粹的亲情。她是真的懂他。“他的捕食是虔诚的”,“格林!快跑……”““还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自由。”“我是爱你的,你是自由的”……格林如此幸运,而微漪同样也是如此,因为格林,她重新认识了世界,她的心重新拥抱了自然。
“他的捕食是虔诚的,不是我要杀,而是我想活。”很多人说只有人拥有信仰,看到格林的妈妈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想那些人应当感到羞愧,狼的信仰才更加纯粹,更加虔诚,草原上的狼对于自身的行为都是心存敬畏,我认为我这么说是谨慎的:当狼奔走草原上,那是我所看到的最虔诚的眼睛,那是我所看到的最深重的步伐,他们心存敬畏,他们心有所终,他们才真正懂得不忘初心。
当一匹被人们饲养过的狼重新奔走在草原,他的身上已经完全没有了在人世的痕迹吧?我没有看见,他记住了最深沉的感情,但是在自然中,在草原上,在天地之间,他只能高傲地生存,迈着高傲地步伐,这是我们人类所能够看到的高傲,但他的内心是否真的那么高傲呢?这无从得知,狼的`命运让狼无从选择。其实格林也无从选择,在电影落幕的那一刻,格林奔向他的同伴前,风对微漪说:“把他带回来吧,这里太危险了。我们养他一辈子。”微漪没有那样做,那并不是微漪的选项,不舍地分离是无从选择的结果。在真爱面前,永远没有选项;在信仰面前,永远没有选项,在自由面前,永远没有选项。
格林幸运地奔向了属于他的自由,道别了这个世界上最温情的守候。看到这里,我忍不住转头看看观众们有没有人在哭泣,有没有人在沉思,我也希图释放出自己内心的沉重……
在这个俗气的世界啊,在这个电影中,人类俗气地用他们俗气地方式破坏着自然,破坏着狼灵魂深处的傲慢,那些故事在无数电影中早已经展现,贪婪的人类猎杀狼群,制作袍子,几百只狼头皮做成袍子……格林是狼中之人,微漪却成了人中之狼。可是我们经常骂人“狼心狗肺”的狼,是这最傲慢的人类。人类的傲慢和狼的傲慢还不同,人类的傲慢充满了血腥,而狼的傲慢确实骨髓里的粗犷。我不想再呼吁人们保护野生动物,这毫无意义,我想说的是,人类只能满足自己的贪婪,却无法令这世上最虔诚的灵魂屈服,无法令这世上最高傲的性格屈膝。
格林奔向了属于自己的自由,但是,他的一生并不是结束,而是刚刚开始。福祸难测。愿你的母亲为你祈求的活佛保佑你能够度过风浪,让你用属于狼的方式结束这一生。
不得不矫情一下的事,身为人类,我羡慕格林,格林的生活是我想要的生活,自由,是的,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人的内心也存有野性吧,或许不是野性,而是内心最纯最美的那一面在用最深邃的声音呼唤着人们应当奔向自由,踏着草原上的风,翻过大海中的巨浪。
我最亲爱的,你听到内心深处的呼唤吗?如果你听到了,我们就可以做朋友了。
用微漪的一句话结尾吧。
我是爱你的,你是自由的。
也恰恰是因为你是自由的,我才是爱你的。谁会爱上蜷缩着的灵魂呢?谁会爱上没有表情的微笑呢?
虚伪的人世因为自己的花样的利益而大概会爱上跪着的灵魂吧,大概会爱上邪恶的笑脸吧。我想重复一遍这句话:人类,只能满足自身愚蠢的利益,却无法令这世上最高傲的灵魂屈服。
我是爱你的,你是自由的。
《重返狼群》观后感 篇3
对于格林来讲,这可能是它这一生中最幸运的事,父母双亡,兄妹尽丧,而自己侥幸逃脱死神的魔掌,被一位秀丽的姑娘救下,而不是暴毙于牧民的枪口下。《重返狼群》的故事也由此展开。姑娘抱回格林时,他才一个月大,毛发乱蓬蓬得披在它身上,走路也还时不时摇晃几下。孔子曰:“人之初,性本善。”我认为这话在狼身上也仍然适用,格林的眼神干净得看不见一丝污垢,那蔚蓝的色彩如同若尔盖大草原的天空一般澄澈,仿佛看得到格林那幼小纯净的心灵。
很快,格林两个月了,它的身体已经长得有些规模了,大的像一只小牛犊,爱玩的天性却仍然没改。为了让格林不再啃咬电线,姑娘在电线上涂上了芥末酱,这可把格林害惨了,四处乱窜,抱着头叫唤……然而,随着格林的成长,问题接踵而至:格林有时窜出家门,在大街上闲逛一阵子;有时又在大半夜狼嚎……最后,姑娘决定将格林送回草原。
毕竟世世代代都生活在草原,格林一到草原,就毫不惧怕地上窜下跳,到处撒野。在草原的两个月,格林学会了抓捕野兔,旱獭,也会感觉周围的环境,决定未来的天气。一次姑娘生病了,格林扒着窗户,哼哼唧唧地发出犬科动物特有的声音,表示担心自己的主人。它又刨出地里储存的食物丢给了姑娘。
最后格林找到了伙伴,回归了狼群,应对伙伴和主人,它的本性使他选取了伙伴,选取了独自生存,独自应对大自然不可反抗的力量。它是一匹狼,一匹真正的若尔盖大草原,作为狼王儿子的狼!在别人的屋下饱食终日,断然不是一头真正的狼,在这草原上有骨气的死去,才是一头狼应有的作风!
本以为影片到这就该结束了,然而并没有,之后的影像记录,简直令人发指!视频中他们到了一家草原县城中的小店,店家拿出了一罐头狼牙,从一头活生生的`狼嘴中拔下来的狼牙,而之后的那一幕真正的,令人简直无法再冷静。商店里还售卖着一种衣袍,用的是用留下的狼皮拼凑的,而这些所谓用剩的狼皮,正是狼头的皮,一百头狼的头皮!秀丽之下掩盖的正是扭曲的人性,它们都曾是草原上独当一面的霸主,却被贪婪的人类制成了衣物,衣袍上无神的窟窿眼,以前拥有着多少纯洁纯净无瑕的魂灵!这是一件血淋淋的衣袍,寄载着多少狼的怨恨,这就是人类自私的铁证!仅仅因为人类聪明,人类进化得更快,因为拥有杀戮的潜力,就如此这般伤害无辜的生命,那么这有又与几万年前那些只会动用蛮力的猿人有何区别?人类早就失去了对于生命的敬畏,无论是这一件衣袍,又或是狗肉节这类事件,都是人类为了满足私欲而衍生出来的病态现象。人类就这样在生存上一步步进化,却又在人性上一步步退化,深居在人类根性里的恶魔,渐渐露出了爪牙……
格林重回了草原,而人类自身的问题并没有解决,生命不分高低贵贱,恳切期望,人类能怀着对生命最初的敬畏,在人性的大道上选对分叉口。
《重返狼群》观后感 篇4
很多人非常痛恨狼,因为狼们总是杀牲畜,人们把它看成恶魔,于是人们想方设法地杀狼,试图赶尽杀绝,人们如愿以偿,一望无际的草原找不到一头狼了,却处处可见草原鼠偷晒的牧草、以及隐藏在牧草下能致牛马失蹄摔伤的洞穴;牛羊可以吃的牧草越来越少,草原沙化越来越严重,城市沙尘暴天气越来越多……这就是人类,掌握着现代高科技的人类,做事只顾眼前,不管子孙后代的人类。
人类只能顺天意,不能逆天行。《重返狼群》也告诉我们,人类不能藐视草原文化,不能践踏生态自然平衡,人类要与其他动植物共生共存,只有这样,才能建设地球这个和谐家园。不知道我们现在懂得这个道理算不算晚,希望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希望我们能为子孙后代造福积德。
读完这本书我感觉精神上受了一次洗礼。作者写下这本关于狼成长经历以及真实狼性最细致客观描写的书,因为狼和生态是密切联系的,爱狼的人必定是爱草原的,保护狼的人越多,保护草原的力量就越大。刚开始,感觉小狼跟小狗没什么区别,但逐渐地,我发现它有很多地方跟狗不同,它的.自由精神,它的顽强拼搏,它的竞争性。无论处于什么样的逆境,都会让自己活下来,让自己变得更强大。
《重返狼群》观后感 篇5
《重返狼群》,这部书让我时而潸然泪下,时而觉得宏伟雄壮;有时令我心酸,有时令我欢笑……总之,使我欲罢不能,感触颇深。
这本书讲述的是作者奇迹般地将一只濒死的小狼救活养大并成功放归狼群的故事。
我们小时候接触过很多关于狼的童话,像《小红帽》啊之类的。那些故事里的狼都是凶狠、蛮不讲理、残暴的,总之都不是什么好形象。而词典里与狼有关的词语,也都像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子野心……全都是贬义词。就这样,狼很凶残的形象已经深深扎入了人们的脑海里。而作者却用文字塑造了另一个狼形象:重情重义、顽皮、有孝心……谁也想不到,那条半大小狼会在“妈妈”病时,在窗前日夜守候,还会刨出珍贵的存粮给“妈妈”;在“妈妈”被藏狗追赶时,它会不顾伤痕累累去救“妈妈”;大雪封路,断粮断食,它会将自己捕得的猎物与“妈妈”分享……这些片段是最动人心扉的部分,它们让我看到“狼”这个动物纯真美好的一面,是的,狼捕猎时的场景是很血腥、惨不忍睹,但那是为了生存,难道我们屠杀动物的'景象就不血腥了?人们还屠杀的是无辜的动物,并过度屠杀,而相比之下狼吃食还绝不浪费,那么我们不是连狼都不如吗?
