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鲁迅》有感
更新时间:2023-04-30 13:36:08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鲁迅》有感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领悟呢?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读《鲁迅》有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读《鲁迅》有感1
黄昏时,我坐在藤椅上,静静地品尝着沁人心脾的香茶,不由回忆起了鲁迅先生那纯真而又快乐的童年,心中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朝花夕拾》一书是鲁迅先生关于他童年旧事的一部回忆性散文的结集,故又名《旧事重提》。他能够用简短朴实的语句写出发人深思的文章,而《朝花夕拾》就是其中的精品之一。
虽然鲁迅先生没有过多的朋友,但他却可以听油蛉的低唱,蟋蟀弹琴;虽然鲁迅先生在学习中失去了百草园,但他却在三味书屋的寿镜吾先生那里领悟到了深奥的'知识;虽然鲁迅先生的隐鼠“失踪”了,但他却得到了长妈妈送给他的那本珍贵的《山海经》。可以说,鲁迅是一个幸运儿。
但,鲁迅先生却又是一个苦命儿。十几岁时,父亲染上了肺结核,为此,鲁迅先生每天早上都要在上学前为父亲去抓药,煎好药给父亲服用之后才可上学。有一次,鲁迅先生起晚了,所以上学迟到了,他的先生给了他三下戒尺。鲁迅先生就在自己的书桌上深深地刻下了一个“早”字,从此以后,因而没再迟到过。由此可见,鲁迅先生是一个多么认真、多么顽强的人啊!他从来不向困难屈服!
因此,我十分钦佩鲁迅先生。看,他的童年生活多么丰富多彩,单是这一点,我们都没能做到。像如长妈妈的教导,百草园内的嬉戏,以及三味书屋的学习乐趣,我们都没有经历过。我们只是在家里或在校园内无忧无虑的尽情玩耍,却没有接受过生活的磨练,父母把孩子视为掌上明珠,不让我们接受那么多的磨难和考验,因而我们的人生也不会多姿多彩,也难于在今后走向自强。而鲁迅先生,也正是凭着这一点,走上了自强之路,成为中国的文学巨匠。
夕阳慢慢落山了,我手中的这杯浓浓的香茶,也已经喝尽了。蓦然回忆起鲁迅先生的那本《朝花夕拾》,我将其拿了出来,抚摸着淡黄色的书皮,心中充满了无限遐想……
读《鲁迅》有感2
看完了《我的伯父鲁迅先生》,合上书本,我热血沸腾。
作者主要通过了“谈论水浒”、“笑谈碰壁”、“救护车夫”、“关心女佣”四件事介绍了鲁迅的品格。
在革命运动的过程中,有人做出了巨大的贡献,鲁迅就是其中之一。在这段历史中,一起都是黑暗的,快乐是暂时的,民不聊生。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鲁迅毅然拿起了手中的笔,抨击黑暗的旧社会,他不惧迫害,如一盏黑夜里的明灯,为人们照亮了前进的方向,使人民奋起推翻了腐朽的统治。
鲁迅的那舍己为人的高尚品德,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精神,是多么让人钦佩。他宁可自己吃苦,也要帮助他人的精神是伟大的,也是无私的。有多少人看见了那隶体的`“一”字?有多少人看见了那精神抖擞的短发?这些都是他一生的真实写照!
在新中国建立的过程中,有无数像鲁迅一样的孤胆英雄,有的永垂青史,而更多的都是无名勇士!他们不图名,不图利,要的就是一个崭新的中国!当中国被西方列强欺负时,是他们挺身而出,挡住了西方的枪炮,建立了东方的中国!他们是真正的英雄!
现代中国发展迅速,可又有几人还记得他们,没有他们,哪有今天的新中国?他们是在灾难中挺身而出的铁血战士,他们是中国的中坚力量!让我们向他们致敬!
虽然我还只是一个小学生,却也可以好好学习,将来为祖国发展做贡献!
鲁迅,世界的伟人,我们会永远记住你!
读《鲁迅》有感3
读鲁迅《珍惜时间》
——有感
鲁迅,这个笔名是我们绍兴人最熟悉不过的名字了。他的真名叫周树樟,又名树人,号是豫才。他是我国伟大的文学家、革命家和思想家。
鲁迅《珍惜时间》的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做一个人不仅要珍惜自己的时间,也要珍惜别人的时间,若无缘无故地耗费别人的时间,就和图财害命是没有什么区别的。他还让我知道了,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什么天才,那些名人的知识和成就只是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用在了学习和工作上罢了。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鲁迅珍惜时间和充分地利用时间,为的是更好地用文艺这个锐利的`武器,揭露旧社会的黑暗,鼓舞人民和敌人作斗争,他几十年如一日,把毕生的精力,全都献给了革命事业。
同学们,我们也不妨做一回鲁迅,好好利用时间,为祖国做出贡献,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大吧!
