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规范艺考培训行为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04-19 13:12:09 感谢信 我要投稿

"为加强对艺术类高考培训机构(以下简称艺考培训机构)的规范管理,巩固艺考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成果,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和健康,针对艺考培训的突出特点和实际情况,现将进一步规范艺考培训行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市场准入

1.面向高中阶段学生开展针对高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高校校考考试科目专业能力培训的机构,必须取得艺术类校外培训资质。

2.培训机构聘用的教学教研人员应持有政府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与教学内容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相应的职业(专业)能力证明,并从事与自己专业方向相一致的培训活动。培训机构不得聘用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在职教职工、参与相关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和高校校考命题及评分(卷)的专家评委、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从事艺考培训。培训机构从业人员信息要进行公示并录入全国监管平台。

二、规范收费行为

3.培训机构要坚持公益属性,合理确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实行明码标价,公开公示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要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严禁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学员合法权益。

4.培训机构对预收费实行监管银行、专用账户、专款管理,全额纳入全国监管平台接受全流程监管。提供集中住宿服务的培训机构,应确保一次性预收费不超过3个月并全额纳入预收费监管。

三、规范宣传行为

5.培训机构要规范、诚实开展招生宣传,不得进行虚假商业营销,不得炒作涉考招生话题、考试录取结果,不得到学校开展招生,不得通过中小学校在职教职员工宣传推荐,不得以相关艺术院校及其教职工名义招揽生源,不得与教师、评委等人员内外勾连、组织考试作弊、干扰考试秩序。

四、规范安全管理

6.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是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要建立“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安全防范体系,培训场所必须全覆盖视频监控,并接入教育专网。对有一定危险性的专业训练,应设立专业人员保护、专业器材防护、专业教学规范相结合的安全防范体系,制定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7.培训机构确需向学生提供住宿、餐饮等超出许可范围服务的,应取得相应经营资质并符合国家消防、安全、住建、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相关要求,或由具备相关资质、符合安全标准的独立法人提供相应服务,并由学生自愿选择。培训机构开展集中住宿培训或接受外地学生,应向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备相关信息,落实人员、场地和条件配备等要求。集中住宿的艺考培训应安排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寒暑假,不得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五、规范入校培训行为

8.校内资源无法满足学生艺考培训需求的普通高中学校,可适当引入校外艺考培训资源,为艺考学生提供集中辅导。要按照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遴选审核机制遴选确定培训机构,形成服务项目清单,明确费用标准,及时予以公示。要建立艺考机构动态评估调整机制,坚决清退存在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等问题的机构。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通过招标等竞争性方式确定引进费用标准,引进费用标准应明显低于在校外提供同质培训服务的收费水平。

六、强化监督监管

9.各地要建立教育、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公安等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加强对艺考培训治理的监督检查和考核问责。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对未取得办学许可擅自举办艺考培训的、制造虚假信息误导家长借机牟利或扰乱教学考试招生秩序的、发生性侵、恶意伤害、虐待未成年等恶性案件的培训机构,和违规参与艺考培训活动的、接受利益输送、获取资金回扣的学校在职教职员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云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规范艺考培训行为的通知

近年来,艺术类考试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与重视。为了规范艺考培训行为,确保教育质量和学生权益,云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发布了相关通知。本文将介绍通知的主要内容和目标。

通知要求所有艺考培训机构必须具备教育资质,并依法办学。这意味着机构需要合法注册,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和认证。同时,机构的教师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能够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艺术培训。

通知还明确规定了艺考培训机构的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机构应该根据不同专业的要求设置相应的课程,确保学生能够全面系统地掌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教学内容应该科学合理,符合艺术教育的规律,不得偏离考试要求。

此外,通知还对艺考培训机构的招生宣传和收费行为做出了规定。机构在招生宣传中必须真实准确地介绍自己的办学特色和教学质量,不得夸大宣传和虚假宣传。收费方面,机构应该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并明示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乱收费或变相收费。

通知还强调了对艺考培训机构的监督和检查。相关部门将加强对机构的监督力度,定期检查机构的办学情况和教学质量,对不符合要求的机构进行严肃处理,包括吊销教育培训资质、罚款等。同时,鼓励公众监督,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通过发布这项通知,云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旨在加强对艺考培训行业的管理,提高艺术教育的质量和水平。这不仅对培训机构和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为学生提供了更好的学习环境和保障。同时,规范艺考培训行为也有助于减少虚假宣传和乱收费等不良现象,维护了艺术教育的良好秩序。

总之,艺考培训行业的规范化管理是保障教育质量和学生权益的重要举措。云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发布的通知对于推动艺术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大监督力度,确保通知的落地实施,为广大学生提供更好的艺术培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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