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更新时间:2023-03-21 15:26:12 耿烽 读后感 我要投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通用34篇)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篇1
“太和元气耿中秋,解却襟怀积累愁。笑见团团离海角,喜瞻渐渐出云头。袁弘有兴歌诗艇,庾亮欢心上酒楼。借问广寒宫里事,桂花多为状元留。”这四句诗是《包公案》的题诗,让人读来思绪万千。《包公案》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讲的是清廉公正的包公如何用他的`智谋破获一宗宗奇案的故事。
在寒假里,我读了这本书,不禁穿越到了宋朝,走进了公堂,与包公一起审理了王婆。只听到王婆说到:“袁秀才妻子张氏,陪同丈夫前来赶考,住在我的店里。前几天去写状子,碰见了曹大国舅,差点被打死。”包公审理明白后,琢磨着先捉住大国舅审问。于是便装病不上朝。
待大国舅到包府,张氏便指认大国舅,其虽拼死抵赖,但包公仍将其押入大牢。
此时,我不禁为包公的智谋与精明啧啧称奇,对他赞叹到:“包大人真是英明啊!”但包公十分谦虚,他拱手作揖:“哪里哪里,实在是不敢当啊!”
之后,大国舅被判处死刑。得到消息的太郡夫人连忙亲自带着诰文来到开封府,为国舅求情。包公不但不为所动,还将诰文一把撕碎。后来,太郡夫人连同皇后和一些文武大官来开封府求情,但都被包公严词拒绝了。我看包公如此得罪众人,怕因此影响了他的前程,忍不住劝他:“包大人啊,公正固然重要,但你如此得罪官臣,只怕今后是不会好过啊!”包公十分严肃,看着我,义正言辞地说:“管他是什么皇亲国戚,王子犯法与民同罪!”听到这儿,我十分感动:包公不畏权贵,坚持为人民讨公道,为人民做事,这也让我想起了我们新学的课文《为人民服务》,毛主席、张思德,还有千千万万的革命烈士,不也都是不顾一切地为人民吗?他们身上有着蛮强的赤子情怀,感动了无数人。
我合上书,但包公义正言辞地拒绝皇亲国戚的情景,公正清廉的形象却久久定格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篇2
每当我到书店里的时候,我就会想起一本曾经让我难以忘怀的童话书《世界经典历险童话》,这本书虽然只是一本童话故事,可是它却深深吸引了许多的学生。其实书不一定是看外表,内容就丰富,而是要先看它的内容,才知道这本书是那么的有魅力。
《世界经典历险童话》是一本非常有趣小说,里面有四个小故事,分别有《奥兹国历险记》、《木偶奇遇记》、《尼尔斯奇鹅旅行记》、《兽医多立德的冒险故事》,我最喜欢的是第一个小故事《奥兹国历险记》,这个故事里有一可爱小女孩,她是因为被旋风吹到一个叫奥兹国的地方去了,那是一个奇异美丽的地方,那里有一位心地善良的北方女巫,她是来帮助这个可爱的小女孩,女巫在小女孩的额头上留下了一个吻,谁也不能伤害她……,虽然有了北方女巫的保护,可是这个可爱的小女孩在遥远的路途中,还是遇到了许多挫折……
详细的内容我就不一一说了,在这本有趣的'故事书里,它给予我们许多道理和启发,让我们,甚至每个人知道如果遇到什么危险,应该怎么做。虽然童话不一定是真的,而且世界上根本没有女巫,童话只是让我们多看书,让我们明白什么叫做传说,其实有一些传说是真的,就是少数,多数的都是假的,虽然《老夫子》不是童话,而是漫画,可是这个也算是一个传说,如果这个传说是真的,难道以前的世界真的有“老夫子”吗?这是没可能,就算世界所有人都说这是真,它也不会是真的……这个故事给予了我们许多道理,我们应该多看一些有关这样的书,增强多一些课余的知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篇3
一个出身于富商家庭的人,充满热情,敢于冒险,他放弃了安逸舒适的生活,去最求梦想,踏上了海山的冒险旅程,他乘船前往南美洲,再涂在遇到了风暴,他孤身一人生活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他坚毅顽强,这就是《鲁滨逊漂流记》的主人鲁滨逊。
鲁滨逊在岛上自己摸索着生活,他挖洞居住,利用简单的工具制作桌椅等家具,种植粮食,他曾救下一个土着人,并给他取名“星期五”,把他留在身边当仆人,最后他使小岛变的美丽富饶,当在岛上第二十八年时,一艘英国船来到岛上,鲁滨逊才返回英国。
这本书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鲁滨逊的勇敢,智慧和信仰支撑着他生存下去,他顽强的精神值的我们学习。
当自己独立生活时,应对生活充满信心,面对困难,不能被困难吓倒,应迎难而上,克服困难,只有这样才能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断前进。
鲁滨逊在岛上生存了几十年,不但是他顽强的精神,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的社会经验他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的生活,这就是他活下来的信念,鲁滨逊通过努力,创造了自己精神和物资王国。
安逸的环境往往会诱发人的惰性,使人养成依赖的毛病,恶劣的环境可以激发人生存的本能,敢于去改变环境,有了这种敢于挑战的精神,不论环境时好时坏,都能创造条件。
坚毅的硬汉独自在荒岛上求生,他不甘生活在平凡的富商家庭中,他想望大海,敢于追求,敢于冒险,他吸引我的不但是他的生存技巧,惊心动魄的.冒险,还有他的精神。
若我们也生活在荒岛上,会为自己的生活哭泣,抱怨一切,而不动手去做,改变自己的生活,这时我会为自己的懦弱感到羞愧,为什么不像鲁滨逊一样?
《鲁滨逊》漂流记时刻激励着我,它教会了我要乐观面对人生,不能因为恶劣的生存环境就自暴自弃,只要有敢于挑战的精神,就一定能够成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篇4
以前,死亡对于我来说是件可怕的事,但自从我看了《天蓝色的彼岸》后,对死亡的意义有了新的认识.
