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读后感

更新时间:2023-08-30 11:01:51 读后感 我要投稿

《家》读后感常用(15篇)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后感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家》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家》读后感常用(15篇)

《家》读后感1

  《我把精灵带回家》主要写了朱比比被小精灵朱迪亚的魔力胶水黏住了。在和朱比比交友时,朱迪亚增加了重量,使自己的精灵体不会被风吹走。有一次朱迪亚生气不见了,朱比比历尽千辛万苦找到朱迪亚,最后她们又成了好朋友。

  读了这个故事,我后悔不已。当初的选择,它教会了我,什么是友爱。

  那一次,妈妈买了我渴望已久的《新拇指班长》,我迫不及待地开始阅读。第二天,我和我的好朋友萍萍一起走在铺满鹅卵石的小路上。我一边走着,一边拿着书。萍萍看着我手上的新书,拍了一下我的.肩膀:“嗨,看什么呢?”萍萍这一拍,可把我给吓坏了:“你吓死我啦!这是我妈刚买的《新拇指班长》”“我也想看,行不?”萍萍苦苦哀求着。“好哇,拿去吧。”我一口就答应了。

  ……

  “你怎么把我的书弄脏了!名字都黑了!”我怒吼道,似乎头上冒着一团火,“你赔,这本书24元,你要双倍赔!”“哼,赔就赔,干嘛那么凶嘛!”萍萍大喊道。

  回家的路上,我一筹莫展:是不是我太冲动了,是不是不该这样对萍萍。突然,我听到一位阿姨对一个小妹妹说:“朋友很难得,不要因为一件小事失去了自己的好朋友。这样不值得!”

  我顿有所悟,立马回头找到萍萍,向她道了歉。我和萍萍手拉手,像风,一路狂奔,天空中留下了我们银铃般的笑声……

  那件事过后,我再也不和朋友吵架了。因为我知道朋友之间要学会宽容、信任,不能因为一点点小事情而争执。

《家》读后感2

  《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齐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貌,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能够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捧起书本,专心致志的看起来,并消化着书里的精华,我发现,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一天务必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能够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

  我很佩服他这种思想,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我要向他学习。

  看着这本书的资料,我的情绪也随着变化,书里的主人公米内迈斯开心时,我也随着他,情绪变得高兴;米内迈斯悲哀时,我也一样跟着流泪……

  总而言之,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我很喜欢看!

《家》读后感3

  文中的父亲为了一家人的生活及儿子的学费,努力在外面拼搏,不论外面遇到多大的困难与挫折,父亲每天回家脸上都洋溢着微笑。微笑是世界上最美丽的语言。

  一次“我”去上学时看到一辆三轮车翻了,原来是父亲的三轮车,车上装的电冰箱也摔坏了,父亲心痛极了,一边摸着冰箱一边痛哭。可是当天晚上父亲回来时仍面带微笑像没发生过什么事一样,我的心里好酸,真想抱住父亲大哭一场。

  父亲是“我们”家里的支柱,他用一双手撑起了整个天空。父亲生活很艰辛,每天在外奔波,有时还要忍受顾客的责骂与歧视。但父亲知道只有这样才能赚够儿子的学费,只有这样才能让一家人不挨饿。所以父亲回家时从不把风雨带回家,而是把微笑带回家,他为一家人营造了一个温馨的气氛。

  我的`爸爸也是一个大忙人,和文中的爸爸相比要忙得多。他经常工作到半夜三更才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家,早上一早又投入了工作。每天他在海宁、萧山、靖江三个地方来回奔波,有时事情实在太多时间又实在太迟时,他就勉强在办公室将就睡一小会儿。平时他很疼我和妹妹,只要一有空,他就回家陪我和妹妹玩。

