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间》读书心得
更新时间:2023-04-07 10:04:38 读后感 我要投稿
《在人间》读书心得13篇
当我们积累了新的体会时,就十分有必须要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就可以总结出具体的经验和想法。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在人间》读书心得,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在人间》读书心得 篇1
这本书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写的是从1971年到1984年阿廖沙的生活经历,这时候,主人公阿廖沙的家境十分贫寒,一日三餐都不可以保证,这时候,阿廖沙就与母亲一起上山采野果卖了钱去糊口,他年轻时当过绘图师的学徒,还当过一艘船上的洗碗工,甚至当过圣像作坊徒工。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历尽坎坷,与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人们打过交道,这便给他带来了丰富了许多阅历,再加上他年幼十分热爱读书,他便立下了一个志愿——要做一个坚强的人,永远不被恶劣的环境所屈服,长大后便离开了故乡。《在人间》这本书不仅写了当时阶层人民的心理和习惯,更描写了劳动人民的悲惨生活和他们的那身残志不残的.品格,那与生存环境抗争的勇气。
《在人间》不仅是高尔基当时的自传,还是带有文学色彩的当时的x历史,反映了x工业资本主义成长引起的小资产阶段手工业的瓦解过程,其中高尔基就是当时被压迫的阶级劳动人民的代表,饱经了风霜。就虽然在这种情况下,仍然创造出了一些上进而自强的人,高尔基就是其中之一。
“我必须把自己改变一下,要不然我便会毁灭……”在那种阴郁的秋天,那种不但见不
到太阳,甚至感觉不到太阳,连太阳都忘记了的日子里,我常常有机会徘徊在森林中,迷失
了道路,走到没有人径的地方,我已倦于寻找,但仍咬紧着牙齿,顺着茂丛、枯枝、沼泽地
滑溜的草墩,向前直跑。终有一天会走出一条路的。“我就决定照这样干。这年秋天,我怀着也许可以设法上学读书的希望,出发到喀山去了。”
这几段是《在人间》最后一章写的阿廖沙离开了自己的家乡,不被环境而畏惧,立志报效祖国,成为社会的栋梁,前往喀山去读书学习了。
文中的阿廖沙有着许多美好的品质,当他遇到困难的时候,不会放弃,而是用着大无畏的进取精神一直不懈地努力勇敢地奋斗下去,虽然他的家庭环境十分恶劣,但是他勇敢地与外界环境抗争,取得了丰硕的硕果。
这本书值得我们学习的是高尔基的品质,虽然他生活在一个恶劣的环境,衣食不保,却有着一颗向上的心,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不惜一切,克服了种种困难,到了喀山去读书。我们在学习生活中一样要这样,当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不要总是想到放弃,要努力,不到黄河不死心,想着目标奋力拼搏,这样才能完成我们的美好理想。我们现在生活得和谐美满,不想当时的x战乱,所以我们更是要克服困难。想想,这一些芝麻大的困难算得了什么呢?
比起高尔基的童年,我们是多么幸福啊!我们不是更应该珍惜现在有的美好生活吗?
《在人间》读书心得 篇2
“胆小鬼连幸福都会害怕,碰到棉花都会受伤,有时还会被幸福所伤。”这是主人公叶藏一生的写照,也是作者太宰治的人生所感。