“我们走着瞧!我这次可算是恨上你了!我再也不会回来了!”这是主人公小男孩哈里和姐姐赌气时说的。然而他出了车祸,去了天国。在另一个世界里,他游荡着,发觉自己想念父母、朋友,很想和姐姐说一声"对不起"。他认识了幽灵阿瑟,他帮助哈里一起偷偷回到人间,去完成自己还没完成的心愿。
一路上,哈里和亲人、朋友、老师告别,来表达他的歉意和爱,完成了心愿。哈里毫无牵挂地踏上了天蓝色的征途。
书中说:一个肉体的死亡并不代表着生命的完结;如果我们只热爱生命不热爱死亡,那是因为我们并不真正热爱生命。
死亡,其实在于每个人对它的态度。这使我想起几天前的新闻里,有一个12岁的'女孩和一个19岁的女孩选择跳楼自杀。也许,是厌倦了生活;也许,是遇到了挫折;也许,是和家人有了矛盾;也许,是因为种种悔恨而结束生命。但是,他们在自我解脱的时候有没有想过,父母有多爱你们,有多么悲伤,朋友有多难过吗?你们一定还留着遗憾吧。
这本书让我感悟到:我们活着的时候如果尽可能地少留遗憾,尽可能地把自己的情感心声表达出来,那么,最后我们也就能到达那天蓝色的彼岸。
老师的话:《天蓝色的彼岸》一书,有人能读出诗意,有人能读出哲理,有人能读出悲凉,有人能读出希望。而你从中读出了生命的价值,即不抱憾终身,珍惜当下。那些草率结束自己生命的人,既不珍惜自己的生命,也亵渎了他人无限希望。想想那些在汶川地震中逝去的生命,天灾之下,自己渴望求生,却举步维艰;想想那些在战火纷飞中消亡的生命,人祸之中,家庭渴望完整,却无力回天。“死者安息,生者前行”,每一个活着的人,都要好好活着,活出属于自己的精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篇5
说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要数吴承恩写的《西游记》啦!儿时家穷,无钱便无书可读。那时喜欢读书的孩子多数都用自己的零花钱去买“小人书”,北方的城市称之为“画本”。这小人书也是我最早的少儿读物和启蒙老师,想来我在没上学的时候就已经读了“四大名著”。
在《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孙悟空了,要问为什么喜欢啊!我喜欢他坚韧不屈的性格,契而不舍坚持到底的工作作风。你看他呀!不畏玉皇大帝的强暴大闹天宫,偷蟠桃,战天兵,把那天上的神仙们闹得个个灰头土脸。结果被玉皇大帝的一号保镖“如来”骗了去,反手压在了“五行山”下五百年。保唐僧西天取经孙悟空可以讲是立下了汗马功劳,上天入地,降妖伏魔。想想看,如果没有孙悟空那个唐僧不知自己能翻几道山能过几道岭,也不知道被那些妖怪吃过几遍了!可以说师徒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成正果,孙悟空在这西行取经的四人团队中功劳第一。
要说这本书中我厌恶的人物当数这唐僧了,唐僧的前生是“佛界”的一个小人物,下凡转世以后在人间吃了几年的苦。但这一切都是“如来”他老人家安排好的,先到“基层”锻炼锻炼,再找几个人保着去西天取经,因为“如来”也知道,凭唐僧的能力西天取经的工作他是无法单独完成的`。唐僧在取经的长征路上可谓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最吃苦的当属他三个徒弟,逢山开路,遇水架桥。所以我说,唐僧作为当时佛界的一个“关系户”,我们根本在他身上学不到什么。他只是比那三个徒弟会念经吃斋而已,就像现在的“富二代”只会炫耀自己美丽的衣裳一样。
我想,无论是在生活和学习中,我们都要学习孙悟空的精神,做像孙悟空一样的人!做实事,不浮夸,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的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和爱戴,也才能最终享受到成功的喜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篇6
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茫茫书海中,要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说出一本中意的书,那就非《西游记》莫属了。
《西游记》这个名字我5岁就知道了,但是我不知道《西游记》是什么,甚至天真地以为它是一种玩具。爸爸妈妈为了让我知道《西游记》是什么,就在我6岁生日那天给我买了32本关于《西游记》的小人书,也就是它带我走入了名著的殿堂。于是,我就天天看着上面的漫画看,我看得爱不择手,一拿起来就舍不得放下。只可惜上面好多字我不认识,直到小学一年级,我借助拼音才能自己读懂里面的字。也就是我第一次看《西游记》。
第一次看《西游记》,我的收获只有把《西游记》里所有人物的名字背了个滚瓜烂熟。第二次品味它则是在四年级,通过那次细细品味,我发现它比小人书精彩多了。它把孙悟空的勇猛,猪八戒的'呆懒描写的淋漓尽致,他们的飒爽英姿都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第三次看《西游记》就是现在了,书里有些部分是文言文,原着的《西游记》更精彩了,你看这一段:两个在半空中一场好杀,咦?:齐天大圣,混世泼牛王。只为芭蕉扇……,书中的人物都活生生地展现在我的面前,战斗场面也非常详细,腾云驾雾,刀光剑影都十分精彩,给我的气氛不像是在看书,而是在看一部惊心动魄的电影。这本书我太喜欢了,经常看得不肯放下,连妈妈叫我吃饭都不知道。为此,我经常受妈妈批评,但我还是忍不住要去看。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比看电视精彩多了,我喜欢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篇7
自从孩子上小学,我就给孩子买了许多儿童文学刊物。其中有朋友推荐的也有自己挑选的,可没想到在那么多的图书中孩子最爱看的就是《绿野仙踪》。起先是我和孩子一起读,后来是孩子自己读,而且是反复的读。在这反复的阅读中,孩子对书中的人物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多萝西是书中的主人公。她是个聪明、勇敢而又善良的小姑娘。她自理能力很强,遇事不慌,做事执着。当然她最可贵的品质就是喜欢帮助别人。可以说在现实生活中几乎找不到像她这样完美的孩子。我想作者之所以塑造这样一个孩子,那就为了给我们的这些有着像铁皮人、稻草人、狮子一样具有这样或那样缺点的孩子树立一个可以模仿和奋斗的榜样。
文中的稻草人、铁皮人和狮子都有着明显的优点却又太看重自身不足。其实在这场冒险式的旅途中,他们都发挥出了自身的优势。文章的结尾处好像是奥兹帮他们实现了各自的愿望,其实是他们本身就具有这种潜能。只是他们没有发现而已,或者说是他们一直没有条件展示出来,直到多萝西的出现。在生活中,作为我们这些成年人也会犯类似的错误,偏执地认为自己的孩子不具备别人家孩子的优点。经常拿自己孩子的.不足和别人家孩子的优点比较。我们应该向多萝西学习,要多鼓励,多帮助,给他们提供展示自己优势的机会。只有这样我们的孩子才能实现自己的愿望,才能成为我们心中完美的孩子。
说这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是因为它不仅教会了孩子要团结友爱、勇敢善良,还告诉我们这些家长对孩子要学会鼓励和欣赏而不是苛责与批评;要创造机会帮助孩子成长,而不是让他们成为温室中的花朵。
让我们和孩子一起成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篇8