  我们应该理解父亲的辛苦,让我们微笑面对生活。

《家》读后感4

  《家》这部小说是从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的一个大家庭中说起的,讲述了那一代人对自由,对爱情,对创新中国的梦想的追求和努力,和他们三兄弟做出的不同决定,是坚持还是放弃,是爱还是恨,是走还是留以及这些决定带来的不同后果,越是读到后面,情节越是起伏不定,内心越是激动不已。《家》中塑造了一个封建压制极其严重的大户人家,在这个家中有着不同性格,不同命运的人物。觉新无疑是这个时代大部分人的影子,他是一种悲剧,曾经深爱着梅,但让他的父亲用占阖的方式决定了他的命运,娶了瑞珏。他爱他的妻子,但世俗的思想害了他,听从别人的鬼话,将待产的妻子送到城郊,以至他的妻难产而死。他含泪忍受一切不义行为,不敢吭一声,他活着,只为敷衍,豪无主见,这也正是旧中国的悲哀。然而丫头鸣凤对觉慧的不渝也是一个悲哀,这个悲哀是这个社会造成的,但麻木的人们不以为然,在他们心中丫头拥有的权利不同于他们,他们是物品,可以当作人情相送。而觉民则不同,当他得知与冯家小姐定亲时,为了自己的.梦想毅然选择离家,最终他在这个家庭中是最早取得小小胜利的人。

  读完了《家》,我的心潮澎湃,不知是为了觉民,觉慧的胜利而欢;还是为了琴,鸣凤的大胆而喜;或者是为了瑞珏,梅的遭遇而泣;再不然,就是高老太爷的专制受到了打击而歌……总之,五味瓶打翻的味道,难以用言语阐述。

  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神泉镇六年级:***

《家》读后感5

  我爱书,在我看来,书总透着一股清香的书蕴,让人情不自禁想要靠近它,翻阅它。从小到大,我读过不少书,从最初的带拼音的一些小读本:《七只小猪》《小红帽》等。随后我便提高难度读些童话集:《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等。接着读些蕴含小道理的书:《寓言故事》《小智慧故事》等。后来便读些历史书,诗词书:《唐诗三百首》《上下五千年》《史记》等。最后看些反映某个时代形势的长篇小说:《红岩》《西游记》《水浒传》《红楼梦》《三国演义》等。随着年龄的增长,书的种类也各不相同。

  其中,我觉得最有价值的一本书是巴金所著激流三部曲中的——《家》。这本书主要讲在五四运动推起的浪潮后,一群年青人不屈于旧礼教,不赞同封建思想,于封建家族制度斗争到底的故事。在过程中,他们失过,拥有过,痛苦过,快乐过……他们在这林林总总的经历中成长,升华人格,意志坚定,从而快速强大起来。

  我觉得《家》是哪个封建未除,革命新生时代的一个缩影,是那个时代的心声,是那个时代的千姿百态的社会风俗画与人文风景线。在那样一个封建思想根深蒂固的.年代,《家》是一部很好反映当时社会状况的文学记录,具有很高的价值。《家》的记录让我们更加了解当时社会的黑暗。

  每本书,都有其独特的书蕴。而这些书蕴则是书的精华所在。所以,多读书,读好书,让清香书蕴充实你,使你成为一个有修养的现代文明人。

《家》读后感6

  今天我读完了《淘气包马小跳》系列的《同桌冤家》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马小跳和路曼曼是一对同桌冤家,他们两个之间永远有吵不完的架。路曼曼是好学生,马小跳是淘气包,说差也不差,说好也不是太好的!所以秦老师让路曼曼和他同桌去管他。老师给路曼曼一个小本子,专记马小跳的不良表现,路曼曼要管马小跳,可是马小跳不喜欢让她管。

  路曼曼一直是中队长,这次选大队委了,路曼曼便告诉马小跳:你选我,要我成大队委了,我就不管你了,光想学校的事。于是马小跳鼓动大家一起选路曼曼,虽然请了3个铁哥们儿吃羊肉串,但是他们不守信用,还是选的`夏林果。结果,夏林果比路曼曼多一票,夏林果还是大队委。马小跳心想:唉,真不够哥们,请了吃羊肉串,连个忙都不帮。

  路曼曼病了,马小跳代表全班去看她。马小跳一到路曼曼家,她的病就奇迹般的好了,路曼曼又开始管马小跳了,路曼曼的奶奶、爸爸、妈妈都要把他留下来吃饭,他虽然想走,可还是没有办法,只能留下来了。

  读完这本书,我认为,马小跳虽然是一个淘气包,但他很善良,不像路曼曼,虽然学习好,但她爱发脾气,爱向老师打小报告,虽然秦老师喜欢她,是因为她听话而已唉。说不定马小跳也有管路曼曼的这么一天呢!!!