读《鲁迅》有感4
人类所需要的,是富有启发性的养料。而阅读,则正是这种养 料。这几天,我读了《文学之魂——鲁迅》这本传记,从中受益匪浅。
这本传记叙述了鲁迅的一生。他节约,朴素,公私分明,他对奸诈狡猾的敌人看得清,恨得深。他为了帮助培养青年,付出了一生的心血。而我最佩服的就是他那种珍惜时间的品质。
时间是宝贵的,所有人都说时间是金子,但时间是买不回来的,我们要做时间的主人,才能把握住时间,充分利用自己的时间。鲁迅曾说:“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功夫都用在学习上的。”他是这么说的,也就是这么做的'。其实,掐指头算一下,哪位伟人不是这样做的呢?如果有谁还抱怨时间不够用的话,那就让鲁迅来告诉他——“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挤总还是有的。”
要说珍惜时间,我没有做到。放假时,我就只会窝在家里看看电视,玩玩电脑,根本就没有花一点功夫去看书。开学时,我的成绩如瀑布般“飞流直下三千尺”,被老师骂了一顿才知道要珍惜时间。所以,我就每天挤出一点时间看书,成绩很快就上去了。
时间是很宝贵的,它是一笔人生的财富,要好好利用时间,才能得到丰富的收获,这是文学大师鲁迅告诉我的道理。
读《鲁迅》有感5
今天,我在书店里读了一本佳作——《鲁迅漂流记》,该文的主角是出身于商人之家的鲁宾逊,我读完后被他的那种坚毅性格和冒险精神打动了。
十九岁的鲁迅不甘于像父辈那样,平庸的过一辈子,一心向往着充满冒险与挑战的海外生活,于是毅然舍弃安逸舒适的生活,私自离家出海航行,去实现遨游世界的梦想,但每次都历尽艰险。有一次风暴将船只打翻,鲁宾逊一个人被海浪抛到一座荒无人烟的海岛上,在那里度过了28年孤独的时光。
啊!鲁迅是多么的勇敢啊。想到这我不禁惭愧,那是一个晨光熹微的早晨,我们进行了一次英语测试。也正是那次,我怀着揣揣不安的心理迎来了挫折的考验——考试失利。闻之,我心如刀绞,一枝枝利箭好像从四面八方刺穿了我那幼小的`心灵。为什么每次考试的结果都是“遍体鳞伤”,那真的是太可怕,太恐怖了,它的滋味我铭记在心。
于是每次英语课,英语测验我都十分畏惧,成绩开始下滑……然而我却没有像鲁迅那样敢于挑战,敢于冒险。
人的一生中有挫折总是难免的,只要你面对挫折敢于挑战,敢于冒险。你会发现挫折一没什么大不了。
读《鲁迅》有感6
让人变聪明的方式不是补课,不是增加作业量,而是阅读,阅读,再阅读。而我选了一本提示了生活哲理的书。
鲁迅是一位伟大的文学家,也是一位特立独行的思想文化巨人。这不仅在小说、散文、散文诗领域取得的卓越辉煌的艺术成就,而且在于他用毕生的精力创作了大量的无与伦比的杂文。
在旧时中国,他用一支犀利的笔,写下一篇篇杂文“如匕首,似投枪。”直击敌人要害,发挥了无可替代的战斗作用。在他笔下,杂文成了一种摹写世相、见闻,评说世事,言志抒情,内容无所不包,形式不拘一格。给杂文打上的“迅哥”的鲜明印记。之前读他的文章,总觉得太深奥,太难懂,可如今不同。他往往纵意而谈,“嬉笑怒骂,皆成文章”。总在阅读他的文章时可依稀听到文字背后的他:“乐则大笑,悲则大叫,愤则大骂”的形象。之前阅他的文章,总觉文笔太尖刻,太喜欢骂人,但现今不同,他广泛且深刻地解读和认识旧中国社会上各样的现象,发人深省,令人深思。比如:中国人向来有点自大,只可惜没有“个人”的自大,都是“合群”的各样的`自大。其实,自大一直被视作为人的弱点,他从国家、民族的角度,讽刺那些打着爱国的旗号,盲目自大,闭关自守的人。实际上,我们可以知道,他所赞扬的是那种思想见识高出庸众,提倡各种改革的“自大”的人。
再者像:有缺点的战士还是战士,完美的苍蝇终竟不过是苍蝇。他此外告于我们正确,到位的认清事物本质,正确认识自己。使我不时从自己的角度和真实的生命体验和生活感受出发,重新认真、严肃地审视自我。审视自己所面对的实际生存状况。