最近几天,我看了一本书叫做《垃圾班的宝贝们》这本书是儿童文学作家关义军叔叔写的,它生动的描写了大运河小学六(2)班一群调皮捣蛋的游戏狂的全新蜕变。它的语言俏皮生动、活泼可爱,写出了当代少年儿童的成长历程,是一本我很喜欢的书。
这本书主要写了在大运河小学的"问题"六(2)班,有一群很喜欢玩电脑游戏的的学生,主人公郝多多就是他们的"领头羊"。因为他们的调皮捣蛋,已经气走了六个老师了。新来的班主任马凡巧妙的与自己的学生在网络上大斗游戏。经过一系列扣人心弦、跌宕起伏的较量,最终使这些有着这样那样毛病的学生认识到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快乐的成长起来。可是事情还没有那么早结束,"调皮捣蛋星"郝多多在一次爸爸妈妈的争吵中发现了一个秘密:原来郝玉米爸爸趁在这几年富了起来,就钻起了法律的空子,竟然铤而走险的干起里的生意。郝多多想啊想,终于想出了一个很天真的想法:我只要把郝玉米爸爸的公司搞垮,让他把钱都输光了,那他就不会再去了。这样一来,我的好爸爸又会回来了。于是他在一场惊心动魄的网络游戏赌局中大义灭亲,击败了自己的父亲,让他的好爸爸再一次回到了他的身边。
看了这本书以后,我的.感触很深。特别是网络赌局的那一章,我没有想到,一个和我们一样大的孩子,竟然想到要打败自己的爸爸让自己过上并不富有的生活,却换回了珍贵无比的亲情。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世界上没有比亲情更宝贵的东西,没有比温馨的生活更好的生活,爱,是用多少钱都换不回来的。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篇9
九月,刚开学。我背着沉甸甸的书包,走进了校园。微微秋风让人好舒爽。开学第一个星期六,我走进图书室,像一只小蜜蜂一样飞进《爱的教育》这本书当中,采集花粉,酿成花蕾。
《爱的教育》这本书当中,每一篇都闪耀着爱的火花。这火花绚丽多姿,五彩缤纷:有老师对学生无私的关怀教育;有热血少年对祖国的赤胆忠诚;有陌生人之间的温暖帮助;有人与人之间的尊重理解……
如果你的父母工作出了点儿问题,你会作出牺牲吗?《爱的教育》这本书中,安利柯的姐姐有一颗冰雪般纯洁善良的心。她愿意为自己最爱的.家庭作出牺牲。如果我是她,我也会让父母不用买我想要的东西,我的零花钱也不用给,对于我来说,没有一样东西,一件事情会比家人更重要。
当我读到父亲写给安利柯的信《贫民》的时候,我也联想到了自己生活中的贫民。每次我上街的时候,总会看到一些乞丐在繁华大街上乞讨,尤其是过节的时候,乞丐就更多了。可我每次经过他们身旁时,虽然有怜悯之心,但每次都没有给,我只会可怜他们,但却不会行动起来。当我读了父亲给安利柯的一封信时,我受到了很多启发,也有很多感受。人生本来就是平等的,可境遇却有天壤之别。有的孩子被父母捧在手心里精心呵护,有的孩子却在为一块面包苦苦哀求。我要学会珍惜所所拥有的,同时再行动起来,不要再拒绝伸到我面前的一双双颤巍巍的手。
爱是人类最美好的情感,爱让人拥有一颗美丽的心灵。许许多多的问题都在爱的暖流中溶解。让我们一起去感受被爱,懂得去爱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篇10
我有一本最喜爱的书,它的名字叫《格林童话》,它是爸爸从图书馆买来的。
这本书里有一篇叫“星星银元”的故事,我非常喜欢。故事说的是一个美女善良的小姑娘,她是一个孤儿。一天一位好心的老奶奶看见她的衣服太破了,就送给了她一条长裙子。还有一为老爷爷送给她一个面包。她虽然有了长裙和面包,但还是没有家,所以她只能继续在外面流浪。她来到了野外,第一次遇到了一个穷人。那个穷人看见小姑娘手里的面包,就对她说:“好心人给我点吃的吧,我快饿死了。”小姑娘自己也很饿,但她还是非常慷慨的把面包送给了那个穷人。第二次,又碰见了一个小男孩。小男孩对她说:“我好冷呀,你能把帽子送给我吗?”小姑娘就摘下帽子给了他。第三次她又看见一个小女孩正在风中瑟瑟发抖,她立刻脱下裙子送给了那个小女孩。天黑的时候,第四次她看见了一个孩子,那个孩子恳求她把汗衫送给自己,她想:“反正天已经黑了,别人也看不见自己没有穿汗衫,就送给那个孩子了。”于是她就把汗衫脱了下来送给了那个孩子。小姑娘什么也没有了,她就这么在森林里走着。突然奇迹出现了,天上的星星划破夜空,不断地掉下来,落在地上就变成了银元,而小姑娘的身上不知道到什么时候已经穿上了一件崭新的裙子。她将这些银元装在衣服的口袋里,送给了贫穷的人们。从此她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个故事使我很感动,也让我受到了很多的启发。这个小姑娘很善良,也很爱帮助别人,宁可自己受冷挨饿,也要把自己的东西送给别人。我也想象这个小姑娘一样,多多帮助别人。如果学校组织给贫困或受灾地区的孩子捐钱,捐物,我要把我的零花钱,书和玩具多捐一些给他们。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篇11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就来给大家介绍一本书——《宇宙的最后一本书》
这本书是由保罗·特普斯写的。可能大家对这个名字有些不熟悉,不过没有关系。听我介绍了这本书,大家可能就把这个名字烙在了脑海里。保罗·特普斯,一位擅长写科幻类小说的作家。可是这本书写了一本没有书的世界。人人颓废,像一具尸体一般,没有笑容,没有泪水,没有抱怨。更没有知识,这一切都是因为一场大地震和一场大火。所有的书毁于一旦,化为乌有。人人失去了所有,就这样,上帝还留给地球一个天使。一个来拯救地球和宇宙的天使——一位充满善良,自信,阳光,感恩的小男孩儿。他夹带着宇宙中的最后一本书开始经历起了"九九八十一难"的拯救人类,拯救地球,拯救全宇宙的重要使命。
读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以前的那些日子,现在的日子。就在不久,我还抱怨妈妈又给我买了“小山”一样高的书,抱怨不想看书,还想让书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但读完这本书,一想到没有书的日子,我就后背一股冷风吹来——害怕。害怕我变成和书中一样的人类。就如行尸走肉一般,那样的生活是多么无聊、黑暗、害怕。一向不爱惜书的'我竟把这本书小心翼翼地揽在怀里,可心里还是有种“含在嘴里怕化、捧在手里怕破”的感觉,似乎那就是宇宙的最后一本书。我还觉得在这个日新月异、充满竞争的社会上你不读书,又和书中的那些人有什么区别?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只有读书才能让我们和社会共同发展,与时俱进。
借书中的一句话作结吧:假如你不读书,明天就将会是一个没有书的时代!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篇12
虽然那已经是老《读者》了,老的页面都微微泛黄了,但文章却依旧不老。那篇《爱的力量有多大》让我有感而发。文中,记叙了那么一件事:
一位编辑找隔壁的小女孩,让她为他的杂志写一篇文章,小女孩花了三天,挤出了一篇文章。那篇文章语句不同、没条理、错别字多、字迹如同狗爬。编辑部不忍心退稿,便登上了杂志。原本的稿费是25元,但编辑觉得太对不起小女孩的努力了,于是倒贴了15元,凑成40元给了小女孩。那个女孩欣喜若狂,从此,她没事就写文章,最后,作文以几乎满分的成绩考进了北大。
那40元钱,它代表的不只是稿费,代表的,还有编辑对小女孩的爱。爱使小女孩走进了北大的校门。
