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读后感

更新时间:2023-09-01 08:06:01 读后感 我要投稿

《家》读后感[热]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家》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家》读后感[热]

  《家》读后感 篇1

  书的装帧很好,乍一看很难想象是译林出版社的,好厚的一大本,配合着封面,确实有一种厚重的感觉。书是向同事借的,看完也跨度了一个月的时间。

  读第一部,完全就是红楼梦的翻版嘛,就只是一顿饭而已。当然整本书和红楼梦还真是有很多可以比较的。越往后读,进度越慢,一是与读书的环境有关,更多的还是后半部分开始拖拉起来,也更多的往哲学方面靠拢,大段的心理论述读起来真的比较吃力。

  在书的封面上,大标题下面,“一部家族衰亡史 德国市民阶级的心灵史”应该是本书最好的推介,也正应为这句话,在书的一开头,尽管呈现的是一幅繁荣兴盛的景象,但结局已定,一切的过程似乎就没有那么重要了,而所有的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繁荣的表象只不过是衰亡的征兆罢了。这对于阅读体验来说无疑是大打折扣的。一翻开书,所能想象的就是这一望族将以一种什么样的方式衰败没落。

  尽管知道未来将会向何方发展,但结局却迟迟不肯到来,甚至在中间还呈现出了反方向的趋势。由此书本就越来越厚了,年代也就长了,富贵还是要过几代的,建立起来的基础没那么容易垮掉,因为人还在。

  书中对时代背景的描述是比较少的,仅仅是日常生活。所以衰败最终还是要体现在人的身上,人丁兴旺则家族兴旺。托马斯少年有成,尽管有一个无所事事的弟弟,家族企业最初仍然可以生气勃勃。就是最后在激励竞争而处于下风的局面下,仍然是可以勉强支持的。但是商业需要的是进取心,企业家的进取心。时代在发展,固守地遵循旧的商业模式只能是在竞争中逐渐被淘汰。托马斯已经面临着这一局面,但是他已不再是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了,他已经耗尽了精力,最初掌管企业时的那种雷厉风行,那种锐意进取已消磨殆尽了,未老身已衰,未老心已竭。第二代布登勃洛克是幸运的,他在商业上停滞不前的时候,后面站着一个可以依靠的儿子,而到了第三代的托马斯,汉诺却没有带给他父亲以希望,或许曾经有过,但终究是靠不住的。

  虽然没有明显的去写阶级,但阶级地位作为一种社会常态去无处不在。女仆永格曼,三小姐安冬妮表现的最为淋漓尽致。安东妮最为书中第一主角(托马斯应该只能排到第二),无论是对贵族的歆羡、对自家荣誉的维护,种种的虚荣,将一个上层家族的骄傲、精神状态表现的活临活现,每一个阶层有每一个阶层的规则。

  人物的命运都是很悲惨的,除了盖尔达,自始至终,不管是出阁之前,还是嫁为人妇,还是丧夫丧子,都活在自己的爱好里,活在音乐的世界里。但一个暗藏的前提是,她是一个上层家族的女儿,是一个可以出三十万马克嫁妆富家小姐。

  因为家族的荣誉,婚姻也应该要做到有利可图,托马斯从来就没有考虑过卖花女孩,冬妮毅然放弃未来的青年医生。人都是活得这样不快乐,但祖上的传统终归是要遵守的,自由选择的基础就是以家族荣誉为重。

  托马斯因为牙医的误诊而死,这真是个很好的死法。如果故事不是这样发展,那么将会发生什么事情呢。我甚至觉得这其实是托马斯有意设计好的,也仅仅是以这样的方式来寻求解脱才不至于有损于家族的荣誉。

  《家》读后感 篇2

  社会是不断的在提高,像《家》里面的“觉民”、“觉慧”那样,有着先进礼貌的思想,勇敢的反抗着以强凌弱,以大欺小的行为以及家长的封建思想意识,为自我所认识的真理去奋斗。我们要向他们学习,并不是说我们也要反封建社会(此刻我们不是在封建的社会里),而是勇敢的反对社会上错误的腐败的思想意识,要敢于开拓创新,坚持遵纪守法,相信科学,坚持科学真理,反对迷信。就拿文中的例子来说吧!文章中的“鸣凤”是一个丫鬟,她喜欢了“三少爷”,但之后她被“老太爷”卖给“冯老板”做小老婆,她心中不愿,但她身份低下,无选择的权力,最终跳湖自尽。再比比我们此刻的社会,此刻的社会人人平等,不分贵贱,没有主仆之分,一视同仁,并且每一个人都受到最基本的尊重,不像封建社会那样,身份低下的人,能够随便给有钱人家的公子少爷老爷当作礼品或物品用金钱买卖,完全没有了人身自由。

  《家》向我们充分的展现了封建社会家庭的面貌,封建的思想意识把人们一个个逼上了绝路:大少爷“高觉新”终日思念“梅”;“鸣凤”因被迫婚自尽;“觉新”的表妹因大人思想保守,有病不能及时医治,最终死了。当今社会,新的思想意识层出不穷,此刻的思想是开放的,并不局限于传统的观念,新的资讯经过各种渠道传送到我们面前,开拓了我们的视野,给我们灌输了最新的有益的思想意识;变封建为开放,变传统为创新,变专制为民主,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在巴金的《家》中,在那封建社会中,不敢像我们那样开放,不敢创新,没有民主;但此刻有了,还有了互联网,有了电视,有了计算机,有了……有了很多能够让我们了解最新资讯的.渠道,这一比较,证明了社会在发展,人类礼貌在提高,精神境界在不断的提升着。我们能够向《家》里面的“觉民”、“觉慧”学习,理解更多的资讯,敢想敢做;还要以《家》中的“觉新”为借鉴,不要一味的盲目的顺从,否则到头来还是苦了自我,要为自我的梦想去奋斗。