在看这本书之前,我还看过另一本描写狼的书《狼图腾》,那里面的小狼悲惨死去的情景令我心酸。同样,在《重返狼群》这部书中也有许多令我心酸的事……还记得书中有一段话,是写一只与小狼格林相仿的流浪狗在都市被车撞死,而车主却“怪叫”地奔驰而去,而这种事在当时数不胜数;更有许多狗被屠杀卖给狗肉馆子……看到这里,我都为狗感到心酸,如此忠诚的宠物竟也被如此屠杀。狗啊,杀怕了;狼啊,杀绝了;人啊,还要怎样做?
更让我动情的是最后小狼格林回归狼群的时候。天地之间,万仞银亮,悠远狼嗥,回归亲族,千古奇迹!每当我看到这儿,我都是热血澎湃。也对作者期盼格林回归狼群的决心而感到敬佩。她与世隔绝,远离人群,历尽艰辛,甚至做好了成为狼群“一道主菜”的牺牲准备。而对于自己亲手养大、百般疼爱的小狼格林,一天突然要离自己而去,是会多么的不舍啊。所以我不得不说,做出这样的决定是很坚难的,这是一种积淀已久的情感……
这部书颠覆了我心目中凶狠的狼形象,让我透过文字看到了“不自由毋宁死”狼精神;让我领略了狼的足智多谋;让我感受到了狼的尊严、威武……
《重返狼群》观后感 篇6
影片记录的事情本身是超乎人们想象的。一匹狼与一对夫妻的真实生活。一匹被人抚养长大的狼,成功重返狼群的纪实。影片以格林的成长时间为横轴,以一匹狼和两个人的点点滴滴为纵轴,为我们展现了一个带给人震撼的真实事件。美丽的画家李微漪在草原写生听到狼王被杀其妻殉情而独留可怜狼崽的消息,在出事地点附近与小狼开启了生命的相逢。她带狼回城市,又带狼重返草原,教授狼狩猎技巧,帮助狼一路找寻狼群,最后成功重返野生狼群。试问,哪一段记录不出人意料,哪一段记录你会选择去做?你会将野外捡到的一匹狼没有任何负担地带回城市的家?你会带狼回到草原,教授它捕猎技巧?你会在荒无人烟的地方追踪野生狼群,只为帮狼找到它的家?我们大多数人在心里问自己,答案几乎是做不到。所以这对夫妻是“圣徒”,一如李微漪和格林在皎洁的圆月上圣洁的剪影。
这里没有一流的编剧,但是记录片的台词是那么睿智而又充满爱。
“狼为什么总是对着月亮狼嚎?”“因为月亮里有兔子。”微漪和亦风的对话,有趣而又智慧。人们为什么总是背着一个目标去努力,因为那里有梦想。
微漪说:“我要给你写一部真正的格林童话。”格林能够真正的作为一匹人类养大的.狼返回狼群;微漪和亦风能够真实地记录下他们在一起的所有影像,分享给世界上所有的人一部美丽的成人“童话”;人类重返童年时期和动物和自然最和谐的相处,天人合一。
微漪说,为了“自由”不再带回格林,尽管格林有被猎人捕杀的危险。特别是600多头狼的狼头皮做的袍子,让我们感受到人类的残忍,闭眼的岂止是一头头狼,还有更多的生灵,还有自然……微漪深刻理解了狼,深刻理解了人性,成长就意味着可以去追寻一份自由,哪怕路上充满各种危险。一切都值得。为了格林的自由,一家三口的生活,是那么的真实。微漪和亦风也曾为在城市中抚养一匹狼而发愁。但是,当他们开始了,努力去做了,才发现原来他们的力量无穷,可以战胜一切困难。
这里没有明星大腕,没有先进的设备,但你看到一匹狼与一对夫妻的精彩生命。
格林和妈妈(微漪)嘴对嘴分享一块大白兔奶糖。所有母子父子为他们温馨相处的画面而落泪。
微漪在草原冰面上行走。因崴脚而无法行动。格林瞅了她一会儿离去。微漪告诉亦风用高倍望远镜看好格林,不用管她。镜头中的格林,经过了仔细挑选,挑了上次藏族孩子来看望他们时骑的那匹有马鞍的马,一路用嘴叼着马缰绳经过了一个多小时拉到了微漪身边,并把马缰绳放在了微漪手里,又开始在后面推她起来。亦风好久没有说话,我想在这一个多小时里,他一定被感动得哭了。这是一匹多么聪明而又爱“妈妈(微漪)”的狼。
在荒无人烟的地方,他们建起了一间简易的小房子。但大雪封山,物资没有办法运到这里了。他们一起挨饿。微漪和亦风实在饿极了,偷挖了格林埋藏的兔子,而换上了两块压缩饼干。格林没有找到兔子,只是默默地吃了饼干而去。第二次,格林又叼着它捕捉来的兔子跑来。亦风猜测,它一定会换个地方埋。但让人潸然泪下的是,格林还把兔子埋在了老地方,而后深情凝视小屋良久。
狼心狗肺,狼子野心,狼狈为奸……这些成语,此时在我脑海中闪现,其实不了解,并不代表事实的真相。狼王之妻,还有格林,还有收留格林的荒野狼群,其实这些狼已有“人”心和“仁”心。微漪和亦风这对夫妻人性的光辉,让太多的人自惭形秽。他们在做什么?在追求什么?又会获得什么?留给我们更多地思考……
《重返狼群》观后感 篇7
暑假对于各大院线来说无疑是旺季,就在各类带着不同卖点的电影纷纷上映时,我只选择了一部我认为最值得看的电影,那就是《重返狼群》。
小时候,我最喜欢的动物有两种:猫和狼。但是因为小时候没有很多时间去接触动物,所以最初关于它们的所有启蒙知识都是来自于黄春华的《猫王》、杨红樱的《笑猫日记》、沈石溪的《狼王梦》、姜戎的《狼图腾》和《小狼小狼》等等这些文学作品。长大后,我依旧十分喜欢这两种动物,除了每天过着“云养猫”的生活外,和这两种动物有关的消息都能引起我的注意。我第一次听到《重返狼群》这部电影的那天也正是它要在我现在所待的城市下映的那一天,当时我看了一下电影简介后就立即决定要去观看它,观看过后我觉得这部电影没有让我失望。
你可能都没有听说过这部电影,因为它与同期上映的所有电影都不一样。《重返狼群》是没有正式演员的一部更加偏向于纪录片的电影,两位主人公分别就是这部电影的制片人和导演,并且电影的前半段也都是用手持DV拍摄的,所以一个发生在七年前的故事能够这样接近完整的呈现在我们面前真的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本片的制片人和导演也就是李微漪、亦风夫妇,他们在一次到川西若尔盖草原采风的过程中救下了一只父母双亡的小狼,并给小狼取名为“格林”。他们把格林带回成都的家中养了三个月,但最终还是决定让格林回到它出生的`地方。然而格林从小就没有在狼群生活过,所以如果贸然将它送回草原的话无疑是让没有任何生存技巧的小狼再一次走向死亡。幸亏本片的主角李微漪女士是一个十分懂草原知识的人,对于格林来说,她就相当于是一个“狼妈妈”的角色,会教小格林捕鼠兔、捕鱼等等。当然,期间还发生了一系列很感人的事情,最终格林在九个月大的时候成为了中国第一只成功重返狼群的狼。
我认为《重返狼群》这部电影是十分值得全家一起观看的,因为在镜头的真实记录下我们能看到小狼格林的种种“通人性”,但同时我们也能看到人类用620张狼头皮制成的一条毯子的“疯狂行为”。尽管这部电影因为排片量相当少所以导致社会影响并不大,但它最终还是取得了让一个以狼为主的野生动物保护区获批这样有着长远意义的成果。
《重返狼群》观后感 篇8
今天,我和同学一起去看了电影——《重返狼群》。
女主角救了一匹失去父母的小狼,为它取名“格林”,并带回城里家中喂养。
慢慢地,她发现格林并不适合在城市里生活。于是决定把格林送回它自己的'家——若尔盖大草原。
在大草原上,她认识了牧民亦风。他们开始教格林捕食和生存的本领。但是有一次,格林跑到了狗群学起了狗,女主角意识到狼不能跟人生活在一起。所以她和亦风决定把格林送回属于它的群体——狼群中。
他们在山上盖了一间简易的房子,住在那里观察、寻找狼群的踪迹。历经了千辛万苦,他们终于找到了狼群,并成功地把格林送了进去。告别的时候女主角哭得泣不成声,但还是恋恋不舍地离开了。
过了一段时间,女主角还是不放心格林。于是,她再次来到若尔盖大草原。正好发现有一群盗猎者在追赶格林!赶跑了盗猎者之后,她甚至有点后悔把格林送回大草原。但是,亦风说了:“自由比生命更重要。”……
看了电影后我很感动。在寻找狼群的过程中,女主角的脚崴了,格林竟然用嘴给她牵了一匹马过来!这让我觉得它太聪明啦,还很有感情。我也开始喜欢这匹小狼了。虽然我也不舍得小狼离开,但还是亦风说的对,爱它就给它自由吧!