写到这里,所有人都应该明白我的意思了——爱的力量是伟大的。世上有很多爱:关爱、父爱、母爱……这许许多多的爱,都是伟大的。
还有一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位弱智哥哥的爱——那全身心的爱。因为他是弱智,一个有爱的弱智,所以他才会把原本就少得到的糖全给弟弟;因为他是一个有爱的弱智,所以他才会把所有新年里长辈们给他的新衣服,在弟弟考上大学的`那一天,全给弟弟,而自己一生只穿着同一件衣服;因为他是一个有爱的弱智,所以他坚决地把“兄弟”读成“弟兄”,只是为了告诉所有人,没有弟弟就没有哥哥;因为他是一个有爱的弱智,所以尽管他不会游泳,也要跳入河中救出溺水者,而不在乎自己的死活。这一切的一切都只因为,它是一个有爱的弱智。
我们的生活需要爱,世界需要爱,爱的力量永远是伟大的。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篇13
《爱的教育》是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的一部著作。这部书很有意思的是作者以一个小学生的名义,通过日记本的形式,讲述了很小的故事,然后将“爱的教育”融入这些故事,用以培养年轻一代的思想情操。
这些日记形式的故事一篇篇都不是很长,都是孩子在读书期间一天内发生的有趣,有意义的事,孩子只是很简单的将这些学习过程,教育过程如实地记叙着,但越是简单的东西越是可以表达很多的内涵。因为读者看到小学生将他眼中的先生的教育方法,先生对学生的爱、关心,对学生的帮助,以及同学之间互帮互助,友爱的情感用一些记叙性的文章记录下来,有一些简单的情感表达其中,小学生虽小,但却能深刻感受到先生“爱的教育”,感受好与坏,感受爱与憎恶,这一切复杂的感受通过这一篇篇日记表达出来,传达给读者,引起读者的一些思考,让读者能切身体会“爱的教育”,感受“童言无忌”。
当我们在阅读这本书时,可以慢慢思考些什么,这些思考使我们能够深刻体会一下爱的教育。爱的教育并非易事,当教师、父母能把握好这个度,那爱的教育则发挥了它应有的`作用,而不正当处理这爱的教育,这爱就有可能成为溺爱,盲目的爱,将会起到反作用。我想这是我们大家都不想看到的。所以,这些以日记形式的小故事表现给我们看。这些日记大人可以看,以了解孩子的心灵,小孩也可以看,感受同龄人的身心状态,一切都因它没有复杂的语言,却能带来一些共鸣。
《爱的教育》是一部思想性和艺术性都很强的作品,鼓舞孩子能接受挑战,用爱心创造美好的世界,所以值得大家一看。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篇14
《如何阅读一本书》是美国作家莫提默·J·艾德勒和查尔斯·范多伦合著的一本教授阅读方法的书籍,被许多读者奉为阅读圣经。
本书的开篇指出了任何一种阅读都是一种活动,因此必须要有一些主动的活力。很多人在阅读的时候,常常没读多久就开始出现双眼停滞、头脑昏睡的状况,这种精神不济的状态根本无法将阅读进行下去。作者认为,人们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是因为阅读缺乏主动性。
完全被动的阅读只会越读越疲惫,越读越乏味,直至放弃阅读。所以,预备开始阅读的人首先要认识到的是:阅读是一件主动的事情,阅读越主动,效果越好。
既然阅读是一种活动,那么也必有活动的目的。阅读的目的可分为两种:第一种是为获得资讯而读,第二种是为求得理解而读。
阅读与自身知识水平相当的书,那么阅读的.目的就只是为了获得这本书所载录的信息而已。阅读高于自身知识水平的书,并试图读懂读透它,向自己现有的理解力发起挑战,则是阅读的另一种目的——提升理解力。
这本书所针对的读者就是那些想把读书的主要目的当作是增进理解能力的人而写。在没有任何外力的帮助的情况下,只凭着内心的力量,玩味着眼前的字句,慢慢地提升自己,从只有模糊的概念到更清楚地理解为止。以一己之力来提升自我,从粗浅的了解推进到深入的理解,认知自我破茧而出。
好的阅读者应该具备敏锐的观察力、灵敏可靠的记忆、想象的空间,以及训练有素的分析、省思能力。然而并不是所有阅读的人都拥有这些阅读能力,但好在这些能力和技巧是可以通过学习和训练而获得的,答案和秘诀就藏在这本阅读圣经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篇15
在丰富多彩而乐趣无穷的暑假中,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做《蓝色海豚岛》。
这本书写了:太平洋中有一个岛屿,形状像一侧躺的海豚。岛的周围有海豚在游泳,有水獭在嬉戏,有海象在争雄,有野狗在决斗······以前,在这个岛上住着印第安人,他们受到捕猎海獭的阿留申人的杀害,后来离开了这个岛到东方去居住。他们离开时,留下了一位小姑娘―――卡拉娜。她在岛上孤零零地生活了十八年,等待援救的船只到来。她独自修建住所,制造武器和捕鱼用具,与野狗斗争,历尽艰险才得生存下来。
这书一共有二十九章,我最喜欢第十二章―――《建造我的新居所》:卡拉娜把鲸鱼的缠了许多海草的胫骨做篱笆,她在篱笆下面挖个洞,并且砌上石头。她把岩石做后墙,在房子每一边用四根木桩打在泥土里,房顶盖上两倍的木头,并且盖上雌海草。
这是个感动人心的故事,这是个带着浪漫主义色彩的冒险故事,一下子就抓住了我的.心。要知道十八年来她经历了重重困难,与野狗决斗,经历海啸,地震,可是她始终没有放弃希望,没有退缩,她变得更加开朗,乐观,勇敢。
读完这个故事,每每想到卡拉娜,我就十分惭愧。生活在优越环境下的我,像温室里的花朵,被人精心地呵护着,过着衣来身手,饭来张口的日子。一遇到挫折就垂头丧气,像是光环失去了耀眼的光芒。我要向卡拉娜学习,学习她那不怕困难的精神。希望我也能像卡拉娜那样,做一个坚强勇敢的人,做一个不会被困难打败的人,用自己的毅力与韧劲,把今后的路,走的更加完美,更加丰富多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篇16
今天在阅读课上,我读完了一本来自于书架上的书,它的名字为《面纱》,作者是英国作家威廉.萨默塞特.毛姆。我首先是被它简雅的紫色封面所吸引,看它的介绍与《月亮和六便士》是同一个作者,所以我认定是一本不错的书籍,索性在阅读课上拿来深入观看,的确是我受益颇深。
小说的故事发生在英国的殖民地香港和中国内陆一个叫“湄漂府"的地方。女主人公凯蒂.费恩是生活于伦敦名利场的一位富家小姐。她容貌娇美,但精神空虚;她向往爱情,但爱慕虚荣;她待字闺中,但处处受到母亲的责备与“逼婚”。面对这种种“危机"她决定给自己的爱情来一次“历险”:匆匆嫁给了性格孤僻,沉默寡言但却深爱着她的医生瓦尔特,并随其来到了英国殖民地一香港。冲动的历险为其婚后的出轨埋下了伏笔。她的丈夫在婚后刻板严肃,疯狂工作和乏味无趣,使她顿觉寂寞、孤独和失落,不久就被花言巧语,生性有情的有妇之夫查理.唐森俘获,坠入婚外情而迷失自我。被丈夫瓦尔特发现后胁迫她去了霍乱横行的.湄潭府,最终瓦尔特不幸染病死去,凯蒂回到香港,重投查理怀抱后羞愧不已,最终回到英国和父亲和解,并和父亲同往巴哈马群岛生活。
从《面纱》一书中,读者能看到一个表面漠然中立的寂事者背后的模糊性和矛盾性,作为帝寂事的一分子,作者的面纱之下隐藏着东方主义的政治文化观;作为一个关注人性的个体作家,他的面纱之下隐藏着他对爱的怀疑和渴求,对人性的嘲讽和宽容。
这部小说虽高于生活却源于生活,女性对情感的追求是亘古不变的话题,所以,保持本心,勇敢去追求爱的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篇17