对此,我也学会了反省,在文章给予我艺术享受之上反省自己,让我重新找回自己。
读《鲁迅》有感7
读完《无法直面的人生:鲁迅传》后,我有一种强烈的冲动,想去绍兴鲁迅故居看看,我想在他的居所中能更加真切的体会到鲁迅先生当年的想法和他那在民族危机中的苦苦挣扎。 鲁迅先生姓周,名樟寿,后改为树人,号豫山,后改为豫才。鲁迅是他的笔名,一八八一年九月二十五日出生在绍兴城内周姓望族,祖父周介孚,出身翰林,让鲁迅在启蒙的时候先读历史,而不是四书五经;父亲周伯宜,对鲁迅非常宽厚,允许他读闲书;母亲鲁瑞更是喜欢他。少年鲁迅便生活在这种颇为繁华而宽厚的环境中读书长大,调皮好斗,有着少年所特有的骄傲。但祖父却因为一次科场行贿案下狱,父亲也吐血并终于去世,亲戚便不再对鲁迅家客气,分房子的时候给鲁迅家最差的房子。这种世态炎凉、由繁华转为凄苦的经历很容易让人想到曹雪芹,另一个在中国的晚期封建社会反儒家的困顿的斗士。后来在广州,青年学生问他为什么憎恶旧社会,他回答:“我小的时候,因为家境好,人们看我像王子一样,但是,一旦我家庭发生变故后,人们就把我看成叫花子都不如了,我感到这不是一个人住的社会,从那时起,我就恨这个社会。”
是的,鲁迅先生恨,他恨这个社会的黑暗,同时也恨自己的无能。要知道,在绝对强大的事实面前再有力的个体思想也如萤火与之皓月,变的渺小无比。鲁迅先生就是如此,面对逐渐衰败、日渐黑暗的社会,他多么想用他的力量去改变,可是现实却给了他多个无情的耳光。读到这,我仿佛已经不是我,而是与先生一样的一点萤火,在深邃的无边的黑暗中苦苦挣扎。 先生从人道主义转向了个人主义,由启蒙的悲观主义,转向了存在的虚无主义。从学生变成医生,从医生变成文学家从文学家变成革命家。每一次的转变都给了他不小的打击,仿佛一个健壮的`成年人一巴掌轻易拍碎小孩子手中的玩具一样。先生是不屈的,身份的多次转换可以证明;先生也是不甘的,他的文字可以证明。
人存在的意义是什么?是碌碌无为的任由事物摆布还是面对无情的现实躲在暗处大声呐喊?先生给了我一个答案:我不管自己的力量多么的渺小,我也知道我自己的力量不能改变太多的客观事实,可是我还是要尽我的全力去做,即使我做的不能改变什么,这样起码在我晚年终老的时候我可以用我那沧桑的眼睛勇敢的直视我走过的路。况且蝴蝶效应,也许我做的一些小事引起了这个社会的共鸣,那么我将会很欣慰,同时感到101%的骄傲。
也许有些人还无法体会到自己能让这个世界改变一点点的那种感觉,那是一种骄傲。可惜先生是可怜的,这个社会仿佛就是要与他作对一般,将先生的种种努力都无情的打压下去,看着他在无力的痛苦中苦苦挣扎,黑暗的社会嘴角微微上扬。
这也使得先生在虚无主义的鬼气中滑落的太远。但1925年,还是有一只手拉住了不住下滑的先生,那就是许广平。许并不是人中之凤,但有着一股子对新思想、自由、革命的坚毅,这深深的鼓舞了先生。后来两人到了上海定居。作者王晓明写道:“从某种意义上讲,鲁迅和许广平的相爱而终于同居,在上海建立新的家庭,是他一生中最有光彩的举动。正是在这件事上, 他充分表现了生命意志的执拗的力量,表现了背叛传统礼教的坚决的勇气,表现了一个现代人追求个人自由的个性风采。但是,也恰恰在这件事情上,他内心深处的软肉和自卑,他对传统道德的下意识的认同,他对社会和人性的根深蒂固的不信任,都表现的格外触目。一个人一旦相信爱情,就不再是虚无主义者。”
鲁迅的人生终点最终在上海画上。回首过去,先生不断的遭遇到“滑铁卢”。早期先生想要医治民族,对大众,他是轻蔑的,他觉得百姓迂腐,不能像他那样面对民族的衰败勇敢的站出来用自己的行动去拯救自己的民族。后来他发现相对于迂腐的寻常百姓,知识分子更容易明白他,于是先生弃医从文,可是后来的种种草鱼却使他不断看到知识分子的局限性。在读了一些马克思主义的东西之后,先生开始由一个知识分子慢慢的向革命家转型,但革命的本质就是推翻旧的迎来新的,这与先生骨子里的旧思想是矛盾的,终于,他提出了新知识分子的说法。也算是在新事物和旧思想中取一个折中吧。这其中包含了先生的怨念及恨意,我想也许先生就不应该生在那个时代,也恰恰命运弄人,虽然先生在时代的洪流中苦苦挣扎,但他也是推动时代发展的一丝助力。
