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扶贫移民局不作为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更新时间:2022-05-02 04:15:45 公文写作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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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扶贫移民局不作为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不作为报告一:
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关于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集中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扶贫移民局高度重视,认真按照要求开展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自查自纠阶段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取得实效
7月23日,我局召开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整治动员会议,学习传达县委有关文件精神,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小组,并迅速在全局上下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查找干部职工“七类”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在加强行业自律、作风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效能上下功夫,坚持做到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确保了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二、自查自纠情况
(一)查找情况
全局职工结合扶贫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即查即改,边查边纠,重点查找和整治七类突出问题。通过自己查找,别人帮找,征求意见汇总,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不敢担当、不敢负责方面。主要表现:扶贫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执行力差,有”甩手掌柜、大懒支小懒”现象。
2.廉而不勤、勤而无效方面。主要表现:不思进取、工作效率不高。
3.“中梗阻”、“踢皮球”方面。主要表现:学习业务少,研究扶贫政策少,生搬硬套;原则性和灵活性把握不好。
4.漠视群众、冷硬横推方面。主要表现:深入基层少,脱离群众,凭经验,相当然办事。
5.律己不严、作风散漫方面。主要表现:有时工作不在状态,纪律有所松驰,有迟到现象,有星期五现象,制度执行说在嘴上、停在纸上。
(二)整改情况
1.改进工作作风
一是加强调研工作。完善调研制度并抓好落实,做到每年有调研计划、保证调研时间、拓展调研方式、丰富调研内容、,确保调研成效。切实纠正调研流于形式、走过场、无成果问题。
二是落实“三项制度”。完善《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并抓好落实,做到基层干部群众到机关办事有人处理、有人跟踪服务;工作限时办结、保证质量;工作过错严格追究、限期整改。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遇事推诿的现象,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是强化《工作分级负责制度》。完善《工作分级负责制度》强化班子成员及各股室负责人工作职责。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落实管人、管事、管纪律责任。做到“一把手”负总责,谁分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四是强化机关管理。完善并落实局机关考勤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财务制度。
2.做好服务群众工作
一是认真实施“精准扶贫”。大力宣传扶贫政策、移民政策,准确解读“精准扶贫”实质内涵,切实落实“精准扶贫”工作要求和工作部署,按计划有序推进扶贫解困工程,做到真扶贫、扶真贫,确保2019年基本解决我县10.21万贫困人口贫困问题。
二是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完善我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规范程序、严格管理,使扶贫项目建一个、成为一个、见效一个,资金使用安全,贫困群众满意。
三是做好联系服务基层工作。深入开展“双联”和定点扶贫工作,积极开展党员义工日等活动,主动到社区、挂钩村开展志愿服务,机关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班子成员联系1-2户贫困群众,其他党员干部联系1户贫困群众,要切实关注贫困地区、关心贫困群众,帮助贫困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是落实信访工作制度。按照上级信访工作要求,切实落实信访工作制度。认真排查矛盾纠纷,从源头上化解矛盾。实行来信、来访、电话举报登记办理制度、公开投诉电话、畅通诉求渠道,对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登记,事事有答复,及时解答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扶贫、移民热点难点问题。
五是重视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要高度关心重视,积极争取政策、努力帮助解决。对能立即解决的问题,要限时办结;对虽有政策,但受计划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做到规划、逐步解决;对没有现行政策支持解决的问题,一方面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另一方面要积极向上汇报反映,争取政策资金支持。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集中整治。按照“三对照三”,查干部职工工作状态、查工作作风、查工作效果。
2.完善制度。一是制定机关单位办事规范;二是制定机关干部行为规范;三是加强机关财务、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制度规范。
3.强化管理。严格贯彻八项规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严格执行单位考勤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进行严肃处理。
不作为报告二:
上级有关领导:
我们廖书连廖超明廖国刚是XX省XX市北塔区陈家桥乡廖家村一组村民,本村杨查生喻振生乘我们外出打工之际强占我们北塔路旁的责任土,名义上是修路,实际目的是非法占地。
农历2013年的正月初七的当天,杨查生跟我说,想占我家土地用自家修路,当时我姐弟在家表示不同意,我们还和村干部讲清楚:我们的父母因年迈,很多事情都不清楚,他们也不懂相关国家法律法规。之后我们都外出打工,只有老父母在家。
2013年的农历12月20日,我们回家过年,,发现自家的责任土已经被强占修路,我们马上找到村干部了解情情况,但是村干部都不理会我们。我们没办法,后通过律师咨询,国家的土地是不允许买卖的,更不能用私人修路。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不为百姓办事的村干部,不考虑下一代的生存,无视国家的法律法规,纵容他人强占我家土地,以上所言全是事实,全有证据证明,拿这些证据到陈家桥乡政,北塔区纪委,市纪委,北塔区国土局,市国土局,个个领导都说这事不属他们管,请问到底这些事到底谁管。请求上级领导在百忙之中举起正义之剑,严厉查处非法强占土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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