在序章中,三张男人的照片,也就是叶藏三个不同年龄的缩影。从强颜欢笑到矫饰轻薄,最后是而无表情的“死相”,正是叶藏极力迎合社会却最终失败的一生。叶藏在世人眼中是奇怪的,和世俗有着不可逾越的鸿沟。他不会拒绝,对讨厌的事说不出讨厌,对喜欢的事也总是偷偷摸摸,可以说已经丧失了二选一的能力。小时候为了逢迎自己的父亲,他撒谎说自己喜欢小狮子,但是也许人不必声嘶力竭的讨好众人,相互欺骗的人们之间毫发无伤,并且使得双方更加愉悦,“世人”这种生物就浑浑噩噩的过完每一天。而“我”为了讨好众人,弄些滑稽的动作和故事,这可以说是叶藏对人类最后的求爱,但是得到了所有人的爱戴。表面是笑脸相迎,心里头却是在拼死拼活的为世人提供最周详的服务。
我们都是在时时刻刻伪装着自己,可是自己的面具被揭穿后只剩下恼怒以及报复。但是世俗不就是建立在伪装的基础上吗?知道某一天,我们已经分不清到底是面具还是自己的本心时,我们就被社会所同化,才称得上是真正的“长大”。可是,我们自己真正顺心了吗?道教所言无为而治,顺心从欲,以和节之,如今的我们一出生就是活在别人的世界中,戴上世俗的枷锁,从小和“别人家的孩子”攀比,上学后又被告知是“最差的一届”,于是我们从小时候开始戴上虚伪的面具,哄骗这个世界,同时骗过了自己。
直到有一天,我们被这张面具压垮,于是情绪崩溃,宣泄。“对人类极度恐惧的人,反而比任何人都渴望见识妖怪的可怕。”因此,梵高,毕加索意识中的妖怪真正的出现在了人类社会。我们看见了地铁站有人失去理智踢铁门,很多人都嘲笑他们。可是压力这种东西,只有自己亲身所受,才有所感。“愈是恐惧,愈要战胜它。”说出来十分容易,但是能够做出来的,往往都是有大毅力的'人。
叶藏在落魄的时候侵犯了崛木的利益,于是朋友丑恶的嘴脸一瞬间表现出来,“在这样下去,世人可不会饶恕你”,一瞬间,人性的自私完全展露出来,受人责备或怒斥时,或许没有人能保持好心情。但是人们怒不可遏的脸上,有着比狮子,鳄鱼,巨龙更加可怕的动物本性。“寻常时候,他们似乎会将这本性刻意隐藏,但一有机会,人类可怕的真面目就会在愤怒中不经意间暴露出来”。任何事物都有着两面性,但处于愤怒的人,会将这种事物的正确性灌输给你,使得你强迫接受他的观点。而等到愤怒消失,也就是叶藏所说的“将本性隐藏”后,这时他们会告诉你,他所说的有些许绝对,可是愤怒的人对别人的伤害也并不是“对不起”能够弥补的。
接济叶藏的静子有个五岁的女儿茂子,在叶藏与社会上尔虞我诈做了一天斗争后,成为他的心理依靠。茂子一直以来叫叶藏“爸爸”,有次聊天问茂子:“你会向神明祈求什么呢?”茂子回答:“想要一个真正的爸爸。”这让叶藏头晕目眩。人的真实本性到底是什么?人总是有种错觉就是将别人看的特别透彻,可是有时候只是表象罢了。“原来他们并没有把我当做一个真正的人。在他们眼里,我仅是一个连死都不配的蠢笨怪物,即所谓的行尸走肉。他们无非利用我达到快活的目的罢了。”昏暗的霓虹灯下,人性的丑陋和虚伪,无可遁形。这个渴望爱又不懂爱的“胆小鬼”,被人性的扭曲活生生磨灭了一个人。
世界上许多痛苦都发生在他的身上,强颜欢笑的他奉承他人,矫饰轻薄,生活却逼迫他生不如死,遭受佣人的毒打,来自家族的轻视,他喜欢的女子被玷污,然后又染上毒瘾。一次次的打击使得他看清这个吃人的社会,他说:“如今的我,谈不上幸福,也谈不上不幸。一切都会过去的”。
对的,我们生活中所谓的痛楚,一切都会过去的。珍惜自己现在拥有的,勇敢大方的前行。
《在人间》读书心得 篇3
用了断断续续一个夏天,终於在秋天落叶之前看完了这本《人间失格》。
初识它是在某个出版方的官方公众号上,简单的一篇推送,寥寥数语的评价,但是仅仅是几句原文,就抓住了我的心,想要读一读,写出这样的人,他的内心,他会写出怎样惊艳的作品。于是开启了我第一本日本文学作品,说实话,此前对日本文学知之甚少,不过是夏目漱石和村上村树,哦,还有川端康成的"凌晨四点,海棠花未眠",多多少少地带有小小的.变态的印象,听说很是扭曲,独特,然而,我没想到,我是从一个第一次接触的作家,来接触日本文学,嗯,是的,此前高考为一切的我,甚至还没有听说过太宰治。