今天杨子老师带我们阅读了莫言的《大风》这篇短篇小说,真的直击内心,让人沉思《大风》写的是因86岁的爷爷去世,我赶回故乡。母亲递给我爷爷留下的一棵不知名的茅草,我由此想起幼时与爷爷割草,归途遭遇一场飓风,最后整车草全被刮走,只剩一棵老茅草夹在车榫缝里,也被我不在乎地扔掉了。
龙卷风是可怕的,可以席卷、肢解旋涡内的一切物体,活了大半辈子的爷爷不可能不知道。在龙卷风来前小说写道:“我偶尔回过头,从草捆缝隙里望望爷爷。爷爷眼泪汪汪地盯着我……”爷爷的眼泪,是为“我”这个不知世事的'孙子而担心。出人意料的是,当年少的我感到莫名的恐惧时,爷爷未做任何解释,只是“淡淡地说,使劲拉吧,孩子”,没有挣扎,没有惊慌失措,也没有任何动作上的爱抚……
在与龙卷风殊死搏斗时:“爷爷双手攥着车把,脊背绷得像一张弓。他的双腿像钉子一样钉在堤上,腿上的肌肉像树根一样条条棱棱地凸起来。”一个刚毅的、坚强的东北乡汉子展现在我们眼前。但是,“我”还幼小,并不理解这棵草的意义,也不理解爷爷的精神。多年以后,爷爷去世,此时,“我”才理解了这棵草的象征意义:“人不是为了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人的真正胜利,是精神的胜利;物质上,人无论取得多大成就,都不会赢得我们崇高的敬意。
这个坚强无畏的老人,内心壮丽,奋勇。永不言弃,永不言败。外在的肉体可以接受折磨,内在的意志却神圣不可侵犯。这,才是伟大的定义,这,也是我们要学习的,毫不畏惧,不低头折节,勇往直前,披荆斩棘!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篇18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史记故事》。
这本书是由司马迁写的史记缩短而来的,司马迁身残志坚的精神让我很佩服。书中的孔子、商鞅、西门豹也都是历史上了不起的人物。
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英雄项羽的故事:有一次,项被几千名汉军围住,自己只有800名随从,项羽就赶忙逃走。渡过淮河后,只剩100名随从,到了东城,只剩28名。于是,项羽把它们分成4队,每队7人,向四个方向冲出去。结果,汉军损失了好几百名精兵。这时,乌江亭长说:“我有船,请您急速渡江。”项羽说:“我没有脸再去见父老乡亲。”于是,就自杀了。
在读了这本书之后,让我终身受益。
我读了《史记》里的‘廉颇蔺相如列传’的故事以后,得知一个人要是只顾自己的利益,不顾国家的`安危,国家就会受到别的国家的进攻。这是我今天的收获。读了《史记》中的‘廉颇蔺相如列传’的故事,我还得知廉颇和蔺相如的性格特点。廉颇是指错就改,用该善战,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人;蔺相如是顾全大局,勇敢机智,临危不惧的人。
这个故事讲了三个小故事,最让我喜欢的是‘负荆请罪’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天,蔺相如刚要坐车出去看见廉颇骑着马过来,他赶紧叫车夫把车往回赶,这时,他手下的人看不顺眼了,说“蔺相如怕廉颇像老鼠见了貌猫似的,为什么要怕他呢?"蔺相如对他们说‘连秦王我都不怕会怕廉将军吗?大家知道,秦王不敢进攻赵国,是因为武有廉颇,文有蔺相如。如果我们俩闹不和,秦王必然乘机来打我们。我之所以避着廉将军,为的是我们赵国啊。
我们要像蔺相如一样顾全大局,临危不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篇19
“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这是毛泽东经历万里长征后写下的一句诗。回首长征,回望那些牺牲的战友,他们一个个都是今朝的风流人物。
这长征路上就有三个出“风流人物”的.地方。
湘江,一团一师。
为了掩护中央红军过湘江,有一团一师都葬命在了江水边。团是第五军团,团长董振堂。他来自河北新河,从连长升至师长。两年后的1936年,新年刚过,董振堂率红五军进至甘肃西北的高台县时,被多于八倍人马的敌军包围。激战九天九夜后,他身边只剩下两个警卫员和一个司号员。面对敌人的出击,他毫不畏惧,中弹之后却依旧卧在地上,朝敌人双枪扫射,直至给自己留下最后一弹。师是第三十四师,市长陈树湘腹部中弹,昏迷中被俘,他躺在担架上,撕裂了腹部的伤口,硬是把肠子扯出来,扭断了……
泸定桥,二十二名红军勇士。
军号声响彻千年峡谷,二十二个年轻的红军勇士向铁索冲去……他们一手持枪,一手抓索,毫无畏惧的一点点向北岸靠近。川军此时也许是惊讶,也许是害怕,也许是疑惑,还有什么人能够在万丈深渊上发动冲击?是,也许只有红军吧!这红军的意志与勇气,这舍生忘死,便是红军精神!
松藩草地,炊事班。
一个挑着大铜锅行军的炊事员端着一碗姜水想给病号送去,没走几步就全摔在泥里死了。炊事班钱班长突然想喝水,可锅里一滴水也没有,他就这样一直守着空锅到天亮,一直到身子冷却。后来大家才知道:炊事班的同志谁也不舍得吃一粒粮食,所有炊事班的战士都牺牲了。
风流人物,有时并不是一人,也许是一团,亦是,一个小队,一个大班,但不可否定的是,在他们身上都有着那份独特的红军精神。仅凭这一点,就可以胜过今朝往昔的任何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篇20
有时候特别羡慕斯嘉丽,有一个特别了解自己的人,而且还特别疼爱自己,有时想这种男的存在吗?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所以当他们的女儿出生时,瑞德把他所有的爱都倾注于她的身上,邦妮不像斯嘉丽,邦妮爱她的`爸爸,瑞德能从她的身上找到温暖,找到希望,找到爱。但是他曾经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瑞德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唉,想起来也的确挺伤感!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艾希里,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德,那她就不会失去他。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篇21
《家》是巴金笔下的《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他的文笔朴素自然,带有一些方言色彩,笔调清新新,这部小说被誉为民国版的《红楼梦》。书中主要描绘了觉新,觉民和觉慧三兄弟的生活画面,他们是高家三兄弟,他们像是一面镜子折射出了封建统治虚伪残酷的面目。
可以说,他们三兄弟分别代表着对待新文化与旧文化冲突的不同态度。首先觉新代表着心里上接受新文化并且向往着新文化,但是行动上却依旧维护着一些陈旧的思想和习俗,而对于一些封建思想的维护给他带来的却是让他自己终止了学业,转而取了个不喜欢的女人结婚生子,让他性情温和的妻子在生子只是因为旧的习俗而要住在郊外不能得到良好的照顾而难产而死。虽然他最后偷偷帮助三弟去上海求学,但是他所葬送的确实他和他妻子和他爱的初恋三个人的一生。他并不是没能力改变,只是他缺乏的是勇气,这种懦弱的性格是不可取的。
觉慧是三弟,他是最小的一个,也是最敢和封建家族反抗的一个,即使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孩,却能拼尽自己的所能维护正义。他参加学生运动并且独自去上海求学,去学习先进的思想来唤醒新一代的年轻人。一方面展现了他的与众不同,另一方面展现了他的正义感和创新意识。敢于接受新文化是好的,但是他过于激进。