读完《无法直面的人生:鲁迅传》后,我看到了一个曾经熟悉现在却又完全陌生的鲁迅,大家对他有一种心灵上的崇拜,可是又有多少人知道他在那深重危机中的苦苦挣扎,危机中的苦苦挣扎。
读《鲁迅》有感8
鲁迅一生清贫,却总是喜欢收藏书。他爱买书、看书、抄书,养成了爱书如宝的习惯。
我觉得鲁迅这么爱护书,是因为他把书当作一种财富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要让自己懂得的知识多,就要视书为宝,把书当作一种财富,像自己的钱一样保护它。这样一来,只要书没破,你就可以一直去读它,一直发现取之不尽的知识和道理。
在我自己买了新书后,我也会很爱护书。平时,我看完新买的书或旧书,都会把它们小心翼翼地放进书架;特别是自己喜爱的书,我还要用包书纸包好,放进书架最干净的.一层,以免弄脏、弄破。正是这样,两年前我买的书到现在依然完好如新。
所以我相信,只要你把书当作财富,就一定会有许多收获。
读《鲁迅》有感9
近日重读鲁迅先生小说《呐喊》、《彷徨》,无意间想起中学语文、历史教科书中的一句话“《狂人日记》(选自《呐喊》)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文小说,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不可否认,在那个特定的时代,狂人日记显示出了鲁迅先生作为一个有良知的知识分子的觉悟,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对唤醒民众麻木的神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如果从艺术价值而言,我个人觉得,“狂人”形象比不上鲁迅先生后来创作的诸如祥林嫂、孔乙己、陈白光等,根本原因在于“艺术真实”不足。
按照苏式文学理论的观点,小说中的艺术形象就是日常生活中人物活动的一种集合式的拼凑。这种说法是从写作对象的角度强调了创作素材的客观性和真实性。但是,在我看来,小说的“艺术真实”并不等同于现实的客观事实,不必强调对现实生活完全真实的展现,而在于艺术创作的“真实”情境能否让读者更容易地、更自然地从“此时”过渡到“彼时”。但在我看来,如果一篇小说的真实性不足的话,其实是割断了文本与读者心灵的“沟通”,不能引发读者心中的“波澜”,无法产生自然而持久的震撼或回味,那么其艺术价值应该还是会受到影响的。
短篇小说大师卡夫卡的《变形记》、《城堡》在“真实性”上就处理得很好。通过对生活场景的细节描写直接把读者“拉入”到作者所要表现的环境之中,让读者“置身其中”进行真切而自然的感悟,在体谅作者“局部変形”的苦心之后明白了写作的关注点,从而引发对生活中类似问题的反思。
《狂人日记》的“真实性”就太过强调客观。在开篇的时候,作者就告诉我们,这是一个精神病的患者,周围的人都认为他很不正常,那么按照这个逻辑前提,读者在感受的过程中就难以拉开现实与“艺术现实”的距离,很容易产生一种“刻板偏见”。既然“狂人”是一个疯子,那么他的行为就是有精神障碍的,看出字缝中的“吃人”是必然的,极其符合医学中“迫害妄想症”的特征。那么如果不知道创作背景的话,这篇小说的主题其实无法产生持续的影响力,也就削减了小说的艺术价值。
小说的真实其实是建立在作者对于情节的保留和情感的限制的基础上的。不必将所有的情节全部交代完,也不需要将情感肆意的.宣泄。小说家应更像一个高明的导演,将一个“艺术真实”的世界展现在读者面前,拉着读者走进故事,让读者变成一个与创作对象有“亲密”关系但不交流的“隐形人”,在看与听中实现情感的共鸣、心灵的触动。