回到这本书,可以说,是有一些惊艳的,我确实没想到,可以有人把这么真实的自己,哪怕是扭曲的、肮脏的、痛苦的心灵,血淋淋地撕开,展示给人看。它可能是小说,但更可能是半自传体,尤其是《人间失格》这一篇,几乎可以说是自传吧,带有一些想象和自我催眠,毕竟死后的事儿,也都为自己安排好了呢。看的时候,很揪心,很痛苦,但是似乎又能看到自己的影子,当然,我没有那种出身,也未曾那样经历,大约更多的是,那种孤独感的共鸣,周围的一切似乎都在排斥自己,其实更可能的,是自己在排斥周围。但是,谁没有绝望的时刻呢?或多或少。故而,即便过了这么多年,跨越着国界,不一样的文化,还是能够找到知音的,我不是要推崇这种文化,或者是赞同这种心理,只是这个社会太快了,太冷漠了,我们大多数时候漠不关心,也无从关心,所以一切的一切,只能默默消化,糜烂在心里,现在,好像通过一本书,找到了一个出口,至少,我感觉不再那么孤独,我突然之间,找到了表达的方式,虽是借他人之口。好多东西,也不见得就看懂了,毕竟,私以为太宰虽然是写着青少年追捧的青春文学,却跟国内的某些商业化生产完全不用,真正是生命的艺术,是个诗人吧,我想。不过,能让人跨越时空,进入作品,产生自己的理解,这也是一种高明。
关于具体的内容,不想多少,不同的人读出不同的东西,不同的阶段和时间,亦有不同的心境,自是欣赏而已。关于版本呢,今天才知豆瓣有这么多版本的评分,但我向来不是很介意,正版,翻译无过错便可,东西,是要自己领悟的,不深入研究,却是无伤大雅。
以上,个人拙见,不成文。
《在人间》读书心得 篇4
文学是人类精神凝结的花朵,它盛放在世界广阔的土地上,娇艳欲滴,描绘人类的灵魂,也塑造着人类的灵魂。
《在人间》的作者是高尔基。高尔基生于1868年,原名阿列克谢。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被公认为俄国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被列宁称为“无产阶级艺术最杰出的代表”。《在人间》以朴实无华的语言,生动而灵活地展现了现实世界和主人公内心世界的广阔图景。
《在人间》描述了主人公阿廖沙由于外祖父的破产而被迫外出打工挣钱的曲折经历。他曾在鞋店、轮船等许多地方做学徒,不得不忍受老板的剥削和有钱人家的斥骂。在生活所迫中,阿廖沙逐渐变得十分坚强、宁折不屈。阿廖沙在困境中长大,更锻炼了他的本事与心态。
1916年,高尔基将《在人间》全文发表在《编年史》杂志上。故事从1878年一向写到1884年,正是作者10-16岁青春少年的时期。但这时的高尔基应对的不是学习、憧憬,而是想尽办法,自谋生路,应付命运的挑战。为了填饱肚子,他不得不出去找活干,与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这使他有机会近距离地接触他们,了解和体验生活。《在人间》向我们提示的'不光是作者的所见所闻,并且还告诉我们,他自我的所思所想与切身感受。高尔基在笔下写道:“东家一家人生活在一个怪圈内,一天到晚就是做饭、吃饭、生病、睡觉,周而复始,没完没了,他们谈论罪恶和死亡,十分怕死;他们像磨盘上的谷粒,挤来滚去,随时都准备着被碾得粉碎。”他们感觉到生活的无聊,对这种生存状态感到很不耐烦,但他们的“反抗”充其量也只是小市民式的,闹点家庭纠纷,宣泄一下而已。因为在他们的心目中,家庭就是一面。外面的世界,包括亲戚朋友,和他们都格格不入。
高尔基所处的时代,使他苦恼,使他彷徨,生活中种种嚣张气焰,他深知这种力量能轻而易举地拧下他的脑袋。所以,他咬紧牙关,攥紧拳头,聚精会神地进行自我防卫,随时准备应对各种争斗与打骂。在经历了不少事情后,主人公阿廖沙渐渐成熟了起来,渐渐构成了自我独有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就像屠格涅夫说过的一句话:“想要获得幸福,你就首先得学会吃苦。”人的知识俞广,人的本身也就俞臻完善。知识和劳动,塑造了一个完整的人。在高尔基生活的年代,一个穷苦孩子能孜孜不倦、挣脱压力,成为一个完整的人。而如今的我们,更不能因为一点小挫折、小困难就知难而退,我们应愈挫愈勇,绝不能向它低头!
逆境是最好的大学。在逆境中,才能获得勇气;在逆境中,才能锻炼心智;在逆境中,才能明白,苦难是化了妆的祝福!
看着阿廖沙的成长,我感慨万千。人的成长需要一步一个脚印。阿廖沙饱受人间疾苦,在逆境中不畏艰苦、大胆追求是我们每个人都要学习的!理智要比心灵为高,思想要比感情可靠。我们应在今后的生活中坚强地应对困难、不遗余力地走向光明!