  《家》描述高氏官僚地主大家族在“五四”后的日趋没落。经过一个家族的分崩离析,深刻反映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全面崩溃的现实和趋向。而今日我们的家,家里面我们成为了中心,父母长辈为我们而日益忙碌操劳,我们经常是坐享其成。更有的孩子连家务活都不懂得做,不懂得为父母分忧,甚至还常常抱怨父母“没有给最好的条件”。可是事事父母征求和尊重我们的意见,宠爱并且溺爱我们,我们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即便在如此幸福的生活中,我们并没有意识到应当满足,应当回报他们。看了《家》以后,我们为之反思,我们生活在如此幸福的今日,是否应感觉到庆幸,感到欢乐,感到幸福,并不断努力,用自我最完美的成就来回报父母长辈们为我们的付出呢?不管怎样,今日的我们比过去的他们要幸福,我们的生活中没有硝烟、没有战争、没有奴役、没有饥饿……尽管生活中还有这样那样的不如意,可是我们已经比他们原先的生活状态好了很多,很多,我们应当好好珍惜这如此不易的幸福生活!

  《家》读后感 篇3

  《朱子家训》以“修身”、“齐家”为宗旨,集儒家做人处世方法之大成,思想植根深厚,含义博大精深。《朱子家训》通篇意在劝人要勤俭持家安分守己。讲中国几千年形成的道德教育思想,以名言警句的形式表达出来,可以口头传训,也可以写成对联条幅挂在大门、厅堂和居室,作为治理家庭和教育子女的座右铭,因此,很为官宦、士绅和书香门第乐道,自问世以来流传甚广,被历代士大夫尊为“治家之经”,清至民国年间一度成为童蒙必读课本之一。其中一些警句,如 “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 “ 宜未雨而绸缪,毋临渴而掘井 ” 等,在今天仍然具有教育意义。

  《朱子家训》从治家的角度谈了安全、卫生、勤俭、有备、饮食、房田、婚姻、美色、祭祖、读书、教育、财酒、戒性、体恤、谦和、无争、交友、自省、向善、纳税、为官、顺应、安分、积德等诸方面的问题,核心就是要让人成为一个正大光明、知书明理、生活严谨、宽容善良、理想崇高的人,这也是中国文化的一贯追求。大家如果真正依此践行,不仅能成为一个有高尚情操的人,更能构建美满家庭,进而构建和谐社会。《朱子家训》就是以骈文形式写成,每句都对仗。 家训本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蒙书,一般多悬于厅堂屋室,以对家庭成员尤其是子弟起警戒的.作用。但《朱子家训》影响巨大,脍炙人口,几乎家喻户晓,自然也就成了旧时人人必读的蒙书之一。《朱子家训》之所以三百年间在中国有这么大的影响,除了它集中体现了中国人修身齐家的理想与追求,更重要的是它用了一种既通俗易懂又讲究语言

  骈偶的形式。通俗易懂则容易被广大民众接受,语言骈偶则朗朗上口,容易记忆。家训本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蒙书,一般多悬于厅堂屋室,以对家庭成员尤其是子弟起警戒的作用。但《朱子家训》影响巨大,脍炙人口,几乎家喻户晓,自然也就成了旧时人人必读的蒙书之一。

  今将《朱子家训》放在《蒙书讲义》之首,就是要让大家知道家庭教育是最重要的启蒙教育,对小孩子的教育必须从家中的点点滴滴小事教起。比如“黎明即起,洒扫庭除”,我从小就见我外公是这样做的,他也是这样教我的。外公每天总是早早起床,将屋里连同门前的小院子扫得干干净净,边扫地边教我这“黎明即起,洒扫庭除”的道理。渐渐的我也这样做起来,以后外公搬了家,我住进那老院子的时候,也是早起将屋里院外扫得干干净净,直到老院子被拆迁。一个人的品行人格往往就是从这些点滴生活小事中培养起来的,这就是《朱子家训》的影响,家庭教育的作用。所以《朱子家训》尤需家长和子弟一起读。做家长的读了,知道怎样管理家庭、怎样教育子女、怎样在家庭生活小事中去教育;儿童读了,知道怎样做人、怎样在具体生活中要求自己,将来也更知道怎样管理自己的生活与家庭。

  《家》读后感 篇4

  长篇小说《家》以20年代初期中国内地城市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地写出了高家这个很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庭腐烂、溃败的历史。作品中的高家是中国封建社会和家族制度的缩影。从表面看,高家“一家人读书知礼、事事如意”,家庭内部尊卑有序,礼法森严;但实际上,在这个大家族中处处都充满着激烈的尔虞我诈和勾心斗角。作品在揭露这个封建家庭罪恶的同时,还侧重表现了封建制度、封建礼教对青年一代的摧残和迫害。作品还表现了以觉慧为代表的一代觉醒了的青年同这个罪恶家族的斗争。这些青年受“五四”反封建巨浪的影响,一方面在社会上积极参加宣传革命思想的学生运动,一方面在家庭内部和封建势力、封建礼教展开勇猛的战斗,最后,他们真正敲响了这个封建大家庭的丧钟。

  《家》是一部思想相当深刻的现实主义力作,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面貌,深刻地揭露了封建社会和家族制度的腐败与黑暗,控诉和揭示了大家族和旧礼教、旧道德的罪恶以及吃人本质,并且揭示了其必然灭亡的历史命运。同时,作品还以极大的激情歌颂了青年知识分子的觉醒、抗争以及他们与罪恶的封建家庭的决裂。

  《家》塑造了一系列性格鲜明、具有典型意义的人物形象。 高老太爷是封建家长制和封建礼教的.代表。作为这个封建大家庭至高无上的统治者,作品突出表现了他专横、冷酷的性格特征。在高家,他的话就是法律,谁也不能反对。作品通过塑造高老太爷这样一位腐朽反动的人物,表现出了封建制度以及旧礼教、旧思想、旧道德必然