《祝福》首先给我们创设了一个普通的小镇,可能除了设施没有现代社会这么完善之外,其余的生活方面还是有很多的共性。“祥林嫂”则是作为一个普通的乡下妇女出现,她命不好——死了丈夫,为了生存只有出来帮人做活,靠自己的力气养活自己,这就是一个在正常不过的生活故事。但当我们进入到这个情景中的时候,才发现空气中似乎还有些“不一样的味道”。祥林嫂是她前夫家“所有的”,就必须由前夫的族人安排生活,所以被卖到贺家坳。虽经历波折,祥林嫂却也迎来了生命中短暂的“春天”:丈夫能做,儿子听话,但“命”似乎又来捉弄她,丈夫和儿子的先后离世让她又回到鲁镇。人们愿意听到倾诉自己的身世,也愿意赔上眼泪,甚至有人关心她死后的生活;在尽量不伤害她的情况下养着她,让她生活下去……平常的情节,正常的人事,祥林嫂却死了,非正常死亡,无人知道死因……为什么?我们会自然地探寻答案,进而就发现了那个在空气中弥漫着的阴森的魔鬼“陈腐落后的思想”。我想,当我们的灵魂“逃离”这个外表祥和的“人间地狱”时,应该心有余悸吧?
“艺术真实”让我们在小说和现实的世界中自由的穿行。毕竟在这个日益物化的世界中,标榜“主义”并不是小说的职责,让我们得到心灵的触动,发出真实的感喟或许正是小说的要义。
读《鲁迅》有感10
中篇小说《阿Q正传》是鲁迅最著名的作品也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被评论得最多的一部小说。在国外它被翻译成许多种文字出版;在国内一代一代的读者都欢迎它阿Q的名字家喻户晓几乎无人不知。它为什么能获得这样大的成功?
首先当然是阿Q这个人物。鲁迅曾经说过在写《阿Q正传》以前阿Q的形象已经在他心中酝酿了好多年了。他所以从事文学就是要唤醒昏睡的大众因此向读者描画出我们“沉默的国人的魂灵”以此来促使人们反省自身扫除愚昧的麻木就自然会成为他的夙愿。在《阿Q正传》之前鲁迅写下的一些作品在某种意义上都像是在给《阿Q正传》作准备。譬如《药》就是用一种极为尖锐的方式,揭露了农村中一般民众的麻木。相而这正是《阿Q正传》中未庄和县城里居民的普遍特征。至于《风波》中的那位赵七爷更活脱脱就是一个未庄里的赵太爷。所以阿Q这个人物是和鲁迅笔下的'其他农民形象譬如《风波》里的七斤和《故乡》中的闰土都有很大的不同。它不是产生于那种想要描绘某个具体人物的冲动,也不是作者为了制造某种氛围而虚设出来的。在很大程度上,完全可以说它其实是鲁迅对病态国民性的全部感受的结晶。鲁迅是要用它来显示“愚民的专制”的真相,在鲁迅心目中,阿Q正是无数麻木愚昧的中国人的代表。
阿Q非常穷,穷得只剩一条裤,甚至连姓名都没有。但是他的可悲却主要还不在物质生活条件的被剥夺,而在于他精神生活的被扭曲。他被压在未庄生活的最底层,什么人都能欺负他。可他却并不在乎,常常好像还很得意——这里的关键是他有一种独特的精神胜利法分明挨了别人的打。他却想:这是儿子打老子;分明是别人借乱抢走了他赌赢的钱,他却在愤怒之中抡起巴掌打自己一个耳光,仿佛是在打别人一样。就是受了再厉害的欺凌,他都能依靠类似这样的方法,转败为胜,最后就莫名其妙地高兴起来。这都是精神胜利法阿Q身上最重要的精神特征。
仔细分析起来,阿Q这精神胜利法是包含了好几个因素的。首先是懦弱受了欺压不敢真刀真枪地反抗;其次是恼恨虽然不敢反抗,但受欺压产生的恼恨却依然存在,必须要用某种方法加以排遣;再就是自欺因为不敢向外界报复,就只有作自我辟解,而这辟解的唯一办法就是对现实闭上眼睛用想象的胜利来安慰自己;最后是健忘如果不健忘自欺的效力就不能维持,只有借着自欺迅速、忘却恼恨的直接原因,心境才能恢复平和,阿Q也才能重新高兴起来。这就可以看出,贯穿阿Q这精神胜利法的全过程的是一种根深蒂固的奴性,一种遭受压迫之后不敢反抗甚至不敢正视这压迫的奴性。在阿Q的恼恨中,本来是包孕着反抗的萌芽的,但这萌芽要长大却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这恼恨必须进一步发展成为憎恨和报复的冲动。可现在阿Q却把这恼恨改变成为自我欺骗的动力,这就泯灭了反抗的可能。所以说阿Q的精神胜利法是被压迫者身上最不可救药的一种精神病态。