《在人间》读书心得 篇5
我用了半个多月的时间认真地阅读了马克西姆·高尔基的自传体三部曲的第二部—《在人间》。
《在人间》描写的是主人公主人公阿廖沙被生活所迫到大街小巷,自己寻找工作,自己赚钱某生的过程。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主人公阿廖沙做过鞋店和圣像作坊的学徒;在两条不同的船上做过两次洗碗工;三次在外祖母妹妹家做仆人。其中让我感到最难忘的是他三次在外祖母妹妹家做仆人的过程。
主人公阿廖沙第一次做仆人的时候,男东家教过他绘画。但是,年老的女东家和年轻的女东家都不同意。为此,他们三个人还大吵了一架。之后,每当主人公阿廖沙画画的时候,老太婆就跟主人公阿廖沙捣乱。比如:把啤酒弄翻在主人公阿廖沙的画纸上,叫主人公阿廖沙去擦干净的窗户……而且,老太婆和女东家都反对主人公阿廖沙看书。一但看见主人公阿廖沙的书,就烧掉、扔掉、撕掉,有时,甚至还把主人公阿廖沙痛打一顿。
当主人公阿廖沙第二次做仆人的时候,他还是受着同样的痛苦。有一次,主人公阿廖沙因为犯了一点点小错误,就被老太婆痛打了一顿,虽然不怎么痛,但是,有很多小木刺扎进了他的`背上。最终,医生帮主人公阿廖沙一共拔出了四十二根木刺,这是常人所承受不了的。
高尔基是多么伟大呀!他身边的人都反对他看书、学习,但是,他通过对书籍的酷爱,认真读书。功夫不负有心人,高尔基终于成为一名举世闻名的优秀作家。而我们呢?有一个让我们学习的课堂,却不认认真真地学习,反而浪费了学习的宝贵时间。我想只要我们认真学习就会取得好成绩。
当我读完了这本《在人间》时,让我深深的感受到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生活是惨淡的。我们生活在一个幸福、温暖的家庭里,家长每天陪伴在我们的身边。用天壤之别这个词语来形容主人公阿廖沙和我们的童年之间的差别也毫不夸张。
同学们,请珍惜现在的童年生活吧!
《在人间》读书心得 篇6
这就是美国作家金伯莉威尔丝的《人间有晴天》,这本书获得了波士顿全球号角书奖银奖。故事的大意是:十二岁的虎娃是一个聪明过人、会学会玩的女孩子,但却有着与众不同的父母——智障的双亲,他们经常成为虎娃与同学相处的尴尬。好在有精明能干的外婆料理家中的一切。然而,由于外婆的猝死,虎娃的内心世界几乎崩溃了。她打算离开自己生活的赛特镇,随同姨妈去迷人的大城市生活,但临行前的一场暴风雨使她深切地感受到妈妈的爱,也懂得了欣赏和尊敬爸爸特殊的长处。于是她开始思考什么才是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
我觉得这本书使人读了耐人寻味,书中的故事全是你意想不到的,有时你会觉得它很感人,有时你会觉得它很实在,书中的`故事让我体会到不同的人生。书中的最后一个故事:人间有晴天告诉我们:人生就像高大的松树,有些日子仿佛赛特溪——平静无波,让你继续当一阵子小孩;其他日子则像奥黛丽飓风一样占据你的心头,让你旋转于松树之上,迫使你快一点长大——有点像是挑选满月的日子剪头发呢!就像书名一样,阳光总在风雨后,人间有晴天。就是这部佳作的读后感。
《在人间》读书心得 篇7
引用"文案高手"王家卫的一句话作为标题算是对舌尖上的中国的总导演的致敬。
这个陈晓卿是那个陈晓卿,又不是那个陈晓卿。
签字售书的时候,对陈老师说了句“谢谢你”,他可能只是礼貌地回复我“谢谢你”,他谢我来捧场、来支持,我却谢谢他拍了舌尖这样国民的纪录片和分享了一个真实的陈晓卿。
现场人不多,可能在广州这个食都,人人都是美食家,不需要一个外来者讲述食物的解读密码,当然群众大多是吃书群众。
陈老师的讲座名称叫《人人都是美食家》,其实,这句话处了广东省貌似就不是那么回事了,这算是对其他省份的侮辱吧,不过现在的事实的确是出了广东省,其他省对吃绝对没有上升到美食家的层面上。
一、关于吃这件大事儿
诚然,最好吃的菜非妈妈的味道不可,《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里安东尼成了美食家也和大连的美食逃不掉关系。但这种味道只有在离开家乡后的感觉才会涌上心头,在家时总会觉得吃腻了,天下之大定会有很多很多美味佳肴,后来的日子总在怀念过去的一碗粥,一顿饭,和家人吃饭的时光。其实,我们都是饮食男女,逃不掉和肚子的战争。