  灭亡的趋势。

  觉新是作品中最重要的一个人物,也是塑造得最成功的人物。他性格上充满了矛盾,是个“有两重人格的人”。觉新善良,待人诚恳,原是旧制度培养出来的、有较强传统观念、且有着“双重性格”的悲剧人物。他性格中的这种矛盾性,真实地反映出了当时某些时代特征。作者通过塑造这一典型人物,批评了“不抵抗主义”,指明对于封建旧制度、旧观念,反抗才是避免悲剧的惟一出路。

  觉慧是大胆而幼稚的叛逆者的形象。他有正义感,同情下层人物,勇于反对封建束缚。他敢于冲破封建等级观念,对于长辈们装神弄鬼等迷信行为,他也敢于大胆反抗。作者对觉慧的塑造完全是忠实于生活的。尽管觉慧身上有着明显的幼稚,但他却真实地反映出了“五四”时期我国觉醒了的一代青年人的某些精神面貌。

  《家》还重点描写了几个有着不幸遭遇的女子形象——梅、鸣凤和瑞珏。这三个女子虽然性格不同——梅悒郁,瑞珏贤慧,鸣凤善良却柔中有刚;她们的社会地位也不同,但她们的悲剧结局却是相同的。作品通过对这几位女子悲剧遭际的描写,进一步控诉了封建礼教以及封建道德对弱小、无辜、善良的人们的迫害,强化了全书主旨。 下面就让我带你走进《家》的世界。

  《家》描写的是高公馆这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家庭的没落分化的过程。觉新、觉民、觉慧三个性格迥异的兄弟为了自己的理想在奋斗:大哥觉新面对封建礼教选择了屈服和服从,担负着全家的重担,被兄弟责骂,在关键时刻也打破陈规帮助弟弟实现理想。

  《家》读后感 篇5

  首先,觉新的自身原因。他在面对事情时过多地选择了逃避、忍耐、顺从。即使是牺牲自己和所爱的人,也要去遵从旧传统。为此,他出国留学的梦想破灭了,他心爱的梅嫁与他人,最终他深爱的妻子也因此惨死郊外,连在她临死前二人都没能见上最后一面。觉新曾感叹:“我们生活在这样的时代,只有牺牲的资格。”可是,他那毫无原则的苟且顺从,牺牲的不只是他自己的幸福,更有别人的幸福甚至性命。这完全是懦弱的表现。“他不说一句反抗的话”,如果说是出于无奈,那么“没有反抗的意思”则完全是因为他性格的懦弱,懦弱到毫无疑义的听从着家人的摆布。觉新的悲剧,他自己的懦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其次,家族原因。第一,觉新的家族地位。他是家里的长房长孙,他从一出生便注定要承担起整个家庭的重任。他是整个家族的未来,他承载着家人的希望。家庭就是他整个生活的中心,他的一切都要以家族为重。因此,他很难把视野投向整个社会,也就不会针对社会弊端做出抗争。这一特殊地位注定了他不能像觉慧那样激进,不能勇敢地做出反抗。第二,觉新的思想根源。这一点是由第一点衍生而来的。作为一个封建大家庭的长子长孙,他自然被寄予了厚望,接受良好的教育,当然这教育也是封建伦理的'教育。儒家思想的孝悌观念自然早已融入了他的血液里。这也在思想上给他戴上了沉重的枷锁。在他的思想里他已不是简单的为自己而活,他活着就是为了整个家族。它完全是封建礼教的奴隶。恪守着长房长孙的规矩。他完全成了一个傀儡,被人玩弄,任人摆布,没有思想也没有灵魂。

  最后,社会原因。在封建社会日趋瓦解的时代,像高家这样的封建大家族也注定走向腐朽和堕落。家族的逐渐腐化令觉新认识到它所严格遵守的旧传统再也无力支撑起这个家,现实的巨大压力使觉新变得迷茫不知所措。他始终认为封建秩序是不可动摇的,因而在纷乱的境况中他只有选择墨守。

  觉新是处在新旧制度之间的人,矛盾的境遇也造成了他矛盾的人格。

  觉新从小接受的是传统封建礼教的思想,是完全从他的祖父、父亲身上继承下来的。同时他又处在社会转型的时期,与弟弟们一起如饥似渴的阅读进步刊物。“每天晚上,他和两个兄弟轮流的读这些书报,连通讯栏也不肯轻易放过。他们有时候还讨论这些书报中所论到的各种问题。”

  他的思想虽不如觉民觉慧激进,被称作“刘半农的‘作揖主义’的拥护者”,也常说自己“喜欢托尔斯泰的‘无抵抗主义’”,可他的思想毕竟超越了封建礼教的范围,是一大进步。而且他这样又能够“把《新青年》的理论和他们这个大家庭的现实毫不冲突地结合起来。它给了他以安慰,使他一方面信服新的理论,一方面又顺应着旧的环境生活下去,自己并不觉得矛盾。”他正是在这种矛盾当中寻找理想与现实的交叉点。或许只有在这时他才能找回那颗年轻的心,自己才不至过早的老去。

  《家》读后感 篇6

  因为看了奇葩说的一期节目,对于原生家庭问题产生了兴趣,于是看了武志红的《家为何会伤人》。以前从未想过原生家庭会对一个人产生多大的影响;’也没有思考过自身的性格,对待事物的反应与态度竟然都是父母的翻版。

  看完这本书让我对家庭有了重新的理解。父母之间的关系是这个家庭中最重要及稳定的部分。父母不健康的关系会对于孩子产生不可逆的影响。在我们生活中常见的妈宝男,啃老族都是由此造成的。这让我对于选择未来的另一半持有更谨慎的态度。

  “恋爱,其主要意义不是让我们找到一个能黏一辈子的伴侣,而是让我们真正明白自己是一个独立的人,伴侣是另外一个和自己一样独立、一样重要的人。而且,我们还深深地懂得,这两个人相互独立的人,又能无比亲密地相处”。

