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严以用权研讨发言提纲
更新时间:2022-05-06 11:08:03 发言稿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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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严以用权研讨发言提纲
抓好检察机关自身的党风廉政建设,是正确行使检察权的重要保证,也是塑造检察机关良好形象的重要环节。近年来,我院紧紧围绕建设一支廉洁勤政的检察队伍,积极适应形势任务和社会环境条件的变化,从规范化入手,始终把廉政教育工作放在队伍建设的突出位置,使廉政教育走上了内容系统化、形式多样化、机制制度化的良性发展轨道,有利地促进了队伍建设,保证了各项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规范机制,廉政教育制度化
健全的制度是抓好廉政教育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们围绕规范廉政教育,主要坚持了“四项制度”:
1、教育学习日制度。明确规定每周五下午为教育学习时间,每周六上午为业务学习时间,明确规定每个月最后一周的周五下午为廉政教育日,常年坚持,雷打不动。
2、党组成员包靠制度。在廉政教育日,院党组成员要下到所分管科室,一同学习,一同讨论,了解教育的开展情况,掌握动态,并针对薄弱环节,帮助解决教育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3、考核制度。为检验廉政教育学习的成果,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一次考试,重点考察廉政建设方面的制度规定和教育内容的掌握情况;每季度组织一次学习交流活动,重点交流廉政教育方面的收获和体会;结合干部考核和半年、年终总结,组织院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搞好一次述职,重点考察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实行干警违法违纪一票否决。
4、监督检查制度。为了让干警时刻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切实把廉政教育转化为每个干警严格自律的实际行动,我们采取内外结合的办法,加强了对廉政教育和各项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内监督检查上,成立由纪检组长任组长,监察室、政治处、办公室、研究室等负责人为成员的督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干警廉政纪律、办案纪律、工作作风等监督检查,特别是对经济案件的《案件查处回访制度》和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常抓不懈。今年,为配合廉政教育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开展,又从中抽调2人专门负责对廉政教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并对2个落实不规范的科室在全院进行了通报,有效的促进了廉政教育规范化的落实。对外监督检查上,制定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制度,聘请了26名执法执纪监督员,定期征求他们对检察工作和干警行为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的研究落实制约措施,确保干警牢固树立起遵章守纪的自觉意识。今年来,6位班子成员分片包干走访乡镇、市直部门、村庄、学校企业28个,走访群众138人次,召开各类人员座谈会11次,发放征求意见信200余封,广泛了征求了意见和建议。同时我们还投资3万多元大力加强了硬件建设,科科配备了廉政教育档案厨、建立了“廉政教育园地角”,人人配发了学习教育文件夹、笔记本和《制度汇编手册》(共四册),把检察工作“四字方针”“检察职业道德”“六条禁令”、“九条卡死”、“廉洁从检十项纪律”和我院历年取得的荣誉等内容制成板面,张挂在楼道和办公室墙上,让干警常学习,常对照,对干警廉政教育起到了潜移默化的作用。
二、规范形式,廉政教育多样化
党风廉政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性工作,基于此,我们建立起了“全院统一抓、业务部门经常抓、职能部门重点抓”的全方位、立体式、规范化的廉政教育大格局,使之多样化并举,全面开花,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1、全院统一抓。每年年初,院党组在制定年度工作规划时,把廉政教育纳入全院队伍建设目标,建立“目标明确、责任分明,工作量化,考核到位,奖惩分明”的廉政教育办法,和检察业务工作任务同步部署。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廉政教育分析会,共同研究制定出阶段性的廉政教育具体内容和措施,并确定检察长为第一责任人,其他党组成员按照分工实行“一岗双责”,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主要领导直接抓,分管领导靠上抓,科室负责人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从而在全院建立起了从上到下、逐级逐岗职责分明的廉政责任体系。
2、职能部门重点抓。为加强廉政建设工作力度,院党组积极争取市委支持,专门设立了纪检监察室,配备2名人员重点抓纪检监察工作。为了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我们经常交任务,压担子,放手大胆地让他们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在规范廉政教育工作方面,我们规定他们每月向院党组写出一份干警队伍廉政情况报告,每季度制定一份廉政教育实施方案,并负责抓好落实。对于面上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首先由他们搞好调查,拿出解决的办法和建议。在今年开展的“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加快发展”教育活动中,为了扎实有效地解决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院领导走访人大代表和执法执纪监督员,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同时,政治处、研究室和纪检监察室共同对全院干警执法执纪、廉洁勤政情况进行了调查。通过汇总梳理,发现反映干警特权思想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为此,院党组在全院开展了“三查三看”活动,采取了“抓引导、抓处理、抓督导、抓长效机制建设”的“四抓”措施进行了专项治理,使这一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这一做法被高检院转发。