《重返狼群》观后感 篇9
在人类的社会中,狼是一种凶残、奸诈的恶兽,与狼有关的成语基本都是贬义的,如引狼入室,狼狈为奸等,狼是狡诈的象征。但,狼真的没有情感吗?
在《重返·狼群》中,一只刚出生便被抛弃的狼——格林,被它的“妈妈”画家李微漪带回家哺育,教它捕食,完完全全地保留了它那份狼的本性,但格林却很爱它的'“妈妈”李微漪一一这或许就是“铸定式记忆”吧。在它妈妈得肺气肿而不得不去成都治病时,它一直趴在荒凉的草地上,凝望着它妈妈离开时走的那条路,等待着,等待着……哪怕大雪纷飞,也能在雪中找到它的身影。十五天后,它妈妈终于回来了。黄昏的夕阳照耀在草原上,一人一狼在那儿共舞。
但不久,她发现了问题—一格林竟学会了狗吠,这对于狼而言,是一种莫大的耻辱,它妈妈心中便升起了送它回狼群的念头。后来,有人想要抓它,李微漪阻止了,却让她坚定了送格林回狼群的念头。于是,李微潲开始寻找狼群,在狼山,格林还未一岁时(一旦过了一岁,狼群就不会要他了)终于回到了狼群。
其中的一幕令我印象极为深刻李微漪在冬季寻找狼群时(只有这时狼才会聚在一起捕食),由于大雪纷飞,加上外出时间过长了,他们的干粮已宣布告罄,只剩些压缩饼干。于是,她不得以换了格林的猎物——一只兔子,这令他们饱餐一顿,而在格林藏食的地方,却只有两块压缩饼干。第二天,格林又开始藏食一一藏的地方与原来的竟完全一样,藏好后,又回过头朝它父母的家望去,显然,它早已知道了事实,但它仍如此做。
在狼群接受格林,并一起走后,她们一起回到了小镇,它妈妈在小镇上看见卖狼皮的,其中有狼牙,据他们说是从活狼嘴里拔下的。对于那些邪恶的人他们是狼;对于格林,它是人。这才是“人中之狼,狼中之人。”在结尾盗猎者妄想盗狼,李微漪在早已知道有枪的情况下,依旧让格林及狼群入保护区。对格林仍怀着亲情的妈妈又与格林见了一面,夕阳之下,人狼共舞。这是母子情但这又何尝不是人与动物的真情呢?狼有情感,亦通人性,你若对他好,它必感恩于你;你若对它恶,它必百倍偿还格林为狼,亦为人,乃“狼中之人”,盗猎者是人,也是狼,乃“人中之狼”,这才是恶狼。
母子(李微漪与狼)之间的感情,似山似海,人与动物的情,坦诚相对,方能海誓山盟。人类应该想一想与动物如何相处了。
《重返狼群》观后感 篇10
从这个影片里,虽然完全没有提到,但是看完整部影片,你能够发现,两个主角有着十分深厚的动物学知识;从狼的粪便是名片交换、深冬时节是一条成年孤狼加入狼群的最好时机……等不经意间提到的话,都透露出两人的博学。
第一次这么真切地听狼嗥看狼嗥,发现狼找到食物也会挖个坑先藏起来,观看群狼的围捕……这比任何纪录片的介绍都更直指人心,更让人了解狼的习性,让观众自己看、自己听,自己观察,然后自己想到;这个片子里有太多的细节,有太多有力量的画片,草原日落、人狼共舞,男主时不时的幽默话语……都无不透露着一种“取舍的智慧”。
第一次深刻认识到,人有好人,人一样有坏人,坏人你根本说不清道理,坏人能够坏到骨子里,拿打狗棒分分钟就残杀一个生命。再一遍遍说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那里是野生动物保护区是多么的无力。所以当你看到张620只狼头皮做成的袍子,再想想每一只狼在野地是如何艰难生存的时候,要泪奔也就很自然了。
格林不愧是狼王的儿子,十分聪明,有它独特的.地方。
小时候会开电视选频道,从电视学习抓鱼;
在草原跟狗混在一起的时候,居然学会狗叫,以至于要加入狼群太紧张了,打招呼先叫出声的居然是“汪汪”;
愿意和它的人类妈妈一起唱《传奇》,真的有看到它在乐;“妈妈”生病的时候,急得不明白怎样好,只能把它最珍贵的藏在土里的食物扔进来;
大雪封路,人类的粮食告急,先“借用”了格林的私家珍藏,格林一下就发觉了,人以为格林下次再藏食物肯定得换地方了,但是下次,冬天食物那么紧缺,格林还是“藏”在了老地方,并往房子这边看了一眼,告诉他们,还在那里好找;
“妈妈”脚崴了走不了路,用嘴叼着牧民的马的缰绳,花了四十分钟的时间去牵马回来让“妈妈”坐,即使这是一个有意为之的镜头(因为男主能够打电话,能够找牧民来帮忙,都比这个快速有效),但这还是一个隽永的画面,会长久地留存在观众的脑海里。
其实在草原上要救助的狼、更可怜的狼多的是;想想那620头不能冥目的狼吧,只是格林让男主、女主遇见了;这部片子也没有更深的好处,就是为了纪念已经加入狼群、也随时能够被坏人抓捕的格林,“虽然活着很重要,但是自由更重要”,是狼就得用狼的方式活一场。
自然界为生存的杀戮是自然的规则,“不是我想杀你,而是我要活”,但是人类的那种无明的冲天欲望真是罪恶滔天,但是个人是无力去改变的,只有做好你自己,控制好你的欲望,并像动物那样真实地活着。
最后说芊芊观影的状况。
嚎啕大哭三四次,流泪数次,我最后都惊着了,不明白为什么要哭,一个很小的分别,她都能涕泪四流。
出了影院问她,觉得电影好看吗?她说,“不好看,太让人感动了”。
《重返狼群》观后感 篇11
看了之后,完全没有想到关于影片评论的两种声音会这么激烈,以至于热门里面的留言讨论都能打那么一长段,格外的真情实感。首先要表白格林,他真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狼,他勇敢真诚善良,到哪儿也找不到这么笨的狼了,到哪儿也找不到这么聪明的狼了。对于影片的专业性没有什么好说的,他们本来也不是做这个的,评论里哪儿来那么多电影大师啊,真是好笑,影片一开头也说的很清楚了,而且还写了“这是一部由故事亲历者自拍的影片”吧。
其次就想说说格林,第一次与女孩分开后的重逢,开心到打滚,那一定是女孩之前对他的倍加呵护,才会让格林与她分手后那么思念她,等了一个冬天(此处表白格林的侧脸好好看),不管别人猜测摆拍什么的,格林的喜悦是真实的。格林为什么不怕人,他从小跟女孩长大,他哪里知道人心险恶。那次饿的不行了,格林的过冬藏食被女孩拿出来吃了,亦风还说格林以后肯定要换地方藏了,结果怎么样,格林逮了兔子还是放在那里(到哪里找这样笨的狼啊)。这部电影里面长篇大论的某些人就像想象着狼会换藏食地方的亦风,他们看事情只看部分,并且狭隘。
女孩脚踝受伤,格林从山那头牵了一匹马过来(到哪儿找这么聪明的狼啊),这个过程看的`人暖暖的。里面那张大狼皮,真的触目惊心,多少只狼的眼睛再也睁不开……故事很短,实际上很长,格林的十个月不是随随便便那样过去的,如果你没有因为寻找狼群为格林回归而饥饿过,请不要攻击他们俩人。后面女孩犹豫过纠结过,尽管她听到“我们养他一辈子”的话也没顺坡下驴,她深深的知道,他是属于大草原的,她也是这么实践的。她帮助他恢复狼性,学习捕食和独立,她让他懂得怕人,她不畏寒冬只为帮他寻找狼群回归。
对于那些细枝末节,走路不牵绳带到城市等等一些,也没有人说她就是对的啊,但是照顾小狼,我自我比较一下,我肯定做的不会比她更好了。还有对剧情加工的说法,好歹这是人家亲自拍的,才有了这个纪录片的存在。
这个片子的意义还在于后面的几句话,“世界首例由个人抚养长大后成功重返狼群的狼”,很多人只把注意力放在了女孩长长的睫毛上(假的真的我并不关心),提到的若尔盖大草原那一段有人提吗,单纯嘴炮很过瘾,带来的仅是快感。能把别人想的太复杂的,自己也未必简单,没有人刻意站街,也别老骂这些人圣母了,你们并没有很高尚。这片子是给格林的,是给若尔盖大草原的。
《重返狼群》观后感 篇12