《家》读后感7

  前几天,我看了一本叫《巴金》的书是巴金写的短篇小说,很好看,都很令我我感动,我最喜欢的是《长生塔》。

  有一个孩子,他的父亲给他讲了一个故事:有一个很伟大的'皇帝,他有很多的大臣和妃子,他一直过着很快乐的生活。

  皇帝也避免不了衰老。不长时间,他就生了一场大病。他觉得自己老了。就命令各位大臣,给他找长生秘方。

  他们找遍了各个地方,都没有踪影。有一个老臣说:“有一个叫长生塔的建筑,站在上面就可以长生,但是这座塔已经倒了。”但是皇帝并不生气,他下令让全国的百姓都来建这个长生塔。

  长生塔就像长城一样,为了建塔,死了很多人,最后终于建成了。皇帝一上去,塔就倒下了,皇帝也被埋在下面了。

  我认为这个皇帝真是个恶毒的人,死了很多的人呐!反正他害死了百姓,自己也得死,世界上没有不老药。

《家》读后感8

  《家》这部是从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的一个大家庭中说起的,讲述了那一代人对自由,对爱情,对创新中国的梦想的追求和努力,和他们三兄弟做出的不同决定,是坚持还是放弃,是爱还是恨,是走还是留以及这些决定带来的不同后果,越是读到后面,情节越是起伏不定,内心越是激动不已。《家》中塑造了一个封建压制极其严重的大户人家,在这个家中有着不同性格,不同的人物。觉新无疑是这个时代大部分人的影子,他是一种悲剧,曾经深爱着梅,但让他的父亲用占阖的方式决定了他的,娶了瑞珏。他爱他的'妻子,但世俗的思想害了他,听从别人的鬼话,将待产的妻子送到城郊,以至他的妻难产而死。他含泪忍受一切不义行为,不敢吭一声,他活着,只为敷衍,豪无主见,这也正是旧中国的悲哀。然而丫头鸣凤对觉慧的不渝也是一个悲哀,这个悲哀是这个社会造成的,但麻木的人们不以为然,在他们心中丫头拥有的权利不同于他们,他们是物品,可以当作人情相送。而觉民则不同,当他得知与冯家小姐定亲时,为了自己的梦想毅然选择离家,最终他在这个家庭中是最早取得小小胜利的人。

  读完了《家》,我的心潮澎湃,不知是为了觉民,觉慧的胜利而欢;还是为了琴,鸣凤的大胆而喜;或者是为了瑞珏,梅的遭遇而泣;再不然,就是高老太爷的专制受到了打击而歌……总之,五味瓶打翻的味道,难以用言语阐述。

《家》读后感9

  《宝贝当家》是一部充满快乐奇思怪想的小说,这本书的作者是秦文君,秦文君叔叔不仅写了《宝贝当家》还写了《心香·可人》、《单身汉小韦》、《男孩首领》等小说。

  《宝贝当家》写了老师故意安排学习成绩是全班第一的同学宋宝贝,在童话剧中扮演小偷也就是扒手。安排学习成绩全班倒数第一的同学史金龙扮演警察。

  原本对史金龙来说是一件比山高、比天大的'好事可以为太猖狂把戏演到宋宝贝家里了,不想宋阿姨旧病复发病倒了。宋宝贝埋怨史金龙举着枪把自个妈妈吓着了,不仅让史金龙背自己妈妈去医院,让史金龙出钱为母亲医病,还想告诉他的父母。

