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工作计划

更新时间:2022-11-01 10:07:57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监管工作计划范文汇总五篇

  时光飞逝,时间在慢慢推演,我们的工作又迈入新的阶段,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计划了。可是到底什么样的计划才是适合自己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监管工作计划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监管工作计划范文汇总五篇

监管工作计划 篇1

  建筑用砖是建筑行业常用的主要建筑构件之一,其质量状况关乎建筑工程安全程度。近来,富起来的平和农民迫切希望改善居住条件,平和县掀起新一轮房屋建设高潮。为防止不合格建筑用砖流入市场,提高全县建筑用砖产品质量水平,近期,县质监局执法与帮扶相结合,采取多项举措加强建筑用砖市场监管。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区域监管责任;

  局积极落实建筑用砖质量区域监管责任制,将全县分成东部县和西部县两个县区,由监督稽查股和综合管理股两个股室分片包干负责,并发挥乡镇协管员作用,加强信息反馈,实行动态监管。

  二是深入砖企,提供现场技术服务。

  通过日常监督和巡查发现,平和县建筑用砖的不合格项目集中为吸水率、风化度和耐压强度等,其主要原因为生产企业不按照标准严格组织生产或者生产工艺落后。为此,平和局组织标准化、质检方面的工作人员深入建筑用砖生产企业,免费开展培训班,指导工人如何按照标准组织生产,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质量控制,改进生产工艺。

  三是引导企业,改进落后生产条件。

  对一些生产条件差、生产设备落后的企业,引导其抓紧技术改造,引进先进生产设备,逐步淘汰烧结普通砖,生产烧结多孔砖。

  四是严格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对个别为牟取暴利故意偷工减料,生产不合格建筑用砖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目前已查处2起此类案件,并要求其按照规定限期整改。

  五是开展宣传,提高质量安全意识。

  通过加强对砖企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与建筑用砖生产企业签订出厂委托检验协议和质量承诺书,提高生产企业的“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质量安全意识;

  经平和县质监局采取多项举措大力整治与帮扶以后,目前,平和县建筑用砖质量水平已经有了质的提升,近一季度的抽查表明,平和县仅有2家砖企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全县建筑用砖合格率达到93.33%。

监管工作计划 篇2

  一、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认识。

  车辆营运安全是检验试点工作成败的关键。各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区作为主城唯一的农村客运发展试点区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把农村客运安全监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坚决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二、提高安全监管综合成效,明确职责。

  逐层分解任务,各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以下职责分工。严格落实责任,切实提高我区农村客运安全监管的.综合成效,真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建立和完善交通、公安、安监等部门的监管委托执法机制,各镇人民政府:意见》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基层公安派出所在农村客运安全、秩序、规费、站场和市场监管以及农村公路管理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强化农村客运市场有效管理”各镇人民政府务必尽快建立与交通、公安、安监等部门的监管委托执法机制,切实担当主体责任,认真加强我区农村客运的安全监管。

  坚决查处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区公安分局、区交警支队:要认真指导基层派出所搞好农村客运安全执法。并及时将查处情况抄告行业主管部门和客运企业,责令企业内部通报,达到警示教育的作用。

  认真指导各镇安监人员依法开展客运市场整治和管理。区交通局:要负责农村客运经营许可和资质管理、从业人员市场准入、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维护、道路运输经营行为检查、年度安全服务质量考核。同时。

  将农村客运安全监管纳入区政府对各镇年度安全工作的考核内容。区安监局:要抓好全区农村客运安全的综合管理和督促检查工作。

  认真落实客运车辆例检、趟次临检及出站、进站登记制度,客运企业:要充分发挥客运企业车辆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切实开展客运驾驶人员安全学习教育,完善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三、规范农村客运市场秩序,长效管理。

  进一步创新宣教方式,区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多种渠道,加强对社会公众交通安全的教育和对非法客运的抵制,营造安全监管舆论氛围。同时,公安、交通、安监、税务、物价等有关部门要会同各镇人民政府和基层公安派出所一并开展农村客运市场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安全监管联席制度,形成联合执法长效机制,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跨线营运等违规行为,保护合法经营者的正当权益。