这天下午有幸看到了一场点映的电影《重返狼群》,看完之后感慨万千,说实话,这是迄今为止,唯一一部令我在电影院泣不成声的一部影片,我惊叹于小狼的聪颖,感动于它的忠诚,震撼于它与狼妈深厚的情谊。
这个电影是真实的一个纪录片,作者李微漪是个生长在川西的女画家,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仅五天的小狼,从此开始了与狼共舞的生涯。她把小狼带回都市喂养,并为他起名格林。这个时候的小狼如同刚出生的小狗一般可爱,亲昵的依偎在狼妈怀里,把这个女人当成了唯一的依靠。
起初,我总觉得这匹狼与狗很是相似,没什么区别,但是慢慢的我发现区别真的很大。首先狼崽成长十分迅速,其次聪明无比。当小格林一个月大的时候就开始自己打开电视,惬意的趴在沙发上看电视了,而且它只喜欢看有关狼的纪录片,其他的台都不喜欢。当看到电视里的一头狼去世的时候,它也跟着哀鸣起来,差点惊动整栋楼的居民。吓得美女狼妈以后看电视时,居然说别让格林看那些悲情片,省的它晚上又鬼哭狼嚎的。还通过看电视学会了抓鱼,嘿嘿,真是没话说,小格林把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发挥的淋漓尽致,如此聪明好学并应用于实践,真的是一名不可多得的好学生。
两个月大的时候,有一天突然走丢,把狼妈着急的四处寻找,最后最后透过各种途径寻回了格林,然而它伤痕累累,差点被汽车碾死。随着时间的流逝,小狼崽越发的变大,狼性也逐渐显现出来,吃肉的时候那种气势真的很凶猛,谁也别想抢它的食物。狼妈家里还有一条狐狸犬,格林却总是与这个小伙伴相处不好。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同时也陷入自我确定的茫然和没有同伴的孤独,对人类的不设防更让他的都市生活危险丛生。李微漪决定带他回到草原,让他重返狼群。其实我特佩服这位女画家,在偌大的若尔盖草原,环境恶劣,缺衣少食,氧气不足,她竟然能够在这种地方待了长达半年时间。
初到若尔盖草原,狼妈在帮忙牧羊人赶羊群进圈的时候总是很困难,于是小格林就出来帮忙赶羊进圈,放牧人连夸格林聪明懂事。狼妈还手把手教小狼抓兔子,抓各种小动物,由易到难,处处保护着小格林。小格林也一天天长大,但是终究是从小由人抚养长大,对人个性亲切,不怕人,狼性很弱。狼妈很是担心,在好友亦风的陪伴下,寻找狼群,期望帮忙小狼融入狼群,重回狼群,但过程并不顺利,寒冬已至,他们的食物也不多了,小格林把抓到的兔子藏在了雪堆里,狼妈悄悄的取出,与好友亦风共享,亦风担心小狼生气,然而下次小狼还是把它抓到的.食物埋在了同一个地方,并且注视着他们,看来小格林是故意给他们吃的,明白这种天气他们也饿,那一刻我为之感动。
有一天,狼妈出门放牧的时候,格林死死的拽着狼妈的裤腿,甚至还撕破了,狼妈没有明白继续出门,结果途中遇到了很大的冰雹和大雨,回来之后病情加重,一向咳嗽不已。小狼一向在窗外守候,担心不已,还悄悄的取回自己藏了好久的一个兔子从窗外扔里进来。由于病情加重,不得已回成都治疗,小狼追了好久,十好几天,小狼一向坐在山头凝望,狼妈最后痊愈归来,小狼开心的蹭着,跳着。
找寻狼群之旅仍在继续,一天小狼陪狼妈一起出去,有一块结了很大冰的湖泊,小狼去走了一圈之后回来,硬是拽着狼妈不让走,狼妈执意前行,结果掉进冰窟,扭伤了脚,无法前行。小狼徘徊了好久之后,走了,你们能想到吗?它翻过了一座山头,在马群里找了好久,最后牵动了一匹马,它嘴里衔着缰绳,一路给拖过来,把缰绳交到了狼妈的手里,天哪,这格林的智商简直逆天阿。
之后,经过两人的无限努力,最后发现了狼群的踪迹,于是他们想尽一切办法将格林送回了狼群,格林是一步三回头阿,而且眼睛还湿了,我第一次了解到了狼也是会哭泣的,其实大千世界,动物远比人活的真性情,谁对它们好,它们清清楚楚,且万倍的回报,这一点我真的觉得人越来越不如动物了。
话又说回来,狼妈回到山下,看到了一家商店专卖狼牙以及狼皮大衣等物品,其中一件衣服令我震撼,那是一件由620只狼头皮组成的衣服,活生生的620只活泼可爱的狼阿,就这样被人披在身上,作为炫耀的工具,我不明白穿上这件衣服的会是谁?他们到底知不明白这些狼躲过了多少春秋,熬过了多少岁月,才能幸存下来,然而却成为人们御寒和炫富的工具。
若尔盖草原是位于青藏高原东部边缘一块特殊的区域,气候湿润,然而近些年来却逐渐沙化,这是野生狼群最后的生存地带,但也在逐渐不见,狼群已没有了生存的空间。我认为,人类的发展和进化已经严重的伤害到了我们的朋友,所有的动物们。大街上随处可见的野生驴肉,狗肉,等等,人们什么都吃,越难得的东西他们越要吃,仿佛这就能显示出他们的高人一等似得。却不知,就因为这些人莫名其妙的食欲,多少无辜的生命葬身,他们毫无过错,请问都是同样的生命,为何如此差别呢?人们阿,醒醒吧,别再执迷不误了,不要让我们的虚荣心,毁掉我们最珍贵的朋友。
看着狼群们生活的最后一片草原也在沙化,我恳请大家从我做起,减少使用一次性筷子和塑料袋的使用,从我们做起,保护环境,给无数个小格林创造出一个祥和的净土。
《重返狼群》观后感 篇13
《重返狼群》这部电影是以纪录片的形式向我们展示的,它以格林的一个个故事作为时间轴,给我们呈现了看似是在远方,却又感觉近在眼前,仿佛我就在那片草原,与格林玩耍,帮他返回狼群一样。仿佛这不是看进去的记忆,而是,感受的记忆。这部电影是由李微漪亲手拍摄,按她所说这部电影有百分之98是当时现场拍摄,是真实生活,只有百分之2是后续拍摄的一些场景。
格林是一匹狼,狼性是根本,却在着狼性中透露着人性,从小跟着人们生活的格林,理解了一些人的美好性格比如:他懂得尊敬关心过自己的人,当女主人生病的时候,它不停的拍打窗户,甚至抓来野兔放在窗口。当女主人因身体患病必须去城市里看病时,格林独自在大雪中等待了15天,可见这是多么忠诚,这别说是一只狼了,我认为就算是一个人都不可能在雪地里等人15天。从这里我看出了狼对人们的`的真实情感,我认为,动物对人们本不是抱有警惕性与威胁性,使人们原本对它们屠杀是它们有了保护自己的意识,所以才对人们抱有警惕性。
在这部电影中,又一幕使我触目惊心,也可以说的让我最心痛,也是最令我与女主人感同身受的就是看到那些牧民卖的狼皮大衣的时候,起初,我认为就是一些见钱眼开,主顾自己利益而不顾别人感受的人,我并没有过多的在意,毕竟这样的人社会上多的很,但后来我听李微漪讲到,这是用620张狼颈毛做成的衣服时,我心里一颤,这么多狼,是我想都没想到过的,拿这么多狼皮去做一件袍子,这真的值得吗?这到底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沦丧,在我眼里他们不是人,甚至连动物都不如,动物都有人性,懂得忠诚,关爱照顾过自己的人,不冷血,而那些牧民,甚至脸不红心不跳的说出那些皮和牙是亲手从狼身上、狼嘴里拔出来的,真不知道他们的良心是怎么过去的。
当人们对另外一种物种提出质疑时,请先审视好自己的行为,如果自己的行为给别的物种带来了伤害,那就不要怪别的物种给自己带来伤害。我们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重返狼群》观后感 篇14
野生动物画家李微漪于2010年在若尔盖大草原写生时偶然救下了一只刚刚出生的小孤狼,他的父狼被盗猎者杀害、母狼吞食了投有狐狸药的肉殉情而死,她把小狼带回了成都,并起名叫格林。故事这短短的开头,就已经落上了一层浓浓的童话色彩啊!