觉民是老二。对于新的文化他是一种理智的接受态度,不盲从,有自己的.主见,比觉新更大胆,比觉慧更沉稳,对于他来说不仅收获了爱情 也让自己做了自己想做的事,而不是像觉新一样在别人的轨道上浑浑噩噩的度过一生。
所以我们对于外来文化,应当怎样来权衡新旧的冲突,相信心中已有答案。我们想他人学习的同时,虽说要守护自己民族的优秀文化,但是也不要故步自封,默守陈规。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篇22
培根曾经说过:“书籍是横渡时间大海的航船。”是呀!书就是我们迷茫时候的灯塔,雪天的一个温暖的火炉。我最近读了一本书:《大水》。
这本书写了在洪水不断来袭的灾难中,一个叫黄凤阔的地方,住着兰儿一家,兰儿十岁那年,大水突然席卷了村庄。大家的粮食没有了,不少人都离开了黄凤阔,投靠其它地方的亲戚。后来,大家在兰儿爷爷的带领下,筑起了高大的寨墙,挡住了洪水。
这本书刻画了许多黄凤阔朴实、善良的人们。精明能干的彩升叔,老实巴交的七巧爹,心灵手巧的凤姑姑…。我最喜欢的人物还是兰儿的爷爷。爷爷十分善良,在大水席卷黄凤阔之后,有些人家因粮食的缺少,生活十分困难,爷爷便把自己家的粮食和打来的鱼送给他们,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爷爷是一个热心的人。我觉得彩升叔是一个挺可怜的'人,因为他幼年父母双亡,自小就成了孤儿,从小就靠自己苦抓苦挣,一分钱掰成两半花,一滴汗水落到地上摔八瓣,每往前走一步都不容易。从中可以看出彩升叔小时候的艰苦生活,与如今幸福的来之不易。
当我看到这本书的封面后,首先看到的是一个穿着连衣裙的小女孩,她微微低着头,好像在思索着什么,我猜这个女孩应该是兰儿了吧!在她的身后是两个重叠在一起的三角形,剩下的封面的湛蓝色的。霎时一看,让人感觉封面与题目没有什么关系,但仔细一想,又感觉有着无穷无尽的联系,令人捉摸不透。
这本书非常值得我们回味,我十分喜欢它。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篇23
《渔童》是一篇童话故事,这篇故事是我记忆中最深刻的一篇故事。
这篇故事主要写了:从前,有个贫穷的老渔翁,他一直靠打渔来生活。他白天在河里打鱼,晚上就睡在渔船上。一天,老渔翁去打鱼时,从河里打捞出一个白玉鱼盆。鱼盆底部的图案是一个渔童坐在荷花上钓鱼。老渔翁越看越喜欢,他赶忙脱下衣服,把鱼盆包好带回了家。
回家后,老渔翁把白玉鱼盆洗干净,轻轻地摆放在床前的木柜上。夜里,老渔翁突然看见窗前闪过一道光亮。原来,鱼盆里的东西都变成活的了,小鱼童开始钓鱼了。钓到的金鱼从嘴里吐出很多金豆子,小渔童把它们放到了老渔翁的.碗里。到天亮时,渔童和金鱼都回到了鱼盆里,鱼盆恢复了原样。老渔翁很高兴,并用这些金豆子换钱修好了渔船,买了新渔网,盖了新房子。日子一天天的好起来。这天,老渔翁在集市上遇到一个洋牧师,他向老渔翁问金豆子的来历。老渔翁很老实,一五一十的告诉了这个牧师。第二天,洋牧师就勾结县官把老渔翁抓到了县衙,并让他交出鱼盆。老渔翁很生气,并把鱼盆摔碎了。谁知鱼盆一碎,渔童活了,他甩起鱼竿,吊住了洋牧师,高高的把它举在空中,洋牧师吓得大喊大叫,还对老渔翁破口大骂。渔童把他举得更高了,直到他求饶才放他下来。然后,渔童把鱼竿一晃,县官还以为渔童要来钓他呢,吓得白眼一翻,晕倒了。后来,鱼盆恢复了原来的模样。鱼盆又回到了老渔翁的手里,老渔翁很高兴。从此,他就用这个鱼盆造福乡邻。乡亲们更加勤劳,家家都过上了好日子。
这个故事给我的感受是:我们要以小渔童为榜样,从小要有一颗善良的心,真诚的对待身边的每个人,做一个好孩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篇24
一千个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句话流传非常广泛。是莎士比亚最负盛名的剧本,它同《麦克白》、《李尔王》和《奥赛罗》一起组成莎士比亚“四大悲剧”。在《哈姆雷特》中,复仇的故事中交织着爱恨情愁。
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在德国威登堡大学就读时突然接到父亲的死讯,回国奔丧时接连遇到了叔父克劳迪斯即位和叔父与母亲乔特鲁德在父亲葬礼后一个月匆忙结婚的一连串变故,这使哈姆雷特充满了疑惑和不满。紧接着,在霍拉旭和勃那多站岗时出现了父亲老哈姆雷特的鬼魂,说明自己是被克劳迪斯毒死并要求哈姆雷特为自己复仇。
随后,哈姆雷特利用装疯掩护自己并通过"戏中戏"证实了自己的叔父的确是杀父仇人。但是由于错误地杀死了心爱的奥菲莉亚的父亲波罗涅斯,克劳迪斯试图借英王手除掉哈姆雷特,但哈姆雷特趁机逃回丹麦,却得知奥菲莉亚自杀并不得不接受了与其兄雷欧提斯的决斗。决斗中哈姆雷特的母亲乔特鲁德因误喝克劳迪斯为哈姆雷特准备的毒酒而中毒死去,哈姆雷特和雷欧提斯也双双中了毒剑,得知中毒原委的哈姆雷特在临死前杀死了克劳迪斯并嘱托朋友霍拉旭将自己的故事告诉后来人。
读完了《哈姆雷特》,感慨颇深,虽然这部作品有许多争议,这是一部关于复仇的故事,主角哈姆雷特被迫复仇,而最后却失败了,作者对哈姆雷特的刻画,让人不得不有很多想法。哈姆雷特的`仇不得不报,尽管最后失败。但是命运无法改变哈姆雷特只能选择复仇的道路。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代表作品,与我们看到的很多作品不一样,主角失败了,这也是为什么这部作品是一个悲剧。读完哈姆雷特,感觉莎翁的文学魅力非凡。我希望悲剧不要再重演。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篇25
这几日学习了《猫》这一篇课文,虽然之前学过这篇课文,但再读这篇课文,还是会感到无比惋惜。
文章写了作者郑振铎收美的三只猫,前两只猫十分受人喜爱,但结局终不圆满,一只病死,一只被偷走,这时就出现了第三只猫,这只猫很懒,不令人喜欢,家里养的一只鸟被偷,大家都认为它吃了,两月后,一只猫又来偷来鸟,而它已经死了。
认真品读,就会发现,这三只猫都是指人呀!前两只猫就是指生活中,人们都比较欢迎的那类人,人们可能因为他的一件事而伤心,
难过。那第三只描,就是在指学校中的一些“刺头”,常常做一些令人反感的事,一旦发生了什么事,人们想到的第一个人都是他,因为平时就有许多坏事是他做出来的`,可能只有真正的凶手出现才能洗清他的嫌疑。
这样的事在身边常有发生,作为一个清白的人却被怀疑,心里会有多大的伤害,有些人也可能会想,反正大家都认为是我做的,那就破罐子破摔了”。避免这样的事出现,首先要求人们用证据说话,课文中,作者只知道猫嘴里吃着些什么,再加上它平日里十分讨人厌,就妄下断言,说猫吃了鸟,这对那只猫来说极不公平,它可能吃些别的东西,正因为主人对它的偏见,才让它失去了家。其次,避免有前科,如果一个人在班里,偷了会计车里的班费,事情查出来之后,没几天,钱又丢了,那人们肯定第一时间想到的人是他,因为他有过前料,可能会再偷。
读了《猫》我明白了,要有证据,才救判断,如果没有证据,判断是猜测,不可把猜测当做事实。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篇26
鲁迅很善于运用自然环境描写来烘托悲凉地氛围。文章运用了倒叙手法来叙述故事情节。开头便写了鲁镇新年送社爆竹地震耳欲聋。这里地景物描写预示着鲁镇正沉浸在辞旧迎新地喜悦气氛,家家户户都在忙碌着,这与沦落为乞丐地祥林嫂在这合家团圆地日子孤苦无依地死于祝福之夜地街头形成了鲜明地对比,增添了浓重地悲剧气氛。文章地字里行间全都透露处一个词“悲剧”,小说中地人物塑造,环境描写无不都是为着这一个词而服务地。