  四、建立安全质量考核制度,提升质量。

  区农村客运经营企业的年度安全质量考核由企业自评后交区交通部门和公安部门会同考核;农村客运车辆单车考核工作由各镇人民政府负责。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道路客运企业安全考核办法(试行)通知》渝办发〔〕53号)和《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印发市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服务质量考核实施细则(试行)通知》渝道运客〔〕8号)精神。

监管工作计划 篇3

  20xx年,嘉兴市质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和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坚持服务发展主线、坚守安全底线,全力开展“转型发展服务年”和“队伍建设提升年”活动,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全面推动质监工作适应新常态、构建新体系、取得新业绩。

  一、积极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推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

  1、顺利通过“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省级预验收。积极筹备“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省级预验收工作并如期顺利通过。

  一是做好会议部署准备,先后三次召集四大质量牵头部门和南湖区、秀洲区市场监管局召开迎接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省政府预验收筹备会议。

  二是做好验收资料准备,整理十大系列台账,制作《质量故事》宣传画册和工作汇报片。拟写《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汇报》。

  三是举办首次“市民代表观察团”活动,组织产品、工程、服务、环境等领域市民代表了解我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进展。推进嘉兴市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嘉兴市金都南德大院和嘉兴市96345社区服务中心等3个创建示范点筹备工作。在此基础上,市政府于7月上旬向省政府提出预验收申请。9月10日,嘉兴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经省级预验收并获得通过。9月18日,嘉兴市政府副市长柴永强、嘉兴市质监局局长沈建法出席国家质检总局召开的全国建设质量强市提升城市发展座谈会,嘉兴市示范创建工作经验被列入《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经验汇编》。目前,已提交国家质检总局验收申请,力争今年“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通过创建验收。

  2、大力实施全民质量素养提升工程。积极推进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质监局、市总工会、市科协七部门联合制定的《嘉兴市全民质量素养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实施。

  一是以市政府隆重举办“质量月”启动仪式为契机,公布聘任嘉兴“质量智囊团”成员,举行“打造先进制造促进质量发展”联合倡议活动,邀请专家作质量发展与建设专题报告。

  二是协调市人社局、市教育局、浙江大学管理研究中心、嘉职院,建立“嘉兴质量学院”“嘉兴质量实训基地”“浙江大学管理研究中心嘉兴分中心”三大质量教育、培训平台。

  三是围绕“四个面向”,开展全民质量素养提升工程。面向青少年,加强质量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普及《探寻质量的基因》等质量读物;面向企业经营管理者,开展“质量大讲堂”“质量沙龙”活动,与嘉职院、浙江大学三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开展质量课题研究,形成智库示范效应;面向产业工人,联合嘉兴教育学院组织全市25所职业学校校长(负责人)开展质量素养知识讲座,设立“质量素养与职业发展”公共选修课,100多名学生选修并于新学期开课;面向公众居民,推进市质量协会自编20种质量科普教材进行宣讲。

  二、积极推进品牌创建标准创新,助力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提升

  1、大力推进“浙江制造”品牌建设。提请市政府出台《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浙江制造”品牌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协调召开全市质量强市创建暨浙江制造推进工作会议,积极争取将“嘉兴制造业加快质量品牌建设的思考与建议”纳入嘉兴市政府“嘉兴制造”7+1子课题并完成调研课题初稿。全市已有集成灶、丝绸服装、黄酒、冰箱压缩机、玻璃纤维、旅行箱包等产品列入省认证产品目录,推荐21家企业申报“浙江制造”认证试点产品。平湖、桐乡列入全省“浙江制造”县域培育试点并积极开展工作,通过政策扶持、部门协同、培训引导等举措带动该区域制造业向中高端提升发展。全市所辖5县(市)均出台“浙江制造”品牌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巨石集团通过“浙江制造”现场认证,旅行箱包、压缩机等5个“浙江制造”标准通过审定。