小狼崽太可爱、太聪明了,相比之下我们人类更为熟悉的狗忽然之间逊色了很多。李微漪虽然是个未婚育的女孩,但她抚育小狼崽的方法简直令人称奇,不仅教他狼嗥还每天给他看狼的纪录片。在城市里屋檐下长大的小格林,喝着牛奶吃着肉,与小狗和平共处于一室,甚至还看着电视学捕鱼,一个月大就会自己开电视和使用遥控器了!还时不时从小区院子里的睡莲池中叼回红鲤鱼!但偌大的城市终究不是草原狼的立身之地,格林三个月大的时候,李微漪和男朋友亦风一同重回草原,开始了对格林的野化放生之路。
狼天性热爱自由,小狼崽第一次见到大草原就撒了欢儿疯跑,但他究竟是跑回了妈妈身边。幼小的格林,不具备捕猎的基本生存技能,直接放生野外必死无疑。再者,在城市里度过童年、被人妈养大的小狼崽,并不知道人类对于草原狼来说是巨大的威胁,不怕人也必将使他堕入危险之境。李微漪和亦风经过了五个月的艰苦努力,从教格林猎捕草原鼠开始,一步步野化,直到严冬来临之前找到狼群,放归狼群,因为独狼,是熬不过冬天的。这五个月困难重重,盗猎者用狗棒打过格林,格林终于知道不能近人;妈妈出门放羊遇上天降冰雹的恶劣天气,卧病在床小狼叼着猎物回来送给妈妈;妈妈回城里治病,小格林跟藏狗们玩儿的多,甚至学会汪汪叫,但他看到久别之后的妈妈时那狂奔的喜悦和飞身一跃的激动劲儿,所见之人莫不泪目。我不禁好奇“狼心狗肺”这个词是如何总结出来的.。
狼是有语言的。狼是群居动物,会团队协作,所谓打围。没有语言交流,何谈合作。李微漪和格林之间就有特殊的交流方式——用狼嗥声唱李健的《传奇》,哈哈,格林竟真学的像模像样的。李微漪坐在山头,格林抬起前腿搭在妈妈肩膀上,抬起狼头,一起对天长歌,这一片人狼和谐之境,比童话还美。
八个月大的格林终究还是回到了狼群,回到了草原,回到了属于他的天地之间。这里再也没有妈妈的庇护,他会经历猎物短缺季节的饥肠辘辘,甚至会被狼群排斥而攻击,但这是属于他的成长。他随狼群走了,终于消失于狼山之间,没有回头。
不到两个小时的电影,我又哭又笑。
我惊叹于狼的智商之高,学习能力之强。草原狼长久以来其实是跟牧民和平相处的,否则依着动物以食为天的本性,天天守着成群的牛羊不打岂不是怪哉?狼知道得罪人没好处,经历过文革时期的打狼运动,他们都能知道枪是什么了。狼在夏秋之际捕鼠捉兔,等于护养牧民们的草场;春冬之季,食腐清道,给草原扫除病害。寒冬之际,偶尔打几只牦牛,牧民也不在乎。因为这个平衡一旦破坏,引发的将是人类无力抗拒的自然惩罚。
《重返狼群》观后感 篇15
野生动物画家李微漪寻到了狼王遗孤,一段尘缘的开始。
印象比较深刻的是李微漪刚捡到孤狼的时候说的一句话:“救或不救,也许都是错的。但我想让它活下来。”有些事情本难决定对错,预测未来,但是敢于跟随自己心走的人却并不多。
狼太野性,不像狗,也不能像狗,城市绝对不是他的家。
所有生物皆爱自由,被困在动物园的狼瘦骨嶙峋,焦虑困顿,动物园,也绝不会是他的'归属。
所以,李微漪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帮忙格林重回狼群。
茫茫的若尔盖草原,浩瀚的蓝天,辉煌的夕阳,成群的牧羊,机灵的各种野兔,土狗,不得让人感叹造化之神奇,钟灵之毓秀。
为了帮忙格林重返狼群,李微漪和亦风在保护区叫牧民随便搭建了简陋的房屋,就在寒冷的冬季驻扎下来。
大雪封山,只靠着一箱压缩饼干和偶尔偷吃格林藏起来的兔子度过封山的时间。
高原缺氧,却还要随着格林奔跑,寻觅着狼群的踪迹。
寒冬,冰冷入骨,没有暖气。
地势难走,李微漪甚至崴到了脚,割伤了踝骨,亦风也不断咳嗽。
这是恶劣的自然环境条件。
但是,我觉得最恐怖的就应是恐惧吧。寻觅狼群,还是冬季饥饿的狼群,稍不注意,就会成为群狼口下之食。两个人,一个是野生动物画家,一个是自由职业的摄影师,若群狼发难恐怕无法全身而退,只凭着一腔孤勇和对格林的爱,去寻找狼群。
除了对抗狼群,还要对抗盗猎者。
我看一些影评,看到有人指责作为纪录片,这十分地不专业,而且制作粗糙,但是我想他们两人本来就不是专业做纪录片的,能凭着热爱,做到这个地步已经很不容易了。
也有一些人指责李微漪她们圈钱,我就不太明白为什么有些人总是喜欢用恶意去揣度世界。可能我太理想主义了吧,我总觉得亦风她们整理这段故事,拍摄成纪录片,是为了后续对野狼生存环境保护的呼吁。
李微漪从始至终,都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这格林,一向都是在做对它最有利的事情。从救回幼狼开始,到将成年狼放归狼群,但这并不是终止,其实李微漪在放归格林之后一向就在担心盗猎者会猎杀格林,所以我才觉得会有《重返狼群》的上映,更多地是为了宣扬保护野生环境。
而且,就算是圈钱也无可厚非,人家凭本事与热爱圈的钱,凭什么受到指责。我一向觉得在做热爱的事情,然后做到名利双收是一件很难得的事情。那些酸不溜秋的话语,恐怕是懦夫对勇者的嫉妒吧。反正我是没有勇气去拯救一只狼,更没有勇气将狼送回狼群,毕竟我最爱惜的是我的小命。所以,我永久不会有这样的奇缘和经历。
但是,我真的很羡慕阿,有人能像我幻想的生活方式一样去生活,随心而动,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想想真的很嫉妒呢。
《重返狼群》观后感 篇16
《重返狼群》是亲历者编撰成书,又花了七年时间、耗费了大量心血拍摄成的一部电影。
于视觉来说,它没有3D的触手可及,甚至没有特别稳定而清晰的镜头,但是这却是一种最真实的记录。
亦风与李微漪二人由若尔盖草原捡回了狼王的儿子,取名格林。在城市中逐渐被奴化到了只会狗叫的地步,但骨子里的狼性终究未泯。重归草原后,在二人的坚持下,它重新学会了一切捕食本领,重返狼群。格林,是首例由人抚养长大后重归狼群的野生狼。
格林是一条聪明的小狼,它爱看《动物世界》,自己学习捕鱼技巧,一看《新闻联播》就困倦地酣睡。到了晚上轻轻地叫,可是叫声却隐含着霸气与凌厉,足以惊起万家灯火丛丛点燃。影片前一部分用诙谐与幽默将格林这匹小狼幼时调皮捣蛋、机敏好学的形象展现得淋漓尽致。
对于一只狼来说,活命和食物是最重要的,可是它宁愿将食物埋在冰雪里等待李微漪二人来寻找。这相当于在高考的.时候,你心甘情愿把卷子给一个水平与你旗鼓相当的人抄是一样的。狼,护食是本能,是天性,可是在情感之中,它压抑了这种六亲不认的残忍本性。狼眼中,亦是饱含深情。
格林就是李微漪口中说的“狼中之人”。一匹狼,在草原艰苦的冰天雪地中,还可以顾及与自己相伴的人,跨越了种族的情感坚不可摧。在困顿中,每个人都可以是自私的,因为他们都想活下去,都想生存。人都是互相隐瞒的,在正常情况下,我们对每个人笑脸相迎,一旦危机当头而下,面具轻轻一扯就破了。格林是一匹狼,它没有面具,无论何时,始终如一,这或许是我们不及狼的地方。