对于“祝福”过程的详细描述说明了这一节日对鲁镇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鲁镇的每一丝空气,每一个地方都充斥着忙碌的气息,人人都在忙碌着,似乎不该有人无事可做。只除了祥林嫂。同时在这一习俗中也能看出男女地位的高低尊卑。每年为“祝福”作准备,女人们总是最忙碌的',她们干的也只是一些粗活,拜的只能是男人,因为女人拜祖先、拜福神是不吉利的,是对祖先的大不敬,由此可见当时女人的地位是多么的低下。这似乎都在预示着主人公祥林嫂悲剧命运的的必然性。
小说通过表现人物性格中自私、冷漠地一面,来揭示祥林嫂所处社会环境地冷酷无情。鲁四老爷、婆婆、大伯以及鲁镇其他地人也都表现出了对祥林嫂不幸遭遇地冷漠地一面。祥林嫂正是在封建宗法礼教制度枷锁地控制之下,在人们地漠视之中,在热闹地祝福之夜带着对鬼神地恐惧,孤独地走向她生命地终点。鲁迅通过对热闹地自然环境地渲染以及对冷漠地社会环境地刻画揭示了祥林嫂这一悲剧人物形象地悲剧命运形成地必然结果。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篇27
断断续续看了快一个月了,本来一本不算长的小说是用不着这么长时间的,不过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中间有三个星期都没有看,今天再看起来也完全没有断层的感觉。之前对于《情人》的名字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甚至完全没有与书有太多联系起来,将其作为拥有较多独立性的存在。直到再次拿起书一口气读完最后的几百页才豁然理解“情人”这个词起着怎样点睛的作用,修子对于爱情、对于婚姻的看法其实跟我理想中是很像的,当爱情锁进婚姻的契约里就很难保持爱情的纯粹了,所以现在有很多婚后感情破裂的例子,我们能说他们当时都不是相爱的吗,显然是不能的。
在古代,人们的平均寿命很短,封建意识也很浓,所以我们基本不会看到会有感情破裂的婚姻,好像之前每一对人都能从一而终,白头偕老。而现在,人们活到六七十岁实在是太平常了,三四十年的.时间里都深刻的爱着这个与自己朝夕相处的人的可能性,我想真的不是一个大概率事件。生活的琐碎不仅能磨灭理想,更能浇熄爱情。不是说一起旅行是检验情侣合不合拍的有效方法吗,一起生活能让我们更全面的认识对方。很多时候我们爱上一个人不是爱上了他(她)的全部,我们爱上的只是一部分。所以对于修子不想做妻子只想做情人的想法我还是挺能理解的。“情人”和“妻子”,看起来似乎都觉得“情人”更好看一些(微笑)。当然,我并不是为那些有外遇的人士找借口,也不是提倡外遇,只是想说,如果你已经对自己的爱人做出了承诺,那就别招惹承诺外的人。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是每个人都应该的。暂时就说怎么多吧,要去吃饭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篇28
阿廖沙彼什科夫是《童年》的主角,他三岁丧父,跟随外祖母和母亲 “在她没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这是《童年》中主角阿廖沙说的一句话,这是阿廖沙对外祖母的评价。在《童年》中不但有善良的外祖母,还有乐观向上的小茨冈; 正直忠厚的老长工格里戈里;热爱科学的“好事情”等。 然而也有惨无人性的.雅科夫舅舅;穷极无聊的米哈伊尔舅舅;他们甚至想吞掉他妈妈的嫁妆,把他爸爸推进冰窖里。这些正面人物衬托反面人物,展示了那些充满残酷、野蛮、愚昧、污秽的令人窒息的生活。阿廖沙深深地体会到沙皇专制制度的腐败、丑恶。老百姓身处黑暗而不知的奴性与麻木,和年轻一代反抗黑暗,追求自由、光明的生活的苦难历程。
其实,阿廖沙就是高尔基的原型,对比高尔基的童年我们应该感到幸福。他们吃的不饱,睡得不香,生活黑暗;而我们吃的是大鱼大肉,睡的像懒猪一样,平时爸爸妈妈也经常带我们去旅游……然而更多的是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持之以恒、永远以那种积极,勇于拼搏的态度对待现在和未来的生活!
以前我的一朋友,她从小娇宠贯,一遇到一点小困难就放弃,并大发脾气。这个假期,我看完《童年》后,觉得这是一给个她重生的好机会。于是我把这本书推介给她,当她看完后,她变了,她变得懂事,也不乱发脾气了。她告诉我,她读了这本书后,她明白了许多道理,更重要的是她明白了她之前的错误。
让我们一起品味《童年》,品味《童年》的道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篇29
读了《童年》这本书后,我为高尔基一生苦难、悲惨、坎坷的命运而感到伤悲,又被他独立谋生、受尽屈辱、饱含辛酸的生活而震撼了,现实生活中的善、恶、爱、恨已经在他幼小的心灵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读完了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下来,拿在手中的书久久不能放下……
《童年》刻画了高尔基不屈从黑暗势力,追求光明、刻苦自学、探索真理的形象。高尔基三岁丧父,从小失去了父爱,被母亲带到了外祖父和外祖母家,得到了外祖母的.疼爱、呵护,看到了两个舅舅为了争夺家产争吵、打架,以及在平时的刁钻贪婪、自私自利的形象深深烙在了他的心中。
高尔基的外祖母慈祥善良,聪明能干,有宽大的胸怀。她的爱给予了高尔基无穷的力量,在这残酷无比的世界里,只有外祖母关心着他,给他无限的爱,并教导着高尔基要为人正直、善恶分明。
外祖父凶狠残暴,吝啬贪婪,常常毒打祖母和孩子。工作时,因为工人染坏了一匹布,竟被打得昏死过去。他还暗地放高利贷、怂恿帮工偷东西。外祖父的所作所为在高尔基的内心世界里留下了深深的伤痕。
如今我们生活在幸福的新中国,成长在优异的环境里,不愁吃不愁穿,受到了爸爸妈妈的宠爱,而在那个残酷无情的世界里,小时候也很难得到别人的温暖,需要自己去干活维持生计,那时孩子苦难的童年生活是我们现在无法想象的。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生活,好好学习,长大了为祖国献出自己的一份力。
高尔基的童年虽然残酷无情,但他告诫我们不能向命运屈服,只要通过努力,就会改变一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篇30
凯蒂的成长之路,正如瓦尔特所说,她是个庸俗,浅薄,虚荣的女人。从小受到的教育是充分利用自己的美貌,与瓦尔特结婚只是为了不落在妹妹后面,婚后出轨了唐生还毫无内疚,甚至觉得与瓦尔特发现了大不了和他摊牌。可是瓦尔特太爱她了,即使知道妻子的本性及所有缺点还是深爱着她,发现凯蒂和唐生出轨后,给了凯蒂两个选择,要么唐生能够马上娶她,要么随自己去霍乱之城救死扶伤。
其实这根本不算是选择,让凯蒂看清了唐生,瓦尔特看的很透。最佩服的是瓦尔特始终理智的头脑,虽然他最初没打算和凯蒂活着回来。我想没有哪个男人能受得了带绿帽子,尤其是被深爱的女人带绿帽子。在霍乱中,他们经历了无数,也让凯蒂真正认识了她的'丈夫瓦尔特,她始终觉得她不爱瓦尔特,现在也不爱唐生了,当她以为自己得了霍乱时,她第一个想到的是瓦尔特,她对这个男人还是依赖的。
瓦尔特离世,凯蒂住到了唐生夫妻家,我很不能理解,多讽刺啊。当唐生的花言巧语向她袭来,她发现她还是爱这个男人的。而此时她却不能安然接受,她这样如何面对刚刚逝去的瓦尔特,如何面对待她很好的唐生之妻。是的,凯蒂变了,她不在只为自己考虑了。