  2、积极实施政府质量奖励推进“三名”工程。中国质量奖申报方面,指导帮扶加西贝拉做好第二届中国质量奖申报工作。省政府质量奖方面,广泛发动企业积极申报省政府质量奖,向省政府推荐巨石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申报20xx年度浙江省政府质量奖。目前,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入围现场评审。市长质量奖方面,在修订出台《嘉兴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实施细则(20xx年修订)》的基础上,启动20xx年嘉兴市市长质量奖申报工作。通过企业申报、征询意见、资格审查、材料评审等程序,9家企业入围现场评审。目前正在现场评审中。浙江名牌方面,全市共推荐92个产品(服务)申报浙江名牌及2个区域块状产业申报浙江区域名牌。其中新申报37个工业产品、2个农产品、15个服务产品。

  三、积极协调发挥质监职能,服务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

  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项目,市质监局积极沟通协调,有效推进各项工作。

  1、积极推动,强化工作领导。市政府成立相应的集聚区创建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与整体推进集聚区建设与发展,负责落实创建集聚区建设的发展规划和相关配套政策,具体协调资源配置。

  2、积极筹备,通过专家评审。围绕将集聚区打造成为“立足浙江、辐射长三角、服务全国”的高端检验检测产业基地的目标定位推动市科技城起草集聚区发展规划。20xx年7月8日,浙江(国家级)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集聚区发展规划》顺利通过专家评审。目前正在按照专家的评审意见组织修改和完善。同时,市科技城已与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上海科学仪器联盟、上海食品安全检测中心等单位进行了合作意向洽谈。

  3、积极协调,增强工作合力。一是在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就关于设立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嘉兴)的请示给予复函后,局分管领导赴省质监局作专题汇报和交流沟通。同时借助国家质检总局来浙江调研之机,专题汇报集聚区发展建设情况。二是注重与海宁、桐乡市政府和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联系协调,充分听取对《浙江(国家级)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集聚区发展规划》的修改建议。三是多次与市科技城管委会共商集聚区发展工作,并成立中国检验检测全产业链发展研究课题组,提供集聚区建设技术性研究支持。

  4、积极调研,开展课题研究。省质监局高度重视集聚区建设,将“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的全产业链研究”列入20xx年度全省质监系统重大科研拟申报项目,嘉兴市局作为项目主要承担单位并完成“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的全产业链研究”重大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目前已正式获批。该项目在借鉴目前检验检测集聚区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就覆盖上、中、下游全产业链的检验检测集聚区建设进行研究,以期对集聚区的建设、发展提供理论基础,推进集聚区建设再上一个新高度。

  四、积极维护民生民安,加强产品质量事中事后监管

  1、全力维护特种设备安全。着力围绕群众关注热点设备、易发生事故领域完善工作机制、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全市累计出动检查人员3630余人次,检查使用单位2513家,排查隐患20xx项,已落实整改20xx项,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615份,查处并结案69起。一是下发《关于明确20xx年度全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控制指标的通知》,明确各县(市、区)特种设备事故率和死亡率的控制指标,督促各县(市、区)不断提升事故防控能力。二是高度重视湖北荆州等地电梯安全事故引发的强烈社会反响,组织全市系统开展以公共场所电梯为重点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现场安全大检查,对涉及荆州事故同类型的41台自动扶梯立即停用。就近期电梯安全工作情况向市政府柴永强副市长、盛全生副市长进行专题汇报,盛全生副市长分别作出重要批示。积极开展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全市2。9余台电梯自查完毕,其中,主动停用289台,发现存在隐患电梯875台,已全部完成整改。市电梯应急公共救援平台完成救援276起,解救被困人员637人,平均用时12。6分钟。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10·10”瓶装液化石油气泄漏燃烧爆炸事故发生后,按照市政府分管领导要求,及时协调安监、建设等部门召开会议,并联合下发紧急通知,开展全市餐饮行业燃气专项治理工作。三是全力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探索“两单一预警”、构建“433”监管模式,提升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特种设备综合整治,重点突出对危化品相关企业用于生产、存储压力容器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着力降低发生重大事故和重大影响事件的风险。

  产品节前检查回访、电商产品落地查处工作。20xx年全市共出动稽查执法人员5645人次,检查企业20xx家,查处案件232起,结案案件138起,移交公安办理案件5起。受理各类举报、申诉、咨询共计1851起,调解涉及家用汽车消费纠纷51起。