吃这件事儿的三个终极命题“吃什么、在哪儿吃、和谁吃”显得尤为重要。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味蕾地图,即使走到天涯海角,还是吃自己最喜欢的那几样。
寻找到一家合自己口味的餐馆就像中了彩票一样。
粤语中有一句话叫“有情饮水饱”也只是限于初恋时分,沦为柴米油盐的.家庭生活后还不是到处觅食。
二、一人食
自从世界上多了一个物种—单身狗,美食江湖就出现了“一人食”的吃法,很多美食类的APP更打出“孤独的人也要吃饱饭”,畅销书作家刘同在《你的孤独,虽败犹荣》整本书里传递给单身狗们一种温暖:
也许你现在仍是/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看电影/一个人睡觉/一个人乘地铁
然而你却能/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看电影/一个人睡觉/一个人乘地铁
很多人离开另外一个人/就没有自己/而你却一个人/度过了所有
一个人也要好好吃饭,经常对爸爸说。在家里吃饭不能糊弄,妈妈没空做,也要吃点好的。毕业在广工作后,自己住,除了上班和同事在一起吃,周末的时候经常自己煮饭,算不上美味,就是带有家乡的味道,土豆炖茄子、土豆炖豆角、酸菜炖土豆,对,我只会乱炖,我们东北人把炖这种做法发扬到了极致。
好好吃饭,对所有单身抑或一个人的人说。
《在人间》读书心得 篇8
文学是人类精神凝结的花朵,它盛放在世界广阔的土地上,娇艳欲滴,描绘人类的灵魂,也塑造着人类的灵魂。
《在人间》的作者是高尔基。高尔基生于1868年,原名阿列克谢。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被公认为俄国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被列宁称为“无产阶级艺术最杰出的代表”。《在人间》以朴实无华的语言,生动而灵活地展现了现实世界和主人公内心世界的广阔图景。
《在人间》描写了主人公阿廖沙由于外祖父的破产而被迫外出打工挣钱的曲折经历。他曾在鞋店、轮船等许多地方做学徒,不得不忍受老板的剥削和有钱人家的斥骂。在生活所迫中,阿廖沙逐渐变得十分坚强、宁折不屈。阿廖沙在困境中长大,更锻炼了他的能力与心态。
1916年,高尔基将《在人间》全文发表在《编年史》杂志上。故事从1878年一直写到1884年,正是作者10-16岁青春少年的时期。但这时的高尔基面对的不是学习、憧憬,而是想尽办法,自谋生路,应付命运的挑战。为了填饱肚子,他不得不出去找活干,与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这使他有机会近距离地接触他们,了解和体验生活。《在人间》向我们提示的不光是作者的所见所闻,而且还告诉我们,他自己的所思所想与切身感受。高尔基在笔下写道:“东家一家人生活在一个怪圈内,一天到晚就是做饭、吃饭、生病、睡觉,周而复始,没完没了,他们谈论罪恶和死亡,非常怕死;他们像磨盘上的谷粒,挤来滚去,随时都准备着被碾得粉碎。”他们感觉到生活的无聊,对这种生存状态感到很不耐烦,但他们的“反抗”充其量也只是小市民式的,闹点家庭纠纷,宣泄一下而已。因为在他们的心目中,家庭就是一面。外面的世界,包括亲戚朋友,和他们都格格不入。
高尔基所处的时代,使他苦恼,使他彷徨,生活中种种嚣张气焰,他深知这种力量能轻而易举地拧下他的脑袋。所以,他咬紧牙关,攥紧拳头,聚精会神地进行自我防卫,随时准备应对各种争斗与打骂。在经历了不少事情后,主人公阿廖沙渐渐成熟了起来,渐渐形成了自己独有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就像屠格涅夫说过的一句话:“想要获得幸福,你就首先得学会吃苦。”人的知识俞广,人的'本身也就俞臻完善。知识和劳动,塑造了一个完整的人。在高尔基生活的年代,一个穷苦孩子能孜孜不倦、挣脱压力,成为一个完整的人。而如今的我们,更不能因为一点小挫折、小困难就知难而退,我们应愈挫愈勇,绝不能向它低头!
逆境是最好的大学。在逆境中,才能获得勇气;在逆境中,才能锻炼心智;在逆境中,才能明白,苦难是化了妆的祝福!
看着阿廖沙的成长,我感慨万千。人的成长需要一步一个脚印。阿廖沙饱受人间疾苦,在逆境中不畏艰苦、大胆追求是我们每个人都要学习的!理智要比心灵为高,思想要比感情可靠。我们应在今后的生活中坚强地面对困难、不遗余力地走向光明!