当凯蒂回到英国,她的母亲已经去世了,她的父亲也即将离开去开始新的生活。凯蒂不再是自私的为自己考虑,她理解父亲,也原谅了母亲对她所谓的教育。
在经历了种种,还有什么不能释怀的呢,关键是肚子里的孩子,又是新生的一代,相信凯蒂最终会将她教育好。
这大概是最好的结局,即使我觉得对瓦尔特十分不公平。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篇31
“德之不修,学之不讲”,“不”表示你需要立志。在德行上要立志好好修养,在学问上要立志好好研究。“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不能”表示你做得不够,需要努力。
春秋末年,天下大乱。孔子慨叹世人不能自见其过而自责,对此,他万分忧虑。他把道德修养、读书学习和知错即改三个方面的问题相提并论,在他看来,三者之间也有内在联系,因为进行道德修养和学习各种知识,最重要的就是要能够及时改正自己的过失或“不善”,只有这样,修养才可以完善,知识才可以丰富。
道德修养—“才”决定了我们培养的人是否合格,而“德”决定了我们培养的人是否可靠。作为教师的我们道德观念、道德标准、道德品质,对学生有直接教育和影响作用。作为教育工作者,必须通过具体的教育实践,提高学生的道德认识,促进学生正确道德观念的形成。教师只有用自己崇高的道德行为“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才能促使其健康成长。
读书学习,作为教师的我们还要不断的.读书学习,因为想要将学生教好的,我们就要努力让自己的大脑做一个小型的电脑,将学生需要的知识随时提取出来。这些知识就需要我们不断的从书中汲取。我们只有拥有丰富的知识和先进的教育理念、教育方法才能更好的适应当今教育的发展,才能塑造出能够适应时代发展的人才,才能够成为学生们喜欢的老师。
知错即改——作为一名老师,虽然我们都在努力的去关爱 、尊重每个学生,可有时犯错真的是在所难免的。教师唯一能做的就是在处理问题的过程中学会自我反省,采取必要的教育措施,学生才能亲其师、信其道,激发起他们的的学习热情,实现教育的最终目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篇32
“不经风雨怎能见彩虹”,这是我在暑期阅读王巨成的《震动》后发出的感慨。
本书讲述了六个性格各异的少男少女,因不同的原因相遇在郊外的山坳里。突然,一场前所未有的大地震爆发了,山崩地裂,大大小小的`山石和尘土滚下来,情况十分危急。六个人被困在山坳里,在缺水缺食、又有人受伤的情形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微妙和复杂。这是几个性格和人生经历完全不同的少年,有老师眼里的好学生,还有常人眼中的“坏男孩”。然而,求生的欲望最终使他们摈弃矛盾,团结在一起,在灾难中彼此关爱,同甘共苦,克服千难万险,终于重见天日。经历灾难后,他们的心灵都受到了洗礼,彼此之间建立了深厚的友谊。灾难没有把他们摧毁,却成了馈赠他们的礼物,从此他们变得更加坚强。
我被小说中六个主人公在灾难面前所表现出的真诚与信赖、坚强与勇敢深深地感动了。最让人难忘的是一名叫俞前进的同学(一次误会成了别人眼中的小偷),独自冒险回到镇上,找到了救援人员,最终救出被困同学。地震后,唯一一条通往镇上的路已被山石掩埋了,他只得拖着疲惫的身体翻山越岭。在行进中,他的右手中指被毒蛇咬伤了,他毅然决然地咬掉中指来保住性命。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啊!为了救那几个同学,历经艰难险阻。我被他的勇敢和坚强深深震撼了。
这是一本需要带手绢阅读的书。我一阅而不可收,一连读了几遍,每读完一次都会流泪。灾难无情,它毁灭幸福,夺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也许在死亡面前,我们无能为力,但是我们应该选择坚强,选择传递爱。我猛然醒悟,丰衣足食的我为何还会不知足,还会抱怨,我们其实应该感谢身边爱我们的人,应该感恩父母。珍惜生命,珍惜所拥有的一切,让有限的生命尽可能绽放异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篇33
“人为什么而活着?”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余华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是啊,人是为自己而活,不是为他人活,更不是为了追求荣华富贵,享受所谓的物质生活而活,我们活着是对生命的渴望,更是对幸福的追求。我是怕死的,因为我亲眼见了亲人是如何离去的,那一刻,我不知道该怎样去形容自己的心情,尽管当时我只有十岁,但从亲人们的痛心与悲伤中,我感受到了死亡的'可怕,那时的我开始有了对生命最真切的渴望。
作家余华在这本书中表现的死亡更让我震撼,那些或平淡、或惨烈、或失望的死,无一不让人思考生的意义。主人公福贵的一生坎坷,遭受了种种不幸,家中破产,先后失去父母妻子儿女,他是在死亡的相随下活着的,接踵而至的死亡将他的生活撕裂得粉碎。但是我认为他又是幸运的,在那个漫长黑暗的时代,他娶了一个好妻子,有懂事的孩子,虽然亲人相继逝去,但他乐观又坚强的活了下来。活着不是最大的幸运吗?
余华说“活着”是一个充满力量的词语,它的力量不是叫喊,也不是进攻,而是忍受,忍受生命的责任,忍受现实的幸福或苦难。生活中,总会听到有人唉声叹气,抱怨这个抱怨那个,他们忍受不了生命的责任,所以生活充满了负能量,他们只看到了现实的苦难,却忘记了现实给我们的幸福,忘记了活着可以欣赏生活中的多姿多彩,更可以感受到爱与幸福。读完这本书,我更加真切的意识到活着就应该珍惜当下、活在当下,享受美好的每一天,活得有意义,活出精彩,因为你永远不知道明天将会发生什么?等到哪一天死亡降临到自己身上时,后悔也来不及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篇34
野野口作案动机背后的心理,追溯到小时侯遭遇过的校园暴力。
这本书的精彩之处在于,以为在书中二分之一处读到了结局,却在后半部分的推理中推翻了前面的一切猜测,反转之大,颇感震惊。人在心里种下善根,就会结出善果。在心里种下恶根,就会结出恶果。恶意,绝不是一时兴起,一时冲动。校园暴力,这几个字可怕得令人发指。将恶意背后的大部分原因归咎于它,并无夸张之意。野野口在学校被欺负,遭遇校园暴力,又因为害怕被孤立,为了免遭校园暴力而参与校园暴力事件中。这种遭遇是校园暴力中十分常见的,一方面孩子不参与校园暴力就会遭到排挤,孤立,甚至成为被施暴的对象。另一方面,如果妥协加入施暴方,去孤立和敌对别的同学,就成为了校园暴力的'同谋者。校园暴力绝对是一个需要家长,老师和社会共同关注的严峻问题。最令人无助的事情也在东野圭吾的笔下大胆地纰漏着,当老师和同学对校园暴力置之不理,这是最可怕的冷漠对待,结果是任凭恶意蔓延,侵害无辜者。
回归到书中,野野口是有天赋和才华的,只是没有适当的机遇让他平步青云,而内心的嫉妒指向了他的好友日高,当自我价值感缺失时,就会对身边比较出众的人产生嫉妒,这种嫉妒心理同时在一点一点滋长野野口的恶意。所以,一个孩子的成长经历和心理健康状况,会在他今后的行为中贯穿始终。每次读完东野圭吾的小说,都容易产生类似家庭因素,校园暴力,等等,对孩子性格和行为产生的影响,这也是书中教育意义的成功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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