  4月份开始,看了三本理财的书籍。第一本就是给小白看的入门款《小狗钱钱》。书中的语言非常质朴,没有任何理财基础的人都可以看的懂。

  这本书中有个重要的概念就是梦想储蓄罐。意思就是让我们明确目标,有了目标之后再付诸实践,切实努力的进行储蓄。当然,除了储蓄之外,还要开动脑筋学会开源,用心发现别人所看不到的赚钱之道。

  第一,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能把希望只寄托在一份工作上,它持续的时间不会像你设想的那么长,所以你要立即寻找另一份替代的工作。除此之外,作者还告诉我们,要分期用最少的钱还款,这样手中才有余钱进行储蓄,才能早日摆脱债务。《富爸爸,穷爸爸》这本更进阶一些。讲述了两个爸爸之间的不同思维,看待事物的不同方式,导致了最后的财富差距。

  看完之后最大的收获是让我们分清了资产与负债的区别。资产是把钱放进你口袋里的东西,负债是把钱从你口袋里取走的东西。穷人永远在负债,中产阶级会购入自以为资产的负债,而富人永远在购买资产。此外还分清了职业与事业。我的职业可以是老师,但这绝不是我的事业。这告诉我们不要只依靠一份工作去赚钱,这样你永远在为公司、政府和银行工作。

  同时也让我明白,应该先构筑自己的资产项,然后用资产所产生的收入购买奢侈品,而不是本末倒置。除了以上提到的,书中举出了大量作者投资的.案例,当然我们不能一味地模仿,但其方法我们可以借鉴。三公子的这本畅销书,详细地记载了她如何在五年内有了自己的第一桶金。

  首先是积累。三公子将自己的每月收入分到了三张卡中。第一张用于日常花销,第二张用于应急,第三张是存款卡。只有先通过强制储蓄,严格控制不必要的花销,才能有一定的存款数。

  积攒了一定的存款数,那么就可以进入市场,进行初步投资。货币基金,债券基金,股票基金,指数基金等都是在这本书中学到的知识,让我对于基金有了初步的了解。

  此外,还认识到了复利的力量,也让我更加明确了储蓄的重要性。从现在开始就要贯彻落实我的五年计划,拥有自己的第一桶金。

  《家》读后感 篇7

  时值岁末,家中经一翻努力后除旧布新,光彩涣然,闲暇中不时想到,也许不论新也好,旧也好,能让人称心如意便可。恰拜读巴金先生的《家》,颇有感触,恰如醍醐灌顶,恍若春光中步于花林,清香飘逸,沁人心脾。《家》实在是一本少见的好书,乃巴老年轻时所作,时读时新,令人服膺。

  故事发生在新文化运动时期,新旧交替,矛盾衍生。高家是城中的大户,四世同堂。外在看来确乎十分光鲜,令人艳羡。其实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天使的面孔下掩藏着恶魔的嘴脸,高贵的门第下是克安克定此等纨绔子弟嫖赌饮吹坐吃山空的行为,荡漾着涟漪的湖水下祭奠着鸣凤惨遭压迫的命运,芬芳的梅林中藏匿着觉新与梅间中道崩殂的.爱情……这是一个家族家道中落的悲剧,这是一个众生相显现的闹剧,这是一个矛盾迸发的时代的写照,读来不禁令人心悸,唏嘘不已。

  此番其实已然是第二次拜读〈家〉了,前番读毕满怀对各角色的遭遇的哀戚,而此番拜读又有别于前番的新感受,故在此闲论觉慧、觉新。

  觉新是家中的长子嫡孙,在校成绩优异,志在出国深造,前途可谓一片光明。无奈家中产业等他来接管,他也只能放弃理想,而他与梅的爱情更是惨死在未成中。觉新是旧时代的产物,是“无抵抗主义”和“作揖主义”的代表人物,然而,我更愿把他当成一位悲剧人物,一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人来看待。在父亲让他放弃出国深造的机会和放弃与梅的爱情时,他都无言以对,只是唯唯诺诺。而家中的长辈试图剥夺他和弟弟们的幸福之时,他也绝不抵抗,甚至助纣为虐。而他却把原因美化,说是为了却父亲的遗愿和为弟妹们的幸福而牺牲自己,其实这只是他的懦弱,他的不抵抗导致自己的不幸。当我还沉溺在书中时,我确乎是这样想的,然而反观现实,尤其是我乃家中长子,更知事实中不如意事常八九,而长子的确要负起更多的责任。总而言之,觉新是以正确的态度做出错误的事情,确实可悲。

  而本书的主人公觉慧的遭遇不同,他是家中幼子,大部分事都有觉新为其承担,恰逢五四运动兴起,新知识新思想得到广泛传播。在这种情况下的热血青年,心中溢满了对旧制度的控诉,对新制度的憧憬。然而,他却不知道凡事都有其发展的过程,他太过偏激,太过狂妄,他希望新制度可以在一瞬间便将旧制度取而代之。因此,他批判这个旧制度,他憎恶家中的被旧制度荼毒的人。其实,旧制度滥觞于远古,刚开始也对统治者的统治有很大的帮助,然而每种事物总有两面性,在发展了数千年后旧制度终于弊大于利,才人人得以诛之。记得有这样一句话: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这是因为人类绝无可能创造出绝对完美的东西,所以旧制度有其弊病也是理所当然的。然而,仅有控诉也不够,必须诟病于任何事物,使任何事物都趋于完美,不可畏蒽而退缩,不能鲁莽以妄进。也许,这就是巴老以觉慧出走上海来作结局的缘由罢。

  的确,这世界上尚有许许多多值得我们去诟病的,而我们之前也必有许许多多为诟病而牺牲的前辈,然而,我们“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就算要踏着他们的骸骨前进,也在所不惜。