读《鲁迅》有感11
老师推荐我们阅读鲁迅的《伤逝》,我读完后,感慨万千,于是做感一篇。 小说中其实有多处十分有趣味。例子之一,为什么会有对阿随的描写,而我觉得,“随”便有“跟随,伴随”的意思。这样的话,可以指为子君离开娘家,嫁给涓生,给涓生带来这样一个伴随,从这方面来说就是一个子君的象征。
可将子君比喻为狗,也隐隐透出涓生和子君的地位不平等。再者,后来涓生将阿随推入土坑,视为放弃。已为后面涓生说出“我不爱你”这种变相的抛弃做了一个铺垫。 例子之二,是在遇到感情裂缝,生活困阻时,涓生跟子君谈起了《娜拉》和《海的女儿》。我上网了解一下后,发现娜拉是易卜生的笔下一个有魄力的女子,在看到丈夫并不爱他的本质,她断然出走,个性突出,令人佩服。正是当今女性的独立风范。《海的女儿》是家喻户晓的`童话,其中,小人鱼公主亦是一个有,敢于追求自己所爱,敢于踏出舒适区,敢于打破现状的女子。这样看来,涓生为何要将这些与子君讨论呢,其中用意,依我所想,是要暗示子君不要安于主妇职责,要有独立之人格,甚至可能暗示她出走离去。但这并非我所倾向。 到最后,子君在听到“我不爱你”后,还是离开了。
但我觉得,涓生实在不应该对子君说这样一句话。首先,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情,即使大难临头,涓生并未选择风雨同舟,他选择的是单方面放弃;其次,子君作为一个封建礼教束缚的女性,再被丈夫抛弃,只能遭人白眼,到最后凄惨死去,何其凄凉。再者,涓生对子君是有爱的。只是他没看到深层的东西——子君的表现是封建氛围压迫的结果,可他说出了他以为的真实“我不爱你”。但从后面涓生追忆“那时候使我希望,爱,生活的,却全都逝去了”,可看出,他不仅有珍惜,更有一份怜爱。实在不应该说出那般话。 感慨万千之后,在联想到今日女子之生涯。当今社会的爱情是男女双方站在同一水平线上,是平等的,是双向选择的过程。女子不必安于社会赋予的主妇的角色。他们可以是女强人,畅游商场,主持大局,且有良好的受教育权利,思想上交互亦毫无障碍。男子亦渐渐懂得尊重女子。
爱情早已是双方的权利和责任。这种情况再看来,与《伤逝》相比,确实是进步。
读《鲁迅》有感12
《朝花夕拾》是鲁迅的一本杂文集。这个暑假,我阅读了这本书。
因为不容易概括全书,我就概括一下我印象最深刻的文章《狗·猫·鼠》。这篇文章以鲁迅“仇猫”为引子写入,略写了狗和猫为什么有仇,分析了自己为什么讨厌猫,比如猫会把猎物不停地玩来玩去,好像是幸灾乐祸,最后写出自己“仇猫”的真实原因。他特别喜欢一种小老鼠,又叫“隐鼠”。一次,他救活了一只被蛇咬伤的“隐鼠”,养了一两个月后,突然有一天就不见了。女工长妈妈告诉他猫把他的“隐鼠”吃掉了。他就开始讨厌猫,还打伤了家里养的猫。最后他得知“隐鼠”是被长妈妈不小心踩死的,但是仍然留下了“仇猫”的情结。
文章最后写鲁迅长大后就不再那么“仇猫”了,猫打扰他时,他顶多是出门对着猫喊,把猫赶走。本来,猫打扰人们,人们憎恶猫,但是如果人打伤了猫,猫就变得可怜了,打猫的人变得令人憎恶。他还写到,当时中国的官兵就像打猫的人,从来没有去扫清土匪,攻打外敌。因为如果土匪和外敌都消灭了,那么士兵就不会被重视了。
这个道理听上去十分荒谬,一个士兵想要受到重视,应该英勇奋战,打败侵略者,在人民中树立威信,受到重视。而不是通过留下外敌和土匪,只有人民遭到他们的祸害时“假装”解救人民于痛苦之中,让别人重视。可见当时的国力很弱,社会十分黑暗。