3、业务部门经常抓。针对业务部门离干警近,对他们的思想变化、廉政方面情况掌握快的优势,在教育方面,我们重点赋予了两项职责。一方面是抓动态管理,量化考核。每个科室都根据院里的总体安排,把廉政教育与检察业务一起制定出具体的《岗位责任目标量化考核动态管理细则》,细化考核内容,统一计分标准,明确加减分因素,做到廉政建设和工作实绩数值化,各科室设立考核小组,一月一评议,计算出每名干警的得分,年终排出位次。同时,各科室还建立起了干警廉政档案,将干警落实制度、遵纪守法、民主评议等情况都记录在案。另一方面是抓随机性教育。根据干警思想表现各异,全院集中教育针对性不强的实际,本着抓“小”、抓“早”,防患于未然的原则,充分发挥业务部门的主观能动性,通过召开党小组民主生活会,科室负责人找干警谈话,干警之间开展谈心等方法,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互助活动。这些职责的赋予,不仅使业务部门增强了抓廉政教育的责任意识,而且使干警队伍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规范内容,廉政教育系统化
党的十六大提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坚持教育和管理、德治和法治双管齐下”。近年来,我院注重在廉政教育的内容、对象和环节上做深入的探索,充实素材,理清思路,使廉政教育始终保持了重点突出,内涵丰富。日常工作中,面对教育内容的纷繁复杂,经过梳理,我们重点抓了三个方面:
1、基本理论灌输教育。“没有正确的政治观点,就等于没有灵魂。”检察队伍处于“严打”整治斗争、查处职务犯罪和诉讼监督的第一线,时时处处面临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因此,我们把基本理论灌输教育放到廉政教育的首位,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干警的头脑,通过举办理论读书会、开办“检察官论坛”、聘请专家专题辅导和参观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等形式,对全体干警重点强化了“六个三”教育,即“三讲”、“三基”、“三职”、“三德”、“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理想信念、公正执法、艰苦奋斗”为内容的“三个教育”,并适时开展了“建设学习型机关、争创学习型科室、塑造学者型检察官”、“读廉政文章、做廉政干警”等活动,做到常抓不懈,常搞常新,净化干警思想,升华干警人格,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今年9、10月份我院结合教育活动,专门从省院有关部门聘请了业务骨干和主要负责人为干警辅导讲课,提高了干警的业务水平,而且增强了干警的自律意识,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2、正面典型示范教育。我们组织干警学习了郑培民、方工、傅延华等先进人物的模范事迹,邀请了党的十六大代表、全国劳模、寿光三元朱村党支部书记王乐义同志到我院作专题报告,引导干警对照典型找差距。同时,我院还开展了“四个一”活动,即树立一面旗帜、培养一批典型、组织一次事迹报告会、召开一次经验交流会,并对刘焕文、王明才等4名对我院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同志,大力进行宣传表彰和奖励,在全院形成了崇尚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3、警示教育。“以人为鉴,可以知得失。”在廉政教育中,我们注重选择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干警深刻剖析反面典型的危害、成因,防患于未然。近年来,我们坚持做到将上级下发的检察干警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及时向全院干警通报,组织干警观看了胡长清案、成克杰案、沈阳慕马大案等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电教片,及时通报我院查处的典型贪污贿赂大要案,以此为素材开展了以案讲纪,以案释法活动,通过警示教育,引导干警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教育实践中我们还认识到,抓好规范廉政教育,必须结合干警思想和工作实际,突出教育的重点对象和重要环节,切忌一线平推。为此,我们在对象上加强了对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的教育和监督。
实践证明,廉政教育成效如何,关键在领导干部。近年来,我们在抓好面上教育的同时,特别加强了对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的教育和监督,严格落实《科级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干部廉政档案规范》等制度,从办案工作到日常生活都作了严格规定,较好地促进了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以身作则,在工作和生活中处处为干警做出表率和示范,凡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在环节上,突出了办案的全过程。工作中我们体会到,有些干警违纪违法往往都是在办案中发生的。
为此,我们把廉政教育工作贯穿办案全过程,一手抓办案,一手抓队伍廉政:
1、案前教育防范。每逢查办案件,在交待案件时,既明确查案任务,又提出廉政要求,对可能遇到或可能出现的问题,早打招呼,早提对策,切实树立起牢固的思想、道德、纪律防线,使干警时时警示自己,不闯“雷区”,不触“高压线”。
2、案中监督检查。由于当前执法环境不够好,案子一上,说情的、打探消息的接踵而至,给办案人员造成很大压力,以案谋私、以案谋钱等违法违纪行为也容易发生。因此,我们把廉政教育延伸到办案组,并在办案组成立临时党小组,由组长常观察,常提醒。对办案人员执行纪律、办案作风等情况,部门负责人全程监督,院领导和政工、纪检部门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发现苗头问题,及时提出批评和改进意见,使大家时时受警示,做到不越轨,不违纪。
3、案后回访。每逢办结一起案件,我们采取专访、顺访等多种形式,及时到发案单位进行回访,重点了解干警执法执纪的情况,总结经验教训,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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