通过格林的故事,影片还揭露了草原深处的蛀虫――盗猎者。盗猎本要小心翼翼,可是影片内的猎人大大咧咧地骑着摩托扛着枪。当李微漪询问之时,他们的脸上没有一丝虚心和恐惧,反而大笑:“上山打猎!”是不知道?是不懂?还是为了金钱利益已经失去了正义的心?拿狗牙当狼牙、割狼头皮制皮袄……这不是传说,是枪声和狼嚎交织的真实。盗猎者,是人中之狼。
打狼、杀虎、割鲨鱼鳍……肆意贩卖,在当初的年岁里,不考虑后果的捞取钱财。可当此时将它们保护起来,却依旧有无知的盗猎者去追逐它们,宰杀它们,剥夺了它们在草原、雪山放肆自由地奔跑的权利。禁锢了它们天不怕地不怕的勇气,让它们只得在一片区域活动,只能在一处山峰嗥叫。草原银白的月色下,这一片暗中的不宁,究竟什么时候能彻底消除。
纵然再多的电光火石、危机四伏,对于一匹狼来说,最重要的还是自由,那是胜于饱餐一顿和安眠一晚的一种崇尚。能够在坦荡翠绿的草原和寒气彻骨的雪山中狂奔,是在狼心中根深蒂固的信仰。
可能真的会有那么一天,狼群冲着圆月悠远地嗥叫时,所有人都静静地观赏,看到的不再是它们闪光的利齿、珍贵的狼皮,而是它们如翡翠般绿色的眼睛、高昂的头颅、雄壮矫健的身姿以及海阔天空般的自由自在。在草原上井水不犯河水,游牧的羊不再被狼群冲散,狼群也不再被枪声惊醒,只是和平地遥遥相望。
这还需时日,还需心愿和希望。草原正在逐渐沙化,狼群生存之地已经日益减少,我们应当尽最大心力去守护它们最后的净土。
格林的身影消失在地平线上,在九个月大时,终于重返了狼群。这是首例,也是一场发人深省的坚持和对自然界的呼喊――
守护狼群、守护草原、守护还未随着时间的漩涡消逝的一切。
《重返狼群》观后感 篇17
看完《重返狼群》这部电影,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曾不知狼与人为何会建立如此深厚的感情,更不知在双方饥饿的状态下,狼会把仅有一点食物让给别人,更何况是人。带着这个疑问,我查询了百度,当我得知这部电影是真实故事时,我震惊了,鼻尖情不自禁的酸了起来。
《重返狼群》这部电影主要讲了: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出生的小狼,从此开始与狼共舞的生涯。她把小狼带回家中,并给它起名为格林。两个月后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同时也陷入了自我确定的茫然和沒有同伴的`孤独。李微漪决定带它回草原,让它重返狼群,在草原上长达半年时间,从夏到冬,李微漪到处带着格林寻找狼迹,数次遭遇猛禽的攻击,天气突变,弹尽粮绝,长大后的格林佑着"狼妈”,格林最终重返狼群。
虽然这部电影并不是那么精彩,也不是那么,却让我受益匪浅,懂得一个个真理,其实狼并沒有我们想象那么可怕,它也不是有意去吃那些动物,而是为了更好地生存,如果它不那么做,后果可想而知。“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这句话对自然界最好的诠释。如果真要与狼作个比较的话,狼是没有人类残忍的。狼吃动物,难道人不吃吗?人类吃得品种比狼多,不信你到大街上走一遭,什么烤全羊,烤乳猪,红烧鸡,鱼鸭等,甚至把我们忠诚的朋友狗,也做成了火锅。若长期这样,恐怕可怜的动物会被灭绝了,大自然失去生态平衡。大家一起善待动物吧!
善待动物,还是很多人做不到,前段时间间,在合肥大街上一个男人带着一只四处乞讨,猴子没有讨到钱,男人就用皮鞭狠狠地抽打猴子,弄得猴子叫苦连天,周围的人目光转向男人,仿佛是对他的指责,又转向猴子,仿佛是对它遭遇的同情......
如果你说自己爱动物,那就行动起来吧。对它减少一点伤害,不要往它身上撒气,动物也有生命,也有感情的。就像此场电影中,连凶猛的狼也能与人共处。要善待动物,就像保护大自然一样,如果你不善待他,必将会遭到报应。
《重返狼群》观后感 篇18
上大学也有几年了,除了写下日记平常已经很少去写写类似文章的东西了,文字开始变得单调,突然都觉得自己以前的写的某些歌片段都很有文采范。
这几天买了一本书,是因为在这本书中的介绍中提及了《狼图腾》,记得以前初中的时候在表哥的介绍下,买了《狼图腾》,那时为了知道下面是怎么一回事“没日没夜”地看。所以这次看到这本书的介绍也就在当当网上把它买下。
慢慢的开始看《重返狼群》这本,或许是从一开始就没有《狼图腾》或其他小说那样的跌宕起伏,毕竟小狼格林是在“宁静”的城市中开始自己似狗的归隐生涯的,到了慢慢开始觉悟,开始长刺的时候,才开始为这个人类社会所不能接受的。作者“拉登”(她的藏名,实名我记不住)对格林的描述,唤起了我以前要养狗的念头,但是苦于各种的因为没有得以实现。而作者对于养育狼这个样貌似很恐怖的,确实很恐怖的事情却都能够做出自己的努力,蒙蔽父母将小狼格林带入自己的天地——“画室”。从作者描述小狼与“狐狸”争夺各种东西如:睡窝、食物等。这些跟小孩子做的事情,其实很相像、或许那时小孩并没有接受到所谓的教育,骨子里头仍旧残存的一丝野性。
当作者描述狼与羊的区别,羊不断地在主人挖掘地的沟之间来回地跳跃,目的居然就是为了将自己种群里面的弱者尽快的产生出来,而不是像格林那样在两家藏獒争斗时,在其他藏獒面前不足一提的小狼也要死命的加入到战斗中去。而这些东西描述的跟我们现在的好多的东西也能够匹配到一起去。这也让我想到以前做过的一本教辅书的插图,大概的意思是“两个人遭到了猛兽的'攻击,而其中袷的话是,我只要穿好鞋我就能比其他的快,那就行了”;就像小时候跟小伙伴们遇到“疯狗”一样,我想着就是尽快地撇掉那条恶犬,当看到它奔向其他人去的时候,心中怀着一丝的窃喜,虽说不是有意的,但是说起来还真的有那么的一丝愧疚啊。
更值得一提的是,作者与这头孤狼似等级而带亲情的关系,这头狼并没有像其他的家畜一样能接受人类的束缚,即便是最后勉强的接受了这个装饰,但是它必须是“领路狼”而不是“被领狼”。作者与狼的关系,我想描述出来,但是实在是乏力。它不像是我们生活中的有些东西,为了维系某种东西而去牺牲理应属于自己权利(自由、梦想)。格林仍然有自己的处事的方法,有自己的个性,而不像我们这些似乎更有思想的人们,忘却了自己的本源,忘却了自己姓甚名谁。
作者和《狼图腾》的作者姜戎描述中的狼,确实可以对照一下当今社会的现状,不仅仅是所谓的生态的原因,而是我们心中的价值、观念。好久都没有说这么正常的话了!