《在人间》读书心得 篇9
这是一个贫苦的生活,但是,正是在这一个普普通通的俄国家庭中诞生了一位世人皆知的大文学家——高尔基。
这本书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写的是从1971年到1984年阿廖沙的生活经历,这时候,主人公阿廖沙的家境十分贫寒,一日三餐都不可以保证,这时候,阿廖沙就与母亲一起上山采野果卖了钱去糊口,他年轻时当过绘图师的学徒,还当过一艘船上的洗碗工,甚至当过圣像作坊徒工。
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历尽坎坷,与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人们打过交道,这便给他带来了丰富了许多阅历,再加上他年幼十分热爱读书,他便立下了一个志愿——要做一个坚强的人,永远不被恶劣的环境所屈服,长大后便离开了故乡。《在人间》这本书不仅写了当时阶层人民的心理和习惯,更描写了劳动人民的悲惨生活和他们的'那身残志不残的品格,那与生存环境抗争的勇气。
《在人间》不仅是高尔基当时的自传,还是带有文学色彩的当时的俄国历史,反映了俄国工业资本主义成长引起的小资产阶段手工业的瓦解过程,其中高尔基就是当时被欺压的阶级劳动人民的代表,饱经了风霜。就虽然在这种情况下,仍然创造出了一些上进而自强的人,高尔基就是其中之一。
“我必须把自己改变一下,要不然我便会毁灭……”在那种阴郁的秋天,那种不但见不到太阳,甚至感觉不到太阳,连太阳都忘记了的日子里,我常常有机会徘徊在森林中,迷失了道路,走到没有人径的地方,我已倦于寻找,但仍咬紧着牙齿,顺着茂丛、枯枝、沼泽地滑溜的草墩,向前直跑。终有一天会走出一条路的。
我就决定照这样干。
这年秋天,我怀着也许可以设法上学读书的希望,出发到喀山去了。这几段是《在人间》最后一章写的阿廖沙离开了自己的家乡,不被环境而畏惧,立志报效祖国,成为社会的栋梁,前往喀山去读书学习了。
文中的阿廖沙有着许多美好的品质,当他遇到困难的时候,不会放弃,而是用着大无畏的进取精神一直不懈地努力勇敢地奋斗下去,虽然他的家庭环境十分恶劣,但是他勇敢地与外界环境抗争,取得了丰富的硕果。
这本书值得我们学习的是高尔基的品质,虽然他生活在一个恶劣的环境,衣食不保,却有着一颗向上的心,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不惜一切,克服了种种困难,到了喀山去读书。
我们在学习生活中一样要这样,当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不要总是想到放弃,要努力,不到黄河不死心,想着目标奋力拼搏,这样才能完成我们的美好理想。我们现在生活地和谐美满,不想当时的俄国战乱,所以我们更是要克服困难。想想,这一些芝麻大的困难算得了什么呢?
比起高尔基的童年,我们是多么幸福啊!我们不是更应该珍惜现在有的美好生活吗?
《在人间》读书心得 篇10
高尔基《在人间》是一本不一样的小说,不是描述贵族舞会似的生活,而是一本贫民贴心的读物。跟着主人公去经历底层社会的种种压力这本书说高尔基为了生活而要在鞋店、东家的房子里和轮船上工作。除了他的外祖母、外祖父、玛尔戈皇后这些有文化、有教养的人以外,在周遭的都是那些低俗、爱吵架、背地里说人坏话的小市民。
在那个时候无法抗拒的压力下,人们似乎只能选取堕落。就在看不到期望的地方,分明有一双犀利的双眼,探寻着智慧的光芒。那就是主人公渴望出路与改变的双眼。他生活在他们中间,独立着,总是以旁观者的角度去揣测生活的好处。他的思想被书引领着,生活在另一个广阔而自由的天地
对书籍的酷爱,开启了愚昧的头脑。一个用书籍填补思想贫瘠的人,反抗着周围的种种不协调。主人公,厌恶了身边的丑陋与粗俗,向往一种纯洁,完美的'生活。"我务必寻求一种新的好的生活,不然我就会毁灭。"带着一种更高的追求,走上了去学校求学的道路。但见识的浅薄,生活圈子的狭小让高尔基周围的人都不懂书籍的好处,总在抑制他看书的欲望。而他就像不屈的小草一样,坚持看书,也有如荷花,不受污泥的沾染。“我来到人间”,仿佛就暗示着这人间的媚俗和可憎可笑的面目;而普希金的诗集、阿克萨夫的《家庭记事》、著名的俄罗斯史诗《在森林中》等书籍构成了高尔基的天堂,这个“人间”里的天堂。
我佩服高尔基先生的毅力和恒心,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仍手不释卷,不理会别人的反对而做自我认为对的事。“真理永远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高尔基就是这少数人中的一个,因为他经历了许多,也阅读了许多,包括生活这本难“啃”的书。我羡慕高尔基灵活、流畅的文思,随时随地就能吟出一首小诗来抒发情感。当然,这自然是他的外祖母的功劳。高尔基的勤勉、毅力和恒心,还有他高尚的外祖母、外祖父不也构成了一个天堂吗@天堂与人间只一线之隔,却就大不相同了。有的人家有万卷书,却腹无点墨;有人做乞丐,却也能读好书,学到不少的知识。人间与天堂是人心的两个表现,被凡尘俗世所污染的心就是人间;反之高洁的心灵就如鸡群中的鹤,与众不一样,成了天堂。只要肯干,脚踏实地,人间也会变成天堂。
《在人间》读书心得 篇11
《在人间》是俄国作家高尔基写的。它真实的记录了高尔基小时的惨淡童年。
高尔基的童年是悲惨的,很小父母双亡,由外祖母抚养,可家庭贫困的外祖母哪能抚养的起呢?走投无路的情景下只好逼高尔基流浪街头自我养活自我。
他先在鞋店、圣像店做学徒,又在轮船的厨房里打杂,过着十分沉重而苦闷的生活。而读书使他找到了欢乐、安慰。虽然条件艰苦,但高尔基久久不能忘记读书,他如饥似渴地阅读很多的文学作品。他什么书都读,只要有机会接触书籍,他就不放过,读到好的书籍,他就反复阅读,有好的诗句他还抄写下来,这些成了他最珍贵的手抄本。书读多了,他自然就能分出什么是好书,什么又是没用的书,但他都读,不读怎样会分出书的好坏呢?