  《家》读后感 篇8

  巴金的长篇小说《激流三部曲》之一《家》,在走马观花中,我很快地把它读完了,在读这部名著时,我的心充满了悲愤与怜悯,即使现在读完了,我的心还是被其中的主人公占据了,我的心在燃烧,我的思潮在翻滚,我是在悲愤,是在惋惜,是在痛心啊!但我暗暗为自己庆幸,因为吃人的封建礼制已被前人埋葬,我应当感谢他们。在无数的可怜的生命做了陪葬品后,一些可爱的勇敢的人奋起而攻之,打碎了,幻灭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已经到来,从前饱含女子血泪的旧路我们不会重蹈。这是最大的幸运啊!作为大哥的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吃人的封建礼制面前他屈服了,接受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了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他被迫与所爱的梅分离,娶了另一个少女,梅却被嫁到赵家受气,不满一年即守寡回娘家,最后含恨而终。他也热烈地爱着她的妻——一个善良贞静的女子,但他却不能保护她,让她任人摆布,听着她在为他生第二个孩子时的痛苦的呻吟声却不能进房看她,知道妻因难产而殒逝却不能与之见最后一面,却只能够忍受。他甚至还做过封建礼教的刽子手,逼二弟觉民完婚,,但最后,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终于帮助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

  我讨厌觉新这样的人,他是那样的懦弱,那样的无能,他不去争取他所爱的梅,也不能保护他所爱的妻,他还是一个男人吗?他眼睁睁地看着这个他一直维系的家扼杀他最爱的两个女人的生命,是他的懦弱害了她们啊!他的顺从扼杀了他自己,也摧毁了她们。然而,他却是最值得人同情的,前途失去了,美景幻灭了,一切都在黑暗中挣扎,没有幸福可言,更没有希望所在!这是多么可悲的一个人物!这是怎样一个吃人的世界!我诅咒这个黑暗的世界,但对于觉新,我就能够憎恨他吗?他是最大的牺牲者啊!我是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啊!

  二哥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己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助,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他可以说是《家》中最幸运的一个了!作文

  三弟觉慧,不但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意坚定,他最初与俾女鸣凤相爱,但无情的长辈把鸣凤迫得投湖自尽,这成了觉慧心中一道永远的痛!在这一点上,我比较讨厌觉慧,因为他的自私,连鸣凤向他诉说一切的'机会都给扼杀了,他还曾想过放弃鸣凤,让这样一个十七岁的纯结少女嫁给六十多岁的老头做姨太太,任人糟蹋,然而,鸣凤为他牺牲了,她为他留下了一具清白的湿淋淋的尸体,和一个苍白的吻。觉慧的反抗为他赢得了光明的前途,他终于摆脱了这个家,然而,他不是成功的,他为了事业失去了爱情,或许在那个时代,爱情的位置是何其次要的,但在今天,在我看来,没有爱情的人生是不完满的。

  那个黑暗的年代永远地过去了,但《家》在批判那个时代的同时正昭示着青春的可爱,对啊!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只要心中还有梦,就能忍住多少痛。只要心中还有爱,那就离快乐很近,离幸福不远了。

  《家》读后感 篇9

  刚开始想要这本书,只是因为封面吸引了我。这本书是村上春树的自传体小说,讲述了他身为小说家的各种事。

  他的语言有一丝令我难懂。他的语言总是让我认为这种表面意思里面还有更深刻的本质意思。总是有许多的“逻辑”“状态”“片段”等看起来简单实则很难理解的词语,我觉得这样显得十分的严谨。他擅长运用比喻,他把我们储存信息的地方比作大型档案柜,一个个抽屉中塞满了各色各样的信息记忆。这样又使得令我感到严谨复杂的语言多了一份风趣。

  其实村上春树先生一开始根本就没想过自己可以写小说。没写小说的时候,二十多岁的他,只是马马虎虎的经营着普通的小店,努力的还着欠款而已,就是一个平平凡凡的人,时不时也会感到“啊!人生就这样转瞬即逝了啊”让他萌生出写小说的原因也很奇怪:看棒球球员打了个二垒打,一个念头就突然冒出:“对了,没准我也能写小说”

  于是他就开始买稿纸来写,连续几个月,不停的挤出时间,终于写完了“还那么回事的东西”,但这并不是他想要的结果。于是他开始用英语写,发现因为自己英语词汇的表达能力受限,所想表达的东西没有修饰词,就更加明确的表达出来了。最后《且听风吟》就这么问世了。

  感觉村上春树先生当时就是抱着玩玩的心态,稍作方法调整,就把一本书给完成了。总让我有一种感到随便的态度。然而村上春树先生本人也是这么认为的`:“写小说就是这么简单啊”似乎有点侮辱了被旁观者仰慕的伟大文学啊!但是一直保持着小说家这个职业是困难的啊,需要有持久的气概和洋溢的才华呐。尽管如此,村上春树先生还是在小说家这个激烈的擂台上“活”了下来。

  我很佩服村上春树先生。他就是一个普通人:不喜欢上体育课,他有不同寻常的看法:写小说绝非难事,谁都会。才思过于敏捷的人不适合写小说。他有一颗持之以恒的心,在写小说的日子里,不断地与时间拼搏,消除枯燥。他有自己的风格,从不在意文学奖的事情……

  搞得我都想写小说了。村上先生从一个平凡的青年到了一个扬名海外的大作家。从他的话说:“写小说只是一个拿出纸和笔,与时间拼搏的事罢了!”在生活中,我本人从来没有为哪件事情认真努力过。无论是学习上的还是娱乐上的。“困难”“坚持”“能耐”“才华”这些词似乎读起来挺简单的。其实去拥有这些或去实现这些是有多难。

  总想让自己枯燥无味的生活多一点色彩,却总是原地踏步踌躇不前,总是立下了等下要怎样以后要怎样的目标,却总是没实现过。

  我希望自己就像村上春树先生一样,在偶然的一刻,找到了一个不是偶然的想法。并为之一直一直的前进着,哪怕走了几周,几个月,几年也好,只要我是一直一直的。

  我觉得谁都有资质做许多事情,“才华”这种东西也可以省略掉。所以啊,不要总说“几天后”“只有干什么才能怎么样怎么样”就像写小说一样把心里想要的表达出来吧,想到就要开始拼搏啊!