《重返狼群》观后感 篇19
草原上,狼群在雨中自由的奔放;楼顶的天台上,一只小狼却在雨中看着灰蒙蒙的城市,眼里流露着对自由的渴望。格林,小狼格林。你所需要的,或许只是一片能够让你奔跑的平地,或许只是一个属于你自己的土坡。嗥叫吧,格林!
你是一个渴望自由的个体;你是一个古老精神的继承者;你是一个桀骜不驯的灵魂。你在临界点上蔑视危险;在地狱的边缘拥抱天堂;在悬崖峭壁上迎风而立。你是狼族的一员,你的血脉中流淌着的是勇敢、孤傲与淡定。你像是一颗未经琢磨的宝石,在钢筋水泥中在高楼林立的城市里续写着狼族新的传奇篇章。嗥叫吧,格林!嗥出你桀骜不驯的棱角,嗥出你野性狂放的性格,嗥出你坚强勇敢的.品质!嗥叫吧,格林!
你是幸运的——在失去妈妈的一窝狼崽中,你幸存了下来;在车水马龙的二环主路上,你幸存了下来;在法治严厉的城市中,你幸存了下来。你是不幸的——当同类们都在狼穴中贪婪地吮吸着妈妈的乳汁时,你在和一只老狗明争暗斗;当同类们在草原上呼吸着凉爽的空气时,你在城市中呼吸着污染指数超标的工厂废气;当同类们眼中倒映着千山万水时,你的眼中却是一片灰蒙蒙的天空。嗥叫吧,格林!嗥出你的与众不同,嗥出你非凡的经历。嗥叫吧,格林!
你没有父母,没有兄弟姐妹,没有同伴和同类。你生活在一个异类的世界,听到的是异类的语言。但是,你是一只狼。你有着自己的语言,自己的表达方式。你需要永久铭记住——你是一匹狼。一匹独一无二的、与众不同的狼。嗥叫吧,格林!
《重返狼群》观后感 篇20
有一只狼,它会狗叫,会捕野兔、野狗,也会流泪,唯独不会的,便是忘记爸爸(亦风)和妈妈(李微漪),他叫格林。
他的生父是狼王,他本就应跟在狼王后面,度过一个完美的年少时光,但他出生不久,父母便接连死去,死神连尚未与其睁眼相视的那些兄弟姐妹也一起带走了。格林在草丛中,被妈妈抱起了,妈妈把格林轻轻地抱起并带回了城市,但是一只狼在城市中生活,终究是不妥的,爸爸妈妈在格林三个月大时,把他带回了草原。
爸爸和妈妈陪伴着格林,在草原上生活了两个月,两个人一匹狼,每一天朝夕相处,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妈妈带着格林学习捕猎,格林在学会之后,会恶作剧般的,在妈妈门前放死老鼠干。妈妈也会大叫着,“格林,以后不许在我门前晒老鼠干。”妈妈和格林的关系从格林刚被妈妈抱起时,就不是主人与宠物,而是同人类一样,中间有一份个性的东西――亲情。格林的老鼠干和孩子们放在自己家妈妈床上的玩具是一样的,让妈妈可气又可笑。
但久居城市的妈妈也许还没完全适应大草原的生活,不久就得了肺水肿,准备和爸爸一起开车回城市治病,不得不把格林托付给给朋友照顾。车子刚刚启动,格林便紧盯着车子,车子缓缓的开动了,格林紧跟在车子后面,车子的速度越来越快,格林的步伐也越来越快,不知格林跑了多远,但始终他追不上车,开始狂叫起来。太阳从烈日当头落到了半山腰,格林跑不动了,也叫不动了,声音从原先的狼嚎,转成了委屈巴巴的',像是狗撒娇的声音,在这语调中,只流露出了悲哀和悲痛。这种离别的感情,正如同在外打工的父母过完春节又返程上班,格林像留守儿童一样只能看着爸爸妈妈在远方越变越渺小。格林不是没有追逐,不是没有呼喊,不是没有挣扎,就像《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罗琦琦说的那样,这世界并不是一份付出就有一份收获,并不是所有的付出都能有收获。格林的一切努力都是徒劳。
过了两个月,爸爸和妈妈又回到了草原,准备来看看格林。可这两个月格林天天饭来张口,和小狗们一起生活,除了外表,根本没有一点儿狼的样貌,爸爸和妈妈意识到问题的严重,决定把格林送回狼群。爸爸妈妈不是不爱格林,而是爱的太深刻,太无私。最深沉的爱,就是期望“你”成为你自己,格林你是狼,所以,你要成为真正的狼!
在寻找狼群的日子里,正值严冬,草原缺乏食物,他们的生活一度濒临绝境。大家都说狗能通人性的,我想说,狼更是如此。格林妈妈的脚扭到了,不能走路时,是格林从山的另一头牵了一匹马回来。当格林试探性地咬起一匹马的缰绳时,一步一蹒跚往妈妈方向牵。天,这哪是一匹狼,这简直就是卧冰求鲤的王祥转世吧。草原的冬天,食物嫉妒匮乏,这给格林的觅食造成很大的困难。格林自己忍饥挨饿,好不容易捕到野兔,本可自己包餐一顿,但是格林没有,而是埋在雪下保鲜,间接送给同样饥饿的爸爸和妈妈。难怪李微漪妈妈发出这样的感叹:
“格林,我望见你在捕猎时的虔诚,不是你要杀,而是你要活。你是狼中人,我们是人中狼。”
在饥寒交迫时,狼开始集合。格林找到了狼群,母子分别时,四目相对,留下的泪,滴滴溢满“不舍”,可这就是命运的安排,谁也不能改变……
《重返狼群》观后感 篇21
星期一的下午,我和妈妈去了电影院看《重返狼群》这部纪录片。
这部影片讲的是一位野生动物画家阿姨和一只小狼崽儿格林一起生活,最后阿姨把格林送回大草原的感人故事。在格林很小的时候,有一次它不小心掉进了小区的池塘里,结果它天生会游泳,就游啊游游啊游,游到了池塘边,被阿姨抱了上来。阿姨把它抱在怀里,用自己的衣服把格林身上的水擦干。还有一次,格林在家里老是爱咬电线,阿姨说它它不听,所以,阿姨就想了个办法:在电线上抹好多的芥末。接下来,格林又去咬抹上芥末的电线。啊!它咬了芥末电线以后,难受的都不知道往哪儿座往哪儿站了!看得我笑的不行。
格林在家里经常看动物世界关于狼的节目,它看到电视里的狼在捉鱼,口水都流下来了,然后它自己跑到小区池塘里捉了一条大金鱼回来。我和妈妈都觉得它好聪明呀!无师自通,像孙悟空一样。接下来,阿姨准备把格林带回大草原放生,让它回到狼群。
刚到草原的时候,它什么都不会,但是很快它学会了捉鼠兔、捉野兔、捉狐狸……在阿姨带着格林寻找狼群的过程中,有一次,冬天格林把自己捉到的野兔藏到了雪堆里,但是阿姨也很饿,没有肉吃,她就准备拿自己的'干粮和格林的兔肉交换。虽然阿姨知道这样不好,但是她非常想吃点肉,所以阿姨找到格林藏兔肉的地方,把自己的干粮和兔肉换了一下。阿姨边烤兔肉边说:“我这样做格林肯定会很生气很生气吧!”结果,格林在自己饿的时候找到藏野兔的地方,抛开一看是人类的干粮,但是它直接吃了干粮。接下来,格林又去捉野兔,好不容易捉到一只野兔,阿姨以为这一次格林会把兔肉埋到其它地方不让自己知道,结果,格林叼着兔肉,边走边看阿姨住的小房子,它好像知道阿姨在窗户那里看着它。惊奇的是,格林又把兔肉埋到了原先的地方。阿姨在窗户旁边看着它,阿姨感动的哭了。她知道格林是把兔肉埋给自己的,因为在寒冷的冬天,草原上几乎没有吃的,格林能体会到这种饿肚子的感觉,它也就知道阿姨也会很饿,很想吃肉。这一段,让我非常感动。格林像一个孩子爱着妈妈。
最神奇的一件事是,有一次格林和阿姨出去找狼群的踪迹,一不小心,阿姨踩到冰层下面把脚崴了,一只脚肿的很厉害,走不动路。格林在阿姨跟前转来转去,最后,它看到不远处有人在放牧,好多野耗牛,还有两匹马,于是格林跑了过去。它先是在野耗牛周围转悠,我和妈妈以为它又要对野耗牛下手,结果它又转悠到一匹白色的马跟前,找到马的缰绳,用嘴叼起来,我和妈妈都叫了起来:“哇!它好聪明呀!它要拉着马去帮助阿姨!”过了40分钟,格林成功的把这匹白马牵到了阿姨跟前,阿姨终于可以顺利的回去了。