  五、积极助力“众创”活动,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

  1、发挥质监技术优势,着力推进服务企业助力“众创”活动。制定下发《嘉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服务企业助力“众创”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技术机构实验室开放平台运行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精准对接企业需求,提供专业化实用性技术指导和帮扶,市质检院组织技术专家深入羽绒服装产业集聚区对200多家羽绒服装企业开展标准培训,市计量院组织流量、精密测量、电学等技术人员进行入企帮扶。截至目前,全市19家技术机构累计已建设智慧检测项目22个;专业实验室开放服务3131批次;组织专家专场报告17场;组织技术咨询服务25场;惠民利众收费减负468万元;组织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驻企帮扶26人;联系服务对外贸易企业198家次;科研成果转化应用项目7项。

  2、加强质监科技创新,着力推进核心技术能力建设。一是抓好国家、省级质检中心筹建。国家纺织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浙江桐乡)毛针织品分中心已于5月20日被批准正式成立。国家中低温太阳能光热利用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浙江)于4月1日正式启动土建工程,计划至20xx年春节前投入使用。浙江省智能集成家居产品质量检验中心获批筹。二是抓好科研项目建设。今年以来,全市质监部门获省级质监科研计划项目立项9项,其中重大项目2项;20xx年省级质监检验检测技术装备补助项目立项2项;20xx年质检总局科技计划项目立项1项。申报中国专利奖1项;推荐3个项目参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科技兴检奖;推荐浙江省电子电声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申报国家质检科普基地。

  3、强化人才队伍支撑,着力提升各类专家和专业人才力量。一是树好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从基层一线、重点岗位、重大任务推进中选人用人,加大干部选拔培养力度和重点岗位人才充实。推进干部轮岗交流和重点岗位、基层一线、窗口部门实践锻炼,提升干部能力素质。二是抓好人才建设。贯彻落实“人才强检”战略,采取向社会公开招考、到重点院校直接引才、特殊紧缺专业人才特招等方式,引进各类人才。20xx年度直属事业单位通过考试公开招聘录用专业技术人员5名。注重以项目带动人才,加强现有人才培养力度,目前市局本级新增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名,高级工程师19名,工程师42名。三是加强能力素质提升。始终把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作为首要任务,提出了集中领学与自主选学并行、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并重的干部教育培训思路,开设政治理论、质监业务学习课堂,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截至目前各类干部教育培训达800余人次。四是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全面巡查特种设备超期整治工作,防止失职渎职行为发生。认真准备并配合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察工作。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回头看”。《市质监局在整改落实过程中突出精准服务促进企业转型发展》获市委整改办肯定推广。

  六、规范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1、推进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扁平化管理。完成行政审批委托下放事项的移交、承接工作,市质监局共承接省局下放事项13项,县(市、区)局共承接省局委托事项10项。五个县(市)试行将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事项下放到部分乡镇(街道)。同时,加强行政审批受托和委托事项的承接、督查工作,加强对县(市、区)行政审批工作的业务培训和指导。

  2、推进行政审批能力建设。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受理发证等领域积极探索“先证后核”“当场发证”工作,开展对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再优化、审批再提速,规范涉审中介机构行为。构建行政审批与业务处室的信息通报机制,推动落实事中事后监管。根据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要求,总结“五证联办”试点工作经验成果,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市局驻行政审批中心窗口在市级单位行政审批绩效考核中名列前茅,多次被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评为“红旗”示范窗口称号。

  3、按照“职权法定”原则,组织做好本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共涉及行政权力366项,现都已通过市政府的网站面向社会发布公开。

  20xx年主要工作思路

  “两富”现代化建设和“三城一市”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一、全面实施“三强”战略,服务经济转型

  1、深化“质量强市”,巩固创建成果。

  一是继续巩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成果。以谋划质量强市“十三五”规划为主导,健全质量发展长效机制,促进质量强市建设持续深化。继续推进“政府主导、部门监管、行业自律、企业主体”四位一体责任体系,由市质监、建设、发改、环保分别牵头四大质量建设,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认真梳理和整改创建验收发现的问题,把“质量强市”建设推向更高水平。

  二是继续推进“全民质量素养提升工程”。以《嘉兴市全民质量素养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为目标,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实施全民质量素养提升工程。继续通过加快建设质量教育实践基地、加强中小学生质量初始教育、加强企业质量安全教育、广泛开展各类技能培训、组织广大职工积极参与群众性质量活动等八项举措,全面推进中小学生质量素质、企业质量意识、产业工人质量技能和市民质量常识提升。