  《家》读后感 篇10

  若要用喻,那么《布登波洛克一家》无疑是一串下行的音符。在近一个世纪的时间跨度中,布登波洛克一家由盛转衰,从人丁兴旺到最后的族人死于伤寒,从富可敌国到家财散尽,作者向我们展示的是一道华丽而带有繁复的缀音的下行音阶。一步一步,滑向衰败深渊。

  而在如此严肃的主题背景下,作者却以一种轻快而幽默的语调完成了小说的叙述。小说中的幽默片段俯拾皆是。三个老处女的出现总能造成喜剧性效果。而大大咧咧的冬妮也经常做出一些有趣的行为。总体而言,小说的语言除了秉承作者一贯的如同请柬上镶的金边一般的精致风格,还带有了几分幽默的色彩。

  汤姆,布登波洛克参议的长子,刚接手产业时还是一个意气风发的青年。而在死亡之前,他变得焦虑,感到力不从心,总是畏手畏脚。按照作者的思路,汤姆性格的变化是在克里斯蒂安、小约翰以及造化的共同作用下发生的。克里斯蒂安的花花公子气质使得身担重任的汤姆感到愤怒,而每当克里斯蒂安脚步翩翩无所牵挂地向情人的住所走去时,汤姆理所应当地羡慕或者嫉妒了。这打乱了汤姆从商的步伐。而汤姆深知小约翰从母方遗传过来的艺术家气质与经商所需的实干家气质是大相径庭的,后继无人的恐惧笼罩着汤姆,这让他对祖业的经营变得像一辆即将驶向断头桥的马车。而布登波洛克一大家子在近百年间的恩怨以及种种外来的挫折都忤逆了汤姆经商的信心。他因此变得懦弱,优柔寡断,绝望,最终郁郁而死。因此,有豆友说毁了布登波洛克一家的不是外界的排挤,而是艺术家气质,在我看来,是再正确不过的'了。

  除此之外,掩卷之时,作为读者的我并没有感受到世态炎凉之悲,而是被女教师“一定见得到的”所震惊。如小说结尾所写到的一般,这是女教师在战胜理智的种种怀疑后产生的坚定信念。如此的幻想是永不会得以兑现的,但出现在小说末的它可以被解读为一种非理性希望。就像在余烬中升腾起的最后一缕青烟,就像茫茫苍宇中的唯一的领航的星光。

  作为一部现实主义小说,不言自明,它的意义自然是反映一种现实。但作为一个从未对19世纪德国做过任何研究的读书人,《布登波洛克一家》究竟多大程度还原了当时的社会风貌,自然是不得而知了。但若将小说置于更大的背景——命运中时,不难看出,作者还是有一些消极的。布登波洛克一家都只是遵照着他们的生而为人进行着活动,没有什么人是真正地犯过大错。即使在冬妮的第一次婚姻中,因为布登波洛克参议看人走眼而损失的八万马克的嫁妆并没有对家族的命运造成太大冲击。他们只是犯了一些小错,然后遇人不淑命途多舛。但这个家族就确确实实因此而崩毁没落了,从光的中心退至边缘,终于坠入黑暗。作为人所拥有的一切不过小说结尾的非理性信念。仿佛看到作者双手一摊,嘴角泛起苦笑,“我也没有办法。”小说末升腾起的非理性希望的大前提是对于命运的理性绝望,从这个角度来看,小说的基调也确实是消极的。

  《家》读后感 篇11

  《德伯家的苔丝》是十九世纪末英国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和诗人哈代的代表作。而我则是在读徐志摩的一篇散文时知晓哈代的,那篇散文叫《谒见哈代的一个下午》,在文章中饱溢着徐志摩对哈代的敬重和尊崇。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农村姑娘的悲惨命运,这个农村姑娘就是书名中的“苔丝”。她的命运似乎有一种宿命的色彩,好像属于那个冥冥之中的神的意志,但我能读得出来,她的悲剧是属于时代的。她有很多好的品德,比如质朴、比如善良、比如宽容,但生活在那个时代,她终究逃不掉那个时代的威力而被它吞噬。像苔丝所说“咱们住的这个世界是带着疤痕的,在鸟儿甜蜜歌唱的地方,也会有毒蛇发出嘶嘶的声音。”

  苔丝有着诚实的美丽和烂漫的天真,像那含着白雪的玫瑰。书中这样写道“地里的男工只是田地里的一个工作的男人罢了,而地里的女人却是田地的一部分。男人需要积累和成长才变得厚重和博大,女人往往是天生的。”苔丝就是这样的人,让人忍不住感动和爱怜。

  当她爱上克莱时,她那样热烈而坚定,像一个朝圣者扑倒在圣像面前,我由此想起叶芝的诗句来:“多少人曾爱过你的美丽/爱过你欢乐而迷人的青春/假意或者真情/唯独一人爱你朝圣者的灵魂/”从此,在她的心中,克莱的灵魂就是圣徒的灵魂,克莱的智慧就是先知的智慧,她让爱情的光辉把自己包围起来,把那过去的`苦恼全部忘却,把那些日夜纠缠她的疑虑、恐惧、羞耻全部摒弃。我觉得,在这样的时候,一个女人的灵魂才是真正的灵魂,才更具声色香味,更具无边的美。

  然而,她逃不过的种种不幸接连到来:无耻的亚雷,夺取她的幸福;还有那软弱的克莱,如此辜负了苔丝的爱……现在想来,轻浮的纨绔子弟仍然到处都有,世俗的偏见也总是顽固和强大。一个女人悲痛的历史对于她自己可以是一个沉重的十字架,而对于别人,也许不过是一场笑话。一个社会缺少同情,缺少爱,这似乎是一件比苔丝的故事更让人痛心的不幸的事。