  但宋宝贝并不知道史金龙的母亲已死,父亲常不在家里,常和别的女人来往……

  事情过后宋阿姨说自己只是心脏病发作并没有受到惊吓。史金龙还在学校出了名的助人为乐。

  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要多读书才好。

《家》读后感10

  读了《小狗儿与大画家》这篇课文后,我有很感受。其中让我感受最深的是小狗儿和大画家韩美林建立的情谊:小狗儿“波彼”以自己的`智慧救了主人韩美林,韩美林也亲切地叫它“儿子”。别一只黑白花卷毛小狗跟韩美林一起待在高温难耐的窑里,而且当造反派对韩美林拳打脚踢的时候,所有人都不敢阻拦,唯独这只小狗奋勇地帮助主人。而几年后,韩美林听到这只小狗已经驾鹤西去的时候,他手中专门为它买的肉全洒在了地上。这些小狗儿与韩美林建立的不可摧毁的情谊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内心。是啊,主什么在人类中有人宠爱宠物而又有人害它们呢?在现在的生活中,我们要保护动物,不在要让任何一个动物灭绝了,我相信,在我们共同的努力下,地球会变成人和动物的大家园!

《家》读后感11

  刚开始,我以为只围绕一件事来写,而讲的是和我一样大的人来当家。结果翻开书一看是很多个小故事而组成。里面我最感兴趣的就是《心香客人》,这篇故事。

  这本书讲得在一所学校里有一个是很善良乖巧的女孩心香。另一个是活泼开朗家境富裕的女孩可人。他们是同一天出生的,在同一家医院,长大后还在同一所学校学习。

  就在有一天可人的姑妈去接可人,碰到了心香,就在这时可人姑妈惊呆了。因为心香太像可人的妈妈了。同时姑妈她们也已经知道可人不是她们亲身的孩子,在医院时抱错了。后来在可人爸爸的取证下,事情得到了证实。可人和心香是被抱错了。当他们的父母知道真相后,都想把自己孩子领回来。但不管可人的爸妈是有钱人,还是心香贫穷的爸妈都是把两个孩子当宝贝一样养大的。真是有点舍不得放弃。可又不想放弃自己亲生的,真是左右为难。

  同时,心香可人也不想放弃养育自己十二年的爸爸妈妈,但是两家还是互换了孩子,同时在换了孩子以后发生了许许多多感人的故事,让父母感到很欣慰。通过这篇小说我知道了,不管是穷妈还是富妈,妈妈的爱都是真心的`,母爱是伟大的,亲情是永远割舍不断的,也让我懂得了父母的爱是无价的。

《家》读后感12

  今天,我读完了《同桌冤家》这本书。搞笑、开心、快乐,当我一被表弟惹生气的时候,我就看这本书,总能在书中找到乐趣。

  这本书里的主人公有四位,阿呆,一个呆呆的.胖子,用惜城的话来说:“长得像早熟的冬瓜。”是个聪明的小妞,别人有困难的时候,她总是能想出好的办法,拔刀相助。兔子和是好朋友,总是爱恶整惜城,惜城是一个干瘦的小男人,是聪明的男生。两对同桌,四个冤家,笑料层出不穷,好戏天天上演。

  故事最有趣的是公平的三八线。我和同桌有时候也会因为谁的地方大而争吵,故事里惜城和兔子也一样,因为争地盘而画三八线,以后我一定要改掉这个缺点,和同学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

  只有我们团结起来,才会有更多的乐趣和收获。

《家》读后感13

  今年暑假,我和妈妈同看了一本《同桌冤家》,看了这本书以后,对我的影响非常大。真是受益匪浅吶!

  这本书主要写一个班级里的四位同学,他们分别是两个男同学和两个女同学,刚好一个女同学和一个男同学坐在一起,四个人一桌前,一桌后。他们每天都要吵架,让人不得安宁。上课时,他们不能吵,就在课桌下摸来摸去,不认真上课。这可真是“不是冤家不聚头”啊!