最后说说整体感受,我明白了题目《朝花夕拾》的意思,“朝花”就是指早上的花,这里指小时候的事情,书中的人物,比如长妈妈,是鲁迅小时候所接触的一个人物;书中的.文所写的,比如《五猖会》《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等也都是写的鲁迅小时候所经历的事情。“夕拾”指晚上捡起,这里指年龄大了回忆小时候的事情。“夕拾”和“朝拾”是不一样的,当长大后回想小时候时,会自然地融入一些长大后的理解以及当时的年代背景。
读《鲁迅》有感13
读了《我的伯父鲁迅先生》这篇文章,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捧着书读了一遍又一遍,鲁迅先生的谆谆教导我一定会铭记在心。
鲁迅先生生前十分受人们的爱戴,死后,仍被人们所尊敬。课文中所讲的几件事就充分回答了社会各阶层的老人、青年、小孩爱戴他的原因。
其中最能教育我的一件事是:鲁迅教育青少年读书不能“囫囵吞枣”,要把书的内容认真地读,还要记在脑子里。这一点,我做的'不好。妈妈给我买的许多文学方面的书,我只记住了书里扣人心弦的故事,紧张动人的情节,而那些真正应该记住的知识却被我忽略了。别人和我谈起书的时候,我就胡说一气,碰对了洋洋得意,说错了,羞得脸蛋通红。读了这篇文章,我一定要改掉这些不好的学习习惯,认真读每一本书,理解其中的深刻含义,还要把书里的优美词句摘抄到小本子上,提高我的阅读欣赏能力。
还有一件事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鲁迅先生在冬天的一个傍晚冒着严寒,给一个车夫包扎伤脚,还给车夫一些钱让他回去养伤。这不正说明了鲁迅先生同情劳动人民,帮助有困难的人吗?这一点,我认为自己做得还可以。在班上,有的同学有困难,或是要借东西,我会帮他,有的同学我就没有帮他了。但我以后一定会去帮助同学们的,一定会的。
文章向我们介绍了鲁迅先生最后一件事也很感人。鲁迅先生生前十分关心他的佣人阿三。阿三因为丈夫失了业心情不好,鲁迅先生不让她干重活,让她多休息。但他自己生病了,还三更半夜写文章。这充分体现了鲁迅先生为他人想得多,为自己想得少的高尚品质。为别人着想的甜头我也尝过的。以前,上美术课时,别人没有水彩笔,我就借给他们,当我需要帮助的时候,他们也给予我帮助。从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要你为别人着想,那他们也一定会在你需要帮助的时候帮助你。
我要做鲁迅先生诗句中的那种“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人。
读《鲁迅》有感14
《有的人》是当代诗人可家纪念鲁迅13周年的一首现代诗。诗中批评了那些欺压人民的反动统治者,赞扬了那些甘为人民服务的人,进行了强烈的对比。从而表现了鲁迅先生“俯首甘为孺子牛”,为大家做贡献的精神。
诗中告诉了我们一些做人的道理。做人就要像自己活为多数人更好活的人一样,无私为集体奉献,为大家服务。应融入集体,成为集体的一份子,为集体多贡献。这才是做人的原则。
我们所生活的集体是学校,是班级,所以我们不要把自己放在班集体之外,不要“事不关己则高高挂起”。我们应该想到自己是班级的`主人,把班级当成自己的家,多帮助同学。不要觉得做了一件好事就吃了亏,俗话说“吃亏是福”嘛。
就拿卫生值日来说吧。一个月轮到一次,我们就应该好好的做:捡好每一张纸,拖好每一块地,摆好每一张桌子……这些看起来很难,但只要用心去做,都不难。不要以“别人都不捡,我干嘛要捡”的心理去劳动。值日只是举手之劳,不需那么复杂。
所以,我们生活在班集体里,就要为班级、同学服务,多贡献。长大以后向社会贡献,做一个有用的人。
读《鲁迅》有感15
进了学校,小强和娟就分开走了,因为他们的寝室在不同的方向。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根本不知道要读那篇文章。离开地球是我的无奈,离去也是我的选择;可它突然把刚才吃进肚子的食物吐了出来,然后又去吃,吃了又吐,吐了又吃......这样折腾了好几回后,终于把食物真正地吃下去了。