  最后,在绝望中,她杀死了亚雷,而人间那所谓的“正义”也杀死了她。

  史铁生在《病隙碎笔》中说“人是一个限制”,我此时也想到,时代也是一个限制,人自身的限制和时代的限制使很多不幸的事情产生出来,并一直产生下去。伟大的人当然是有的,他们甚至超越了时代,走在前方去引领,但那样的人毕竟是很少的,甚至是绝无仅有的,绝大多数的人都是裹挟在时代的激流或缓流之中,在自身的局限中曲折的前行。凭良心说,谁都希望现实的社会在理性中运作,一点毛病也没有,但这又不是一个人或几个人能做的了主的事,它还真正需要很多很多人并且不止一代的艰苦努力。

  从苔丝的悲剧,我想到,真正的爱情势必会给我们希望和力量的,会教给我们勇敢和崇高。所以,朋友,摒弃迁就、勉强和一切的不坚定吧,勇敢地去追求,去聆听,相信自己的心,相信自己的心可以不因世俗而屈服,相信自己的心会因爱的洗礼而变得更光明,更美丽!

  《家》读后感 篇12

  你应该感到幸运,你可以陪着我一起堕落。德伯的笑容里带着的是无尽的无奈以及疼惜。世界太复杂,因为太复杂,所以使得有着三个人的世界,就已经痛苦到无法再去有更多的时间去折磨和感受呼吸。

  苔丝说,那时候的自己什么都不懂,你欺骗了我,现在又来引诱我,我恨你,你毁掉我一生的幸福。

  也许没有人明白,“苔丝说”这番哀求却有苦同的理论,也许可以自流一派,成为一本新的难念经。

  因为追求的太过完美,所以死的也无所。因为看的太透,抑或又看的已经高斯模糊。安奇尔因为容不得背叛,追求者无暇,所以,很快的应验了一句话,苔丝无错,克莱尔无错,如若德伯不死,伤的会是三人,甚至更多。安奇尔追求并娶苔丝。其实就像是在PS里很认真的做完一幅图,然后再认认真真的打上马赛克,使其失真。

  你爱我吗?安奇尔问伊利,笑容落拓,却又充满了调侃的嘲讽。

  我爱你,很爱很爱。伊利说。

  那你陪我去巴西,好吗?看到这里,我对安奇尔心冷。

  好啊。这就是伊利的选择,这两人可真是一唱一和呢,看到这里,嘴角突然勾起了一抹嘲讽的笑意。

  你真的比苔丝还要爱我么?突然,我的心有了一丝希望。

  不,我没有苔丝爱你。苔丝爱你可以爱到为你去死,而我却做不到。伊利的.率真的话语,竟让人有一丝了然的恍惚。

  苔丝赤着脚走路,却被黛西这种小肚鸡肠之人视为像乞丐一样的装可怜而博得同情。其实看到这里,突然有一种想哭的感觉。突然就想起了陆游其妻唐婉的《钗头凤》的其中两句:“世情薄,人情恶”。用在这里,再合适不过,真的,谁也不知道,苔丝这个女人,只是舍不得穿那双安奇尔送给她的靴子,却被黛西这种人送给了乞丐。是的,现在她连鞋都没有了,她死在了过去,冻死在了那个名为寒冷的梦里。

  曾经发誓一辈子都不会再结婚,可是,爱情却抵不过过去的恶禁。

  因为偷食了禁果,所以才进不了天堂。明明都爱着,爱的痛苦,也爱的绝望。

  为了丈夫,竟然可以杀死另一个深爱着自己的男人。为了,为了换那短暂五天的幸福。可以道貌岸然的生活在一起,又可以像没有防备的婴儿一样。可以毫不犹豫的杀死,其实在那一刻,苔丝可能已经恍恍惚惚地认为自己杀死了那不贞的过去。

  露其实我感觉是不配苔丝,其实,她虽然和苔丝拥有相像的脸,拥有更纯洁的没有被玷污过的灵魂和躯体,但是她没有心。面对,绝望的苔丝,她可以冷到面无表情,在苔丝被处以绞刑后,却步了苔丝的尘缘,成了克莱尔太太。他们跪在那里,太阳不会怜悯,因为,实在是替不了,也成为不了。就算在堕落,要明白,其实有缺点的人比纯洁的人好的多。

  太阳的光芒,还是沉睡在地下的野蛮的穿着武士装的身躯,这是始祖,暴力而又野蛮,数代后,自食恶果,尝到悲惨结局。

  走得那么从容,已经看透。因为堕落了,孩子夭折进不了天堂,徘徊在角落。因为堕落了,所以张开了天使的翅膀。

  突然,就想到了以前看过的魔鬼的一句话:你终于长出了天使的翅膀。(很美,但忘记是在哪一本书上看到。)

  极痛楚,也极残忍,因为是堕落的救赎,所以太容易折断。

  看到这句话的时候,竟然不知不觉的湿润了眼眶。

  《家》读后感 篇13

  读完了《家》的最后一页,一股激流仍在心中涌动……

  提起笔,想用这留下那些从心灵掠过的丝丝感触,却又不知从何下手,或许是太深刻了吧。

  《家》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它折射出当时旧社会旧体制的罪恶,人与人交往间的黑暗、虚伪,通过三兄弟不同的性格和看法将这些一一呈现出来。