高尔基为了读书遭受了太多的屈辱、欺凌。他读书读得入了迷,读到身子冻僵了为止。读到忘记身边的事情。有时主人发现了,还把他的书统统撕碎、烧掉,有的时候甚至殴打他一顿!但他一向坚持着读书,永不放弃!
高尔基生活在一个大杂院的那段日子里,就常常看到走狗警察们到那里来找东找西,监视人们的行动。并警告高尔基不应当读那么多书。但若真有心读书,书是绝对能够看到的。高尔基的一位朋友就介绍他认识了一个开杂货铺的人,看到他那满密室的藏书,大多都是手抄的珍本,高尔基说不出的高兴。也因为经常在那里看书,他结识了不少形形色色的.人物,让他明白了自我应当做的事情。
在如此生活的艰难困苦之中,高尔基依然能够不断地学习,忘我地看书,能够说是“书”成就了高尔基。而此刻的我们应对一个个好看的电视剧,一个个好玩的游戏,一部部好看的电影……魂都全给了这些琐事,怎样还有时间来博览群书呢?也正因为如此,当今社会的现代人都所以变得浮躁不定!然而唯有书籍能够洗磨我们的心灵之镜,唯有书籍能够焕发我们的智慧之光。书的力量是巨大的!它能让社会提高了,让人类提高!所以即使我们生活在优越的环境中,也要向高尔基一样,坚持读书,坚持学习,成为一名热爱读书、热爱学习的人!
《在人间》读书心得 篇12
朋友前几天带了一本《至味在人间》给我,说我会喜欢。
看前几篇的时候,确定自己之前看过,却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在哪里看到的。这种感觉像是遇到一个知根知底的熟人,再翻下去,就像叙旧。
作者是陈晓卿,《舌尖上的中国》导演。一个才华横溢又一本正经的吃货。他对美食的描述妥帖细腻,你不得不感慨,有些人就是天生味觉敏锐又会吃。而他又占了另外两条,会写,会拍。这本书里,不仅仅是写美食,还有着浓浓的人间烟火气和人情味。
他也是安徽人,我在书里也看到不少熟悉的内容。
首先是酱。“在坛子里装着带汁水的,我们叫酱豆。刚出锅的幔头,掰开,中间抹上勺酱豆,热腾腾的奇香。”读到这里,脑海里浮现的正是小时候往馒头上抹酱豆的场景。已经很多年没吃过,市面上的海天黄豆酱,微甜,温和,像个懂事的小孩,懂得满足大众的口味。而小时候所吃的酱豆,每家都有每家的味道。咸得泼辣,辣得辛香。
那时候看到大人晒酱豆真是满满的好奇。豆子上长了那么多霉还能吃吗?真是碰都不愿意碰。但等到把它们放进坛子里,放上各种材料,再放西瓜代替水,蒙上白布晒上那么多天后,盛出一些入锅翻炒,那种绵密醇厚的香味,轻易就能把人虏获。
接着是面。陈晓卿非常爱吃面,北方人一般都习惯吃面。他家乡是安徽灵璧,算是不南不北的地方。我也遇到过和他一样的趣事,到了北方被称为南方人,到了南方,又被称为北方人。他在书里引用了一个人写的小诗,据说麻醉了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安徽人。
有人说她是南方 有人说她是北方 南方和北方手牵手 坐在了淮河的岸上 我确实被麻醉了。
看他对面的痴爱,也勾起我对面的情感。外婆那有种面叫板面,我对板面总结出的经验是,出了那个地方就吃不到正宗的板面了,充其量汤的味道还有些相似。板面就像个粗糙的北方汉子,多油,多盐,可以搭配卤凤爪,卤鸡头,卤豆皮,茶叶蛋,滋味厚,嚼劲足。配上个搪瓷大碗,吃起来真是地道,吃完常常嘴唇肿胀,像是粘了一层油。
想起高中学校西门有家板面馆。非常小的店面,高个子得低头钻进去。里面摆着一排排小桌子,小马扎。一放学,人就满满当当。记得当时他家面两块五一碗,鸡头凤爪鸡蛋都是五毛。现在那块地方大概已经拆迁了,这种苍蝇小馆,要么扩大店面,要么就会消失。再回去,要去学校附近找家地道的板面馆,加两个凤爪。