  三是继续做好质量工作考核。强化规划引领,开展嘉兴市“十三五”质量建设规划调研和起草工作,强化当年度全市质量状况分析。加强指导督查,完善考核体系,开展对各县(市、区)质量工作考核,协助市政府积极做好省对市质量工作考核。

  2、深化“品牌强市”,助力提质增效。一是深入推进“浙江制造”品牌建设。以“浙江制造”品牌建设为引领,大力实施《关于推进“浙江制造”品牌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抓紧推进桐乡、平湖两地首批省级试点县(市),以点带面,并争取在全市层面出典型、出成果、出经验。按照三年培育计划,积极推进培育工作,争取更多企业参与“浙江制造”标准制订,更多产品纳入省级认证产品目录。二是深入推进“三名”工程实施。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三名”工程的实施意见》,以“名品”建设为核心,着力提升我市名牌创建水平,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创新驱动力。强化品牌营销,运用多种手段推进企业名牌创建、发展、保护、交易活动,支持企业依托品牌知名度的扩大市场份额、提高利润空间。推进品牌自主培育、开放引进与合作嫁接,以多元举措扩容嘉兴品牌库。

  3、深化“标准强市”,驱动产业升级。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措施,结合嘉兴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支持企业以参加标准化会议、承担标技委秘书处、提升主导产品采标率等方式,带动产业发展。开展20xx年启动的`省级标准创新基地创建的验收准备工作。推广普及农业标准化生产,做好农业标准化生产程度分析。根据产品升级换代和块状产业发展需求,制定实施企业标准、联盟标准,进一步上升为地方、国家或行业标准,提升每千个国家标准为主制定率,抢占产业话语权。进一步推进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制度相关改革。

  4、组织实施国家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实质性启动国标委、国家发改委立项的国家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以全市域统筹规划、产业优化发展、城乡统筹发展、新型城镇化投融资改革、社会治理等5个试点领域为重点,开展20项以上重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并力争将研制的标准上升为省级地方标准或国家标准。通过培训指导等形式,推进标准实施。选取基础较好、条件较为成熟的领域建立一批示范点,由点到面推进工作。同时,重视标准化手段运用,强化标准化项目建设,实现项目区县全覆盖,并及时总结推广项目经验。

  二、积极推进浙江省(国家级)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顺应市场化改革

  1、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加大校准机构监管力度,建立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加强民生计量监管,对加油机、加气机、计价器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加强对法定计量机构的日常监管,以确保计量检定工作的公信力。选择社会关注热点和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行业和机构为监管重点,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依法查处弄虚作假、违反程序、降低质量等违法违规行为。继续落实机构分类分级管理要求,探索提高检验机构准入门槛,优化检验检测资源配置。

  2、进一步推进认证执法监管体系建设。根据认监委、省质监局统一部署,严肃查处认证违法行为。围绕强制性产品认证,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求认证机构督促获证企业严把认证质量关键控制点。严厉查处无证生产、销售和假冒伪造认证标志、证书行为,进一步落实自愿性认证领域监管机制,确保认证质量。

  料研发制造等关联产业。

  4、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市场改革。在海盐国检公司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嘉兴实际,对质监系统内现有检验检测项目进行绩效评估,加快全市技术机构市场化研究。推动检验机构依法监督检验和委托检验服务逐步分离,做好全市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改革指导。

  三、全力强化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保障民生民安

  1、持续保障全市特种设备安全。

  一是建立完善特种设备综合协调机制。争取在市政府的支持下,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质监部门牵头,各涉及特种设备使用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分工负责,县(市、区)政府属地具体负责的安全监管综合协调机构。

  二是强化落实安全监管责任。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及各类专项检查,保持对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倒逼企业提高特种设备安全责任意识。积极推进县(市、区)、镇(街道)政府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加大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力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落实责任。

  三是切实开展安全督查考评工作。加强与县市区、镇街道政府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研究解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点问题。针对不同时段特种设备工作重点,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按照市安委会考核要求,对各县(市、区)政府特种设备年度工作情况进行综合量化考核。