  说到这,我们就来谈谈那三兄弟吧。

  觉新,一个悲剧人物。我对他的感觉是很矛盾的,我有时同情他,有时又为他懦弱而感到悲愤。他是封建制度的继承者,同时也是封建制度的受害者。双方父母的小小意见,毁灭了他和梅的婚姻,愚昧的封建迷信,又夺去了他爱妻的`生命。他是一个新旧参半的人,在旧家庭中是个暮气沉沉的大少爷;在与觉慧、觉民等年轻人在一起时,又是一个渴望新生活的青年。这样的无奈,应该是源于他那处于“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深受封建伦理纲常,特别是“孝”的熏染。尤使他的人生陷入了深深的矛盾中,使他被称为“作揖主义”,他为此忍受了但又失去了。但后来,他似乎想通了。“我们这个家需要叛徒,我一定要帮三弟成功。你们看着罢。家里头并不全是像我这样服从的人!”他忽然自语。

  后来,在附录里看到了巴金在十版代序中的一段话:“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气来了。”我想,这大概就是觉慧的诞生吧。而觉慧,也的确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是高家大宅里的一颗不一样的种子,他代表着新思想的萌发。在种种旧体制的压制下,他没有因此而退缩、凋谢,反而勇敢的茁壮成长起来。旧历新年夜,他救济讨饭小孩,却又训斥自己是个伪善的人道主义者。他反对旧礼教,与琴争辩那建立在他人痛苦上的玩龙灯;还反对请巫师为高老太爷捉鬼,喝斥家人。他积极参加“五四”反帝反封建的爱国学生运动;他反对封建家长压制青年,主张年轻人应该主宰自己的命运;他同情下层人,从来不肯坐轿子。他也很幼稚,他在爱情上受到了挫折。但他敢于书写“反抗”二字,他敢于用行动去反抗,去争夺自己的幸福,而后他终于挣脱了,于是乘着那没有一刻停留的绿水走远了。他代表着那新生的力量冲出了旧思想的重重包围!

  而觉民,在那个大家庭中,他是站在觉慧这边的,也只有他。但他不像觉慧那样冲动,他有着沉稳的个性,必要的时候也会积极的去争取幸福。也是因为这,他才能和琴走到一起,没让琴成为第二个梅。从这点来说,我还是挺欣赏他的。

  而在这个小说里,也还有好几个人物让我喜欢。有敢于向封建专制抗议的刚烈丫头鸣凤,有温顺驯良的梅芬,有善良厚道的长孙媳瑞珏,还有像觉慧他们一样向往自由平等的新女性——琴。

  在这个《家》中似乎有层层叠叠的矛盾被编织成一张复杂的网,使我们困惑。但在矛盾中,友情、亲情、爱情以及那所有包含着美好、善良、值得感动的东西好似一股股暖流潜行于此,并因矛盾而真实、因矛盾而珍贵、因矛盾而深沉。

  希望这股激流能在更多人的心中永不停息!

  《家》读后感 篇14

  读《家》一书对高觉新有了极深的同情,也产生了对他的钦佩之情。同时,家在不同人眼里是不同的。

  “家”在有些人眼里是温暖的依靠,是可以放松,休闲,解压的小木屋,是幸福,是快乐的。

  “家”在有些人眼里是赖以生存的寄居地,是在风雨后能给予你安全感的安全屋,是安心的,是稳定的。

  “家”在有些人眼里是一个“窝”,虽不奢华却能得到慰藉,是满足,是圆满的。

  “家”是灵魂栖息的港口,是心灵停泊的港湾。

  可在巴金眼里,“家”是“一片无尽的'沙漠,又是一个狭小的牢笼。”在他眼里是不幸福,不快乐,不圆满的,有的只是无情冷酷和束缚。

  在这个家里,有封建的祖父,谄媚的姨太,腐败的儿子和懦弱的孙子。可也有两个人,他们倡导和平自由的社会,他们就是觉民和觉慧。

  他们曾迷茫,也曾痛苦,但他们勇于反抗,不肯接受这命运的束缚。觉民要和琴在一起,就不顾家的反对,最终他赢了;觉慧喜欢鸣凤未表达鸣凤就自杀了,他最终也选择远离这里到别处深造,他也赢了。可有一个人,他彻头彻尾的输了。他不像觉民全盘皆赢,也不像觉慧失一得九,他,全盘皆输。

  他就是觉新,一个loser;也许,他在书中只是个次要的角色,也许,他只不过是作者就旧社会的一个例子,但是,他的存在就是铸就觉民两兄弟的新社会主义的人。

  他作为家里的长子年纪轻轻就被迫结婚,放弃了梅,好不容易适应了歪曲的生活又扛上了“社会栋梁”这个担子,适应了工作又要管理杂事,好不容易将一切处理的井井有条远嫁外地的梅回来又勾起了昔日回忆,可最终梅郁郁寡欢而死,而不久后,瑞钰又因难产而死,只剩下他一个人“苟活于世”。他总是在痛苦时得到一丝安慰,又在最开心时跌入谷底。

  有人说他懦弱,说他不反抗,自己弟弟也嘲笑他为“无抵抗主义者”,但我认为他是想反抗的,只是年少懵懂,不谙世事,所以才不会反抗,他是旧社会一位受害者,却仍要受冷眼和嘲笑,我替他抱不平。

  我认为觉新是一个默默付出者,为了大“家”不辞辛苦工作,又忍受着亲人的讥讽,不容易,很少有人了解他。对比民国教育家陈布雷他更为凄惨,陈布雷还真正风光快乐过,可他却从头至尾一直苦痛着。而最后,他也替觉慧料理好一切,放手让觉慧远去,可留下的,只有“家”的重担和数不清的孤寂岁月。

  他是家的主人吗?不,他只是一个服务者。

  瑞钰也是个可怜人,因为丈夫的懦弱而丧失生命,至死未见丈夫和儿子,令人悲叹。

  《家》这部作品读起来十分费力,因情节的大起大落导致我的心七上八下,时而激情澎湃,时而忧郁难过,时而痛心疾首,又时而悲痛欲绝。

  《家》是一个时代的标签;《家》是一个不满的倾诉;《家》也是一个令我们抚今追昔、以史为鉴的珍宝。

  《家》是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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