陈晓卿明是写寻味品味,却常在文末神来一笔,有关某个时事,某个熟人,使人莞尔。
在写《白塔寺涮肉群落》时,他朋友畅想了白塔寺照这样发展下去,几百年以后就是饮食文化的一处代表地。陈晓卿就在文末调侃道,哪里用得了几百年,搞不好二十年后,北京市政部门就会决定重建涮肉一条街。先不分青红皂白拆了,然后觉得不合适,再拿着照片复原——反正咱们制度好,有的是钱。
在写到去吃一家味道好但服务态度不好的湖南菜馆时,他说,有这么可口的美食,态度粗暴点就粗暴点嘛。他把这个道理说给读库的老六听,老六展开了终极思考:按此理论,难不成最好吃的饭馆......得是城管开的吧?
他写吃火锅写得很有趣味。不只是在味觉上,还引申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吃在他那里,已经不仅仅是吃,更关情。
“你要是喜欢谁,不妨提前两小时找一家有底料的`火锅店,早早开火,想象着郫县豆瓣和葱结姜片蒜瓣以及草果丁香花椒辣椒不断充分交融磨合,小火慢慢熬着,等那个人来吃.....当然,那个人必须是一个喜欢吃的实在人,吃饭时你们的目的,这样你们才能在享用美食的同时享受相濡以沫的人生。”
这段文字,足以让人想象出一幅场景。他坐在咕嘟嘟嘟小火锅前,看着翻滚的汤底,心里盘算着底料的味道怎样交织融合,又暗暗盼着那人来,在火锅前“相濡以沫”。
他不喜欢那些因利益而生的饭局。
“我打心眼里佩服那些官场、商场、名利场的场面人,尽管面和心不和,为了利益也要欢天喜地地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这时,聚餐已经不是摄食的一种程序,更是某种社交性的礼仪。”
他钟爱藏在边边角角的小馆子,散落各地的小馆子。书里描写的美食真是诱人。描述的亲情,友情,文笔诙谐,饶有趣味,也值得去体会。
“桌子支在院子里,旁边路灯杆上贴满了租房小广告,创文的横幅打着卷儿,知趣地缠在国槐的枝头,晾晒衣服的居民不时从身边穿过.......我喜欢在这样的环境里吃东西,微风过处,偶尔飘落几片秋天的叶子,空气里弥漫着酸笋的味道,这是迷人的人间烟火气息。”
喜欢这样的《至味在人间》,看的时候,会一个人忍不住笑起来。
《在人间》读书心得 篇13
很多时候我们都过于害怕自己和大多数人的不一样,不想成为那个不一样的人从而畏手畏脚,掩饰自己真正的想法,拒绝表达,假装合群假装和所有人都一样。
文中的女主角确实是一个大众理解层次很不同甚至是很奇怪的人,她是一个三十几岁在便利店里当兼职十几年的人,是一个几乎没有什么共情能力的人,她也难以理解他人选择拥有亲密关系或家庭甚至是养育下一代的决定。
我认为这主要是因为她与周围人社会认同感来源的不同,文中的大多数周边的人都将他们的社会认同满足感依赖于社交和亲密关系(也就是拥有很多朋友或是拥有另一半家庭孩子等等)但是女主的满足感来自于便利店里的`这份工作,便利店这个特殊的地方是她能完全实现个人价值和感受被需要的地方也是她自己坚守的舒适区,所以她压根就没有那么想要去经营上述普世的满足感来源。所以她没有男朋友,几乎没有好朋友,也没有一份稳定踏实的工作,因为和太多人看起来不同,别人也觉得她就是说不上来的奇怪,”究竟是什么奇怪好像也说不清,大概就是跟我们太不一样了吧。”
能真正做好真实的自己本来就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至于自己到底”正不正常”这个问题,还是不要操心了,放心交给生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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