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辽源市教育局中小学暑假放假时间安排通知
更新时间:2022-05-18 21:06:58 放假通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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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辽源市教育局中小学暑假放假时间安排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天铁集团教委:
2014-2015学年度全市中小学自2015年7月13日(周一)开始放暑假,8月31日(周一)开学(幼儿园暑假实行轮休制,按照有关要求自行安排)。现就本年度暑假的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各区县教育局要严格落实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严格执行教育部下发的《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的具体要求,认真履行安全岗位工作职责。各中小学校暑期要健全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强针对极端天气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机构、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特别是进入汛期,要加强值班力量,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二、面向中小学生搞好安全教育。要加强学生的暑期安全教育,放假前各学校要向学生发放《安全知识手册》和《致中小学生家长一封信》,向学生、家长宣讲安全知识,强化安全防范意识。要求中小学生暑期做到不到池塘、湖泊中去游泳,防止发生溺水事件;不乘坐"三无"车辆和超员、超速车辆,防止发生交通事故;不去网吧、游戏厅等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严禁涉足的场所;外出旅游尽量避开人员密集的场所,防止发生拥踩踏事件。班主任老师要全面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表现,特别要关注学业有困难、心理有问题、身体有疾病、人际交往不和谐、家庭生活困难等重点学生的状况,主动做好思想教育与困难帮扶,有效防止各类极端事件的发生。
三、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生活。各区、县教育局要根据市文明办、市教委《关于举办"天津市第十三届中小学生空中阳光夏令营"的通知》、《关于开展"变废为宝从我做起--2015年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的通知》(津科协〔2015〕59号)和《市科协、市教委关于举办第二届天津市青少年科技创意设计竞赛的通知》(津科协〔2015〕48号)的要求,及时作出工作部署,指导中、小学生文明上网参加夏令营,在家长带领下围绕学习、生产、生活中的科学发现和小发明小创造,开展科学调查体验和创意设计活动。让他们过一个愉快、平安有意义的暑假。
四、认真落实"减负"工作规定。要认真贯彻《市教委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规定》(津教委〔2014〕2号)及《市教委关于减轻普通高中学生课业负担的规定》的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暑假期间一律不准补课。高中学校高一、高二年级禁止补课,高三毕业班可适当安排一周补习。各区县教育局要做出明确规定并督促检查,坚决纠正侵占学生休息时间集中补课的违规做法。放假期间,未经主管部门许可,各单位不组织大型集体外出活动。
全市各中小学可安排干部和教师于8月26日上班,并认真做好开学前的各项活动准备,以保证新学期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201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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