这部影片的最后,当阿姨帮格林顺利的找到狼群,送它走的那一刻,我已经控制不住自己,默默地哭了起来。我很喜欢阿姨说的一句话:“比活着更重要的是自由。”虽然在大草原上,格林会遇到盗猎者,会有生命危险,但是,它属于大草原,只有在大草原它才能获得自由。
《重返狼群》观后感 篇22
很多人非常痛恨狼,因为狼们总是杀牲畜,人们把它看成恶魔,于是人们想方设法地杀狼,试图赶尽杀绝,人们如愿以偿,一望无际的草原找不到一头狼了,却处处可见草原鼠偷晒的牧草、以及隐藏在牧草下能致牛马失蹄摔伤的洞穴;牛羊可以吃的牧草越来越少,草原沙化越来越严重,城市沙尘暴天气越来越多……这就是人类,掌握着现代高科技的人类,做事只顾眼前,不管子孙后代的人类。
人类只能顺天意,不能逆天行。《重返狼群》也告诉我们,人类不能藐视草原文化,不能践踏生态自然平衡,人类要与其他动植物共生共存,只有这样,才能建设地球这个和谐家园。不知道我们现在懂得这个道理算不算晚,希望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希望我们能为子孙后代造福积德。
读完这本书我感觉精神上受了一次洗礼。作者写下这本关于狼成长经历以及真实狼性最细致客观描写的.书,因为狼和生态是密切联系的,爱狼的人必定是爱草原的,保护狼的人越多,保护草原的力量就越大。刚开始,感觉小狼跟小狗没什么区别,但逐渐地,我发现它有很多地方跟狗不同,它的自由精神,它的顽强拼搏,它的竞争性。无论处于什么样的逆境,都会让自己活下来,让自己变得更强大。
《重返狼群》观后感 篇23
今天我和妈妈一起去奥斯卡影院看电影“重返狼群”,这是一部真人真事的纪录片,非常感人。
它讲述的是一位画野生动物的女画家,在旅行的路上发现了一只可怜的小狼。这只小狼的爸爸,是一只非常勇猛厉害的狼王,但不幸的是狼王被人捕获了,为了逃跑,狼王咬断了捆绑着的一只前腿。无力奔跑的狼王,最终还是被人打死了。而狼妈妈在狼王死去的附近,悲伤的嚎叫了一晚上,第二天也死去了。他们留下了这只孤独的小狼,就被女画家带回了自己的家,开始了人的抚养。女画家给这只小狼取名叫格林,希望在它的身上会有属于它的童话与希望。从此,人妈妈和狼宝宝就开始了他们有趣而充满爱的生活。随着时间的流逝,小狼格林越长越大了,它学会了开电视、换台,关电视,它还经常看有关于狼的节目,从电视里格林学会了抓鱼、抓野兔等各种关于捕食的技能,但每当它看到一些残忍的人类杀死一些狼的时候,格林就会晚上大声的.嚎叫。格林越来越健壮,也越来越淘气了,它学会了咬电线。为了警告格林咬电线很危险,妈妈就在电线上抹了一些芥末,格林被辣得直叫唤。终于有一天,格林长的不再像一只小狗了,为了更好的保护它,妈妈决定带它回到它出生的地方,让它重返狼群,做一匹真正的狼。
妈妈带着格林在大草原上生活了很久,从绿草遍地的夏天到漫天白雪的冬季,他们一直在寻找狼群,并一次又一次的教格林怎样在大自然中保护自己,怎样在野生的环境下捕捉猎物。格林也像一个真正的孩子一样,对妈妈依依不舍,并一次又一次的帮助妈妈脱离困境。他们找了很久很久,终于在冬天找到了野生狼群,并成功地让小狼格林回到了属于它的地方,成为了一匹真正的狼。
这个电影充满了人与动物间的爱,也告诉了我们爱可以穿越一切,可以让不同的生命相互信赖,共同地生活在一起。人们野蛮的屠杀和无知的行为,会给大自然带来破坏,更会给自己带来灾难。所以,我们要尊重身边的每一个生命,爱惜每一个生命,让大自然更加美好,让世界更加和平!
《重返狼群》观后感 篇24
前几天小记者组织我们看了一部电影叫《重返狼群》,讲述了一位女画家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救活了一只刚出生的小狼,觉得很可怜,就让小狼回到家和她一起生活的事。生活了9个月她决定带小狼重返草原,回归狼群的真实故事。
故事讲的主人公和小狼格林,他们之间情同母子,血肉相连,拥有一段令我们感动不已的。人与狼相互关心,和谐相处的经历。当奄奄一息的格林,听到她的一声长叹,摸索着一步一步投入她怀中时,就像见到了好久没见的亲人一样,把我们感动哭了。格林小的时候,主人就让格林自由在她家玩,不约束,不限制它,并在喧闹的'城市中,一点点地培养它的狼性,使得格林能在开离狼群九个月之久后,独自在野外生活,重新回到狼群的怀抱。
但是主人在放格林回到狼群的时候,心里有很多的不舍,特别是在一个店铺里,看到一些商人为了挣钱,去打杀狼,卖狼皮和狼牙的情况后,特别害怕看到格林以后会被牧民杀害,想回去再救格林回来,当她去找到格林时,其实格林开始慢慢适应了狼群的生活,这时候主人虽然难受,但她也觉定让格林永远留在狼群,毕竟他是狼,需要自由自在的生活!
看了后觉得动物也有感情,我们要一起爱护动物,和他们成为真正的朋友!
《重返狼群》观后感 篇25
小学时第一次我接触到《重返狼群》这部“狼书”,很快就被吸引住了。小狼格林和“狼女”李微漪的“格林童话”,让我感受到的是跨越物种间真挚的母子情谊。
当得知《重返狼群》拍成了电影,我在第一时间就去看了。电影里一幅幅真实的影像,让我看到了这个调皮的狼孩子逐渐成长为一只真真正正的野狼的全过程。
小狼格林的身世是悲惨的,他的父母相继被人害死,而他成为了这一窝狼崽中唯一幸存的孤儿,也是若尔盖草原狼王唯一的遗孤。他牵动了李微漪的心,也是这个小小的异类孩子,影响了李微漪的一生。她在格林身上倾注了她全部的爱,看到格林第一次自己抓到了猎物,她为之激动;当格林被同类咬伤,她边流泪边心疼的问“疼吗?”人爱自己的孩子并不稀奇,天经地义,但人与狼的母子情深让人更为的感动。
格林对他的“妈妈”也是十分依恋的。李微漪得了肺水肿卧床不起,格林把自己埋在地下的存粮——半只野兔刨出来给她。我们整天说着“白眼狼”“白眼狼”,又岂不是对狼的.一种侮辱?
格林身上处处体现着专属于狼的灵性和智慧。看到“妈妈”崴了脚无法走回家,他居然翻山叼着缰绳给“妈妈”牵来了一匹马。这个仅仅几个月大小家伙的智慧让我惊叹。
整部影片最令我感动的是格林母子终于盼来了若尔盖狼群,母子俩在山上告别。山下的亦风却心软了,他一边录像一边在对讲机里和李微漪说:“把他带回来吧,外面太危险了,还有什么比活命更重要呢?我们可以养他一辈子。”但李微漪并没有马上答复,镜头里的她最后一次抱了抱格林,然后就转身离去了。格林看了她最后一眼,慢慢消失在了山头,去找真正属于他的野狼群了。已经走出很远的李微漪回头凝视着越跑越远的“儿子”格林,有些颤抖的回答了亦风:“他的自由。”
的确,如果不给予狼自由的权利,那么他和狗又有什么区别?在格林身上流淌着的,永远是向往自由、充满野性的野狼的热血!格林走了,他给“妈妈”留下的是温暖的回忆。格林是世界上首例由个人训养有成功放生的野狼,这无疑是个奇迹。从2010年到现在,格林已经7岁了。那个如今和同类一起奔跑在大草原上的热血狼儿,愿你一切安好。
在若尔盖草原广阔无垠的天地之间,流转的是豪迈的狼魂和不羁的狼心。人与狼之间传奇动人的“格林童话”,让我难以忘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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