  四是突出重点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持续开展超期未检整治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对人员聚集公共场所、涉及民生等领域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突出做好G20峰会及“两会”等重点时段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加强对危化品、医药化工等行业压力容器、锅炉以及人员聚集公共场所电梯等易引发重特大事故、重大影响设备的隐患排查。通过联合检查、联手整治、联动执法,着力解决一些行业和领域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

  2、扎实开展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以建设“国家级质量提升示范区”为抓手,做到狠抓一类产品、整顿一批企业、规范一个行业、带动一个区域。二是以消除“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为关键,加强对县级质监部门监督抽查工作和后处理结果指导和督查,加大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目的的专项监督抽查、“风险监控”监督抽查、采用市场(网络)买样的监督抽查力度。三是以实施“工业产品事中事后监管”为重点,全面完善工业产品(包含食品相关产品)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继续开展工业产品许可证审批的督查;继续推进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分类监管,食品相关产品分级监管;全面开展工业产品(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监管督查。四是以提升“纤维制品产品质量安全”为契机,巩固纤维制品和纺织服装标识标注整治工作成果,有序促进整体产品质量的提升。

  3、巩固提升稽查执法工作水平。结合嘉兴产业特点,严抓区域内传统重点产品稽查执法,促进区域产业发展。加强大案、要案、有影响力案件办理,加大违法企业曝光力度,以点带面促进良好诚信的生产经营环境形成。加强12365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平台的多项功能,增强家用汽车三包纠纷调解能力,积极做好产品召回的监管工作。积极探索互联网技术在稽查执法中的作用。

  四、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建设法治质监

  1、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工作。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按照“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和行政审批“六统一”标准化要求,加快推进网上行政审批实施工作,全面提升审批效率和群众满意度。完善“管办联动”运作机制,促进行政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有效对接。

  2、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目标责任考核,确保落实有计划、工作有质量、考核有标准。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报备,强化依法决策。三是坚持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理、法制审查制度;推进说理式执法,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不断提高行政处罚案卷质量;加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报和整改力度,强化依法办案。

  3、进一步完善处置行政争议。加强沟通、联动和工作指导,最大限度减少行政风险。健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与行政调解、和解有效结合的行政争议解决机制。

监管工作计划 篇4

  统一认识,为了更好地把我校的卫生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台阶。同心协力,以学校的常规卫生为突破口,切实加强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强度和管理力度,取得更好的成绩。

  一、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统一思想认识。

  通过宣传橱窗、黑板报、主题班会、广播讲座等各种渠道,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进行反复宣传教育,要使大家认识到,卫生工作是学校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二、健全各项制度,明确分工。

  为了使学校卫生工作具体化,我们要努力从以下六方面着手,展开工作。

  1、对教师的个人卫生:

  A、穿着打扮大方得体,言谈举止文明高雅;

  B、办公室布置整洁美观,办公用品摆放整齐;

  C、每个教师做到“四不”,不随地吐痰,不乱倒污物,不吸游烟,上班不佩带首饰。

  2、对教室的卫生要求:

  A、窗明几净;

  B、地面干净无痰迹;

  C、墙面洁白无污点,无蛛网;

  D、黑板每天安排值日生擦洗干净;

  E、课桌椅排放整齐,做到横直竖齐;

  F、劳动用具统一排放在指定地点。

  3、对包干区的要求:无灰尘、无纸屑、无痰迹、无烟蒂、无瓜皮果壳,草坪里无杂草、无杂物,并每天检查打分。

  4、做好学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A、加强体育锻炼,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

  B、做好常见病、多发病及季节性流行病的'防治工作;

  C、本学期开展健康教育讲座及播放相关录像,培养学生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行为习惯。

  D、严格作息制度,保证小学生每天10小时的睡眠时间。

  5、对食堂的卫生要求做到:

  A、完善食堂的卫生设施;

  B、专人负责,严格把好进货、配料、烹饪、供应关,杜绝肠道传染病的流行;

  C、食堂的餐具要及时消毒,隔离贮存;

  D、做好防鼠、灭蝇工作。

  三、积累资料,分类装订,及时进行统计分析。

  每学期对学生健康监测数据进行整理,使用《学生健康分析》统计软件对学生体检数据进行处理分析,填好《学校卫生档案》,并及时做好资料的上报和归档工作。6月底及时把报表报予市卫生防疫站和镇中心卫生院。

监管工作计划 篇5

  一、工作目标

  通过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建立健全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主体及“一报两检”工作,最大限度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形成“用人单位负责,政府依法监管、行业依法自律、职工群众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长效机制。

  具体指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8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达60%以上;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率达50%以上;对用人单位负责人、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达80%以上。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事关广大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益,事关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为此,各乡镇安监办、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切实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责任,把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贯穿整个安全生产工作抓好抓实,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内容对各乡镇、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结合“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大力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普及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增强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观念,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健康自我保护能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作用,及时宣传报道职业病防治工作先进典型,对经查证属实的职业危害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切实把职业健康工作置于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之下。

  (三)强化监管,严格责任追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力度,指导和督促企业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特别是落实好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要针对本辖区职业病危害特点,加大对职业危害突出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人群的监督检查,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意见书,限期进行整改,对到期未整改和整改未到位的企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处罚。要严格责任追究制,落实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行政问责制,对不履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而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机构,明确职责。所有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都必须以文件的形式,确定本单位职业健康管理机构、管理部门和具体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或者指定本单位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细化管理责任。

  (二)健全管理制度。所有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符合本行业、本单位的13项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制度。在建立和完善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制度过程中,要把企业内部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进行分解,落实到具体车间、班组,并要签订相应的职业病防治责任书。

  (三)加大摸底申报工作力度。各乡镇安监办、各有关部门要在基础上,加大职业危害较重(机械加工、汽修、加油站、建筑以及使用高毒物品)的中小企业的申报力度。要严格申报程序,确保申报质量。对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一报两检”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55号)文件要求,认真摸排本辖区内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底数,登记建档,并依据《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督促企业及时、如实进行职业危害申报,不得漏报、瞒报、谎报。已申报的生产经营单位如无生产工艺和接触职业危害人数的变化,将不再申报,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改变和接触职业危害人数、职工体检、检测数据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更新相应申报资料。对拒不申报的企业和申报虚假信息的企业,要严格按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推进“两检”工作的全面落实。职业健康体检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是职业健康监管的经常性工作,各乡镇安监办要严格按照市、县安监局关于加强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一报两检”工作的文件要求,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抓好抓实此项工作。

  所有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的.规定组织对接触职业危害的职工到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体检,及时掌握本企业职工的身体健康状况,对检查出职业禁忌证、疑似职业病患者的职工要按规定及时调离原岗位,并进一步确诊,结果报县安监局备案。

  所有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必须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委托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的机构每年至少做1次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公示和告知,检测报告报县安监局备案。凡检测职业危害因素浓度超标的作业场所,必须限期整改。

  职业健康体检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各乡镇、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按照本附表规定提前做好工作安排。

  (五)加强职业健康宣传培训。一是抓好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新修改的《职业病防治法》已于12月31日正式颁布并实施。为此,各乡镇安监办、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将《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列为重要工作,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进行宣传,做到人人皆知。二是继续做好对生产经营单位法人或负责人、职业健康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县安监局将继续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法人或负责人、职业健康监督管理人员分批次进行培训,各乡镇安监办要加强组织协调。三是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把职工的职业健康培训作为重要的基础工作,通过培训提高职工的自我防护意识。要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做好相应的培训记录,建好培训档案。

  (六)强化职业健康“三同时”的监管。,我们要把职业健康“三同时”作为职业健康监管的重要工作,力争从源头上控制或减少职业危害。

  按照规定,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单位都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预评价,并且要在初步设计阶段编制职业危害防治专篇,在工程竣工验收阶段,要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防治专篇、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县安监局审查并验收。

  (七)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各乡镇安监办要积极配合县安监局做好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分阶段、分行业结合专项治理工作,把冶金、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材、化工、木质家具制造、印刷、制鞋等职业危害严重的行业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尤其对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主体落实、制度建设、作业场所警示标识(标志)、告知牌、个人防护用品、“一报两检”、健康监护档案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对企业存在的职业危害隐患或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对拒不执行规定和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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