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承诺书
更新时间:2022-02-11 05:21:17 承诺书 我要投稿
【精品】诚信承诺书四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承诺书应用范围愈来愈广泛,承诺书是把口头承诺书面化规范化的一种产物。那么你有了解过承诺书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诚信承诺书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诚信承诺书 篇1
——博士研究生
我报名参加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xx年博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我已阅读并了解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等各级20xx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考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2.服从考试组织部门的.管理和安排,主动配合监考人员进行金属探测器安检、二代身份证核验等。一科考完后,主动将考场发放的考试文具收入文具袋并放置在桌上,最后一科考试结束后再将文具带走。
3.不涂改准考证上的任何信息,不在准考证上(包括正反面)写任何内容。
4. 妥善保存自己的二代身份证,保证在考试时使用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如无二代身份证或二代身份证芯片损坏无法读取信息,不进场考试。
5. 保证不将书刊、报纸、稿纸、资料、无线通讯工具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及收发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等违规物品带入考场。鉴于考场配有电子挂钟,不携带手表等计时工具进入考场。
6.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考试作弊涉嫌违法,如有违犯,接受司法机关
按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进行的处理。(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身份证号:xxxxxxxx
考生签名:xxx
时间:xxxxxx
诚信承诺书 篇2
为弘扬诚信工作的价值观,树立诚信的良好工作形象,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作为广东XXXX移动服务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本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明材料、证件,真实准确,若因上述信息、材料、证件不真实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本人确保身体状况适应工作要求,不隐瞒有碍工作的病情,若因身体原因不适应工作向人事处提供医院证明和书面说明。
三、本人遵守公司员工手册所有的规定及公司的员工解雇条例,在本单位工作期间不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若因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产生的纠纷,本人愿承担相应后果。
四、本人自愿与本单位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自觉维护自身及单位的合法权益。
五、本人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住址信息真实准确,若联系方式、住址发生变更将在变更后3日内告知人事处。
六、本人承诺对单位负责,不做损害单位名誉、利益的事情,诚信工作,不隐瞒影响工作的'事情,若有变动须按规定告知人事处并履行相应手续。
七、本人确保在工作中不做弄虚作假的事、对工作岗位负责,确保工作中对公司财物不做盗窃的行为或以占为已有为目的等行为,如果公司一旦发现本人有此行为,本人愿意以贪一倍十的计算方法赔偿给公司.当要赔偿金额太大本人没能力赔偿时,本人愿意向公司以写欠条的形式完成。(计算方式:贪1元*10=10元,构成刑事责任的,公司有权移交相关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八、本人以诚信作为工作的第一准则,自愿接受同事及主管部门的监督。
承诺人:
年月日
诚信承诺书 篇3
甲方:xx镇镇 村(居)民委员会
乙方:诚信计生小组组长 及小组成员共 人。
为充分调动广大村(居)民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体现育龄群众是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主人,推动诚信计生活动的有效开展,实现群众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承诺书:
一、权利义务
(一)甲方承诺
1、依法兑现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家、省制定的奖励扶助、救助和县民本计生工程的各项奖励优先优惠政策。
(1)依法生育的双女户顺产后在3个月内、剖产6个月内自觉落实节育手术,一次性给予3000元奖励,对农村夫妇政策内生育二孩的夫妇在规定期限内主动结扎的奖励1000元(其中,两女户在规定期间内主动结扎的奖励1500元);对政策内生育一孩的夫妇在规定期限内上环的奖励500元;对节育手术失败,主动落实补救措施的奖励1000元;对未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不宜上环、不宜结扎)导致以外怀孕的夫妇,主动落实补救措施的奖励500元。
(2)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每月发放2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直至子女满16周岁。
(3)农村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计划生育家庭,从该夫妇年满55周岁起按每人每年不低于8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独生子女子女伤残、死亡或现无子女的计划生育家庭,从该夫妇年满49周岁起按每人每年不低于110元的标准发放特别奖励扶助金。对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奖特扶对象,除上级奖励外,县财政每人每年增补120元;独女死亡现无子女的,每人每年增补240元。
(4)对年满45周岁的符合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条件或节育手术并发症(三等以上)的对象,未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县财政按最低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已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县财政每人每年增加100元补贴;对独生子女和两女户家庭,凡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县财政每人每年增加50元补贴,直至60周岁。
(5)对独女和二女户家庭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子女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承担,已婚育龄妇女在医院分娩的每人补助500元。
(6)对夫妻双方均为晚婚或晚育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0元;对期内新婚、再生育对象怀孕90天内主动上报孕情信息的一次性奖励500元。
(7)农村计划生育独双女户家庭的子女,录取县公办高中,独女户减免择校费的50%,双女户减免择校费的30%;对农村独女户考上大学(二本以上)的,县财政一次性给予5000元的奖励
(8)在农村土地集中整治整村推进拆迁安置中,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女户和主动放弃再生育指标户,每户可增加一个安置人口。
(9)已婚女职工在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延长产假30天,同时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女子父母光荣证》的,再增加产假30天。对晚婚晚育者,婚假、产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不影响其应享受的福利及评奖评优。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按规定享受休假期。
(10)对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其独生子女在入托、入园、入学、就医、就业等方面,予以优先照顾;困难群众应当优先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并适当提高生活保障金。
(11)镇、村居委会积极帮助因重大疾病或因手术致并发症、后遗症致贫的诚信计生家庭,向有关部门申请优先列为困难户救助,同时对诚信计生困难家庭给予帮(扶)助。
(12)当地政府给予当年遵守本承诺书、没有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政策的诚信计生小组成员每人每年一定的物质奖励,对诚信计生小组长给予双倍的物质奖励和一定报酬。
(13)优先免费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再就业培训,优先免费参加农业、科技、水产畜牧兽医等部门举办的养殖、种植技术培训。
3、提供优质服务:免费办理《生育健康服务证》、《生育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积极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政策咨询和宣传品发放;免费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婚育知识、科技信息、生殖保健知识、优生优育知识、常见妇科病检查等服务;免费为乙方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和补救措施(上环、取环、人流、引产、结扎等),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定期为乙方提供孕情、孕期保健服务,做好术后、生育后回访。
4、对计生家庭户承诺不再生育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的,统一免费发放《诚信计生户光荣牌》,减少育龄妇女孕环检次数。对已