  这本书里的主要人物是阿呆,阿呆嘛是一个“笑料层出不穷,好戏天天上演”的人。本来这本书妈妈不想看,但看着看着,妈妈也就被迷住了。里面那个阿呆的同桌是咪咪,他们两个也老是拌嘴,但只要咪咪骂阿呆是早熟的冬瓜,阿呆就语无伦次,无话可说了,因为阿呆长的真的很胖。可后来不知什么原因,他们四个人竟然能和睦相处。

  我和妈妈津津有味地看完了整本书,妈妈说:“还好那时我坚持陪你看下去了,里面这四个同学本来是冤家,可后来竟变成了好朋友你也一定要和你的同桌和睦相处哦!”

  我也十分震撼,本来是两对冤家,竟然意想不到的变成了好朋友。以后,我也一定会跟我的`同桌和睦相处的。最然我震惊的是他们还能互相帮忙,如果有谁作业不会,他们还能互助做作业呢!而且吃午饭时,还能坐在一起有说有笑地一边谈一边吃呢!

  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让我受益匪浅。希望你们能和自己的同桌和睦相处。

《家》读后感14

  我读了《小桥流水人家》这篇文章后,非常喜爱。不禁对这个普通的小山村的美丽景色赞叹不已,更是崇敬作者对故乡绵绵不绝的怀念和思恋之情。

  村中有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终年潺潺地环绕着村庄,溪边杨柳依依垂水面,水鸟、流水相和唱。村民们靠它来灌溉田园,清洗衣物。虽远远比不上西湖和漓江的美丽,但它给村民们带来方便,给孩子们带来了快乐,真是令人向往。

  当我读到“我家只有几间矮小的平房,我出生在那间卧室,光线很暗,地面潮湿,但我非常爱它”时,我感受特别深。从这几句话中我体会到了作者很爱家乡。虽然他家的房子特别差,比不上现在住的`高楼大厦,但是作者依然爱它,因为这是他出生、成长的地方,浓缩了他生活的内容和感情。可见,爱家乡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

  我有一个可爱的家乡,我要用我的智慧和能力将它建设的更加富饶和美丽。

《家》读后感15

  《萤火谷的梦想家》是美国作家艾莉森·麦吉的获奖作品,最开始吸引我的是蓝底萤光的封面,传奇阿鼠、萤火虫、小蟋蟀好像在商议什么重要的事。翻开书,一只萤火虫——萤萤带我走进了一个勇敢追逐自己梦想的世界里,作者用细腻的文笔写出了萤萤追逐梦想时的艰难与不易,她的持之以恒深深地打动了我。

  印象最深的是萤萤的前辈离开时那一部分,读到“萤萤每次仰望天空时看到的那颗闪闪发光的星星就是前辈”,读到她想起前辈救过她的命,最懂她的只有前辈一个人,教她用降落伞式滑翔的也只有前辈时,我感动得想哭。也感动于作者的描绘如此的淋漓尽致。

  友情是一座桥,可以跨越种族。萤萤和蟋蟀这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就建立了这样一座让长辈们惊讶的桥。还有彼得对蟋蟀和萤萤的尊重也令人惊叹,并不把他们看待成养在身旁的宠物,而是人与昆虫平等的对话,这种热爱大自然里每一个小生命的'精神,令人肃然起敬。

  同时,这本书也在鼓励你实现梦想。书中萤萤不知经历过多少次磨难,但她永不放弃,继续前行,这些经历伴随着冒险、友谊、失败和勇气,这个故事像启明星,照亮他们夜间的路,也照亮你我的内心!

  最后的结局让人潸然泪下。他们一起经历了那么多那么多,最后终究还是离开了。我看完,久久不想合上书页。我也有自己的梦想:希望你像萤萤一样坚持梦想;希望你像蟋蟀一样乐观向上;希望你像水鼠一样,乘风破浪!希望这本书能陪伴你我在人生的道路实现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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