然而乡愁并非主要的,最让人感到悲哀的却是闰土的巨大改变。那个金黄圆月下西瓜田里的闰土不见了,站在作者面前的是一个捏着长烟管裹着薄棉衣在冷风中瑟瑟发抖的农民。闰土凄苦的生活是什么造成的呢?是那个社会。这一切都让人感伤,乡愁夹杂着作者对故乡破败的感慨,不免有万种滋味齐聚在心头的感觉。惟有希望才会让人在寒冬里感到心底的一丝温暖。哀伤与希望的交织可以说是《故乡》的基调。
对我来说,回忆故乡的时候只有留恋,因为自己的快乐的.童年留在故乡。
从乡下小镇来到北京,进了一所美丽的大学,却丧失了我的听觉,除了麻雀、灰喜鹊,和叽叽喳喳的乌鸦,我听不到其他的鸟叫。我盯着那群飞远的麻雀,告诉自己它们是黄鹂,是杜鹃,是布谷鸟....
我听不到麦丛里斑鸡一长一短的叫声,我听不到松树林里金翅儿的啼鸣,我听不到秋空里“滴滴水”的清脆的裂响,我听不到屋檐上燕子的歌。
我也听不到溪流的涂涂的声音,也听不到晨雾里不知名的虫子晨曲,我也听不到原野上黄牛的长哞和阳光里晒太阳的猪患快意的呼喊......
我再也没有看到自由飞翔的羽翼,再也没有看到夕阳里飘起的炊烟,再也没有看到拖着鼻涕打闹的童年......
我的故乡有座荒家,里面埋葬着我的梦想,我的灵魂,我的心。有一天它会裂开,跳出一只金褐色的蟋蟀,它震响双翅,进入我的梦乡。关于希望
以前看过丰子恺先生的一篇短文,叫做《实行的悲哀》。大意是说很多事情都是这样,打算的时候兴致勃勃,充满了激情,可是真正实行起来了,却会发现不过尔尔,难免有些失望。他特惫举了学生放假的例子,大概也是我们当学生共同的感受吧,即放假前对假期的生活充满了憧憬,真到了假期,想像中丰富多彩的生活其实也平淡得很。他把这形容为一种“悲哀”。
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小说时,我就深切地为这种“悲哀”所笼策。当然,还有一句更流行的话能将这种悲哀表达得更加贴切,那就是“相见不如怀念”。
其实,细致地想一下,也许会有这样一个结论:人的想像力总比现实的可能性要大。当把一件事情想像得很美好时,现实不会那么美好;当把一件事情想像得很糟时,现实也不至于那么坏。于是,生活在现实中的人可能就是要比生活在憧憬中的人要平静一些,不至于在大喜大悲中大起大落。
按照上面的说法,丰子恺先生文章的题目就应该改作《憧憬的悲哀》了。不是吗?是我们自己无端地构造出一个“美好的假期”,而最后只能在现实中跌落;是“我”一直念念不忘早已不存在的月夜下的闰土,才会感到“气闷”和“悲哀”。
想到这里,就愈感到小说结尾处的深刻了。“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原来读这句话时,总觉得好,但不知道好在哪里。现在才发现,它是在叙述一种人生态度。鲁迅先生说的“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意思并非让人们放弃希望,而是把希望放在一个并不显眼的位置,不要让希望总是占据自己过多的视野。在现实中踏实地走着,这样就不会总是失望,于是路有了,离希望也更近了。
我想鲁迅先生的告诫也许特别适用于我们年轻人。从小就在 “长大了以后要当科学家”、“长大了以后要当艺术家”的口号中生活惯了,倒是很少被教育去认识现实中的困难。于是总是在失望中去接受现实,好像现实和理想总是矛盾的。为什么不能从一开始就平静恬淡一点呢?这就会有更多前进时的喜悦,更少受挫时的沮丧了。
在没有路的地方走出路是需要理想和勇气的,但这远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要走,并且要一直走下去,持之以恒,永不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