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城医药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更新时间:2022-06-19 17:21:03 工作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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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城医药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等事项进行监督,保障了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现将2014年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2014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0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4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8)关于审议《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9)关于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2、201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2)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4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4、201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5、201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6、2014年6&nb
sp;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调整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14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天宸药业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8、2014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14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0、201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二)列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和经营层的积极配合下,监事会列席了公司二届二十四次到三届九次共十一次董事会及2013年度股东大会、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依法监督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报告期内,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认真监督公司生产经营计划、重大投资方案、财务预决算方案等情况,检查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职务行为,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监事会适时审议有关报告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具体情况,并对此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三)监事会对2014年度有关工作的监督情况
2014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报告期内公司的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4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形成了较完善的经营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2016年的工作中,廉洁勤政、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本年度没有发现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本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无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对201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募集资金投入项目进展情况,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证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上海天宸药业有限公司,详见2014年7月1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此次收购严格履行了审议程序,没有发生内幕交易和损害公司股东权益的行为,没有造成公司资产的损失或流失。
5、关联交易及占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6、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关于内部信息知情人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和《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环节所有知情人名单和知悉内幕信息的具体情况,并提醒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保密,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2015年监事会工作思路
201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
的职责,围绕公司经营战略,督促公司依法运作,规范管理;同时,监事会将进一步加强自我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提高风险意识,强化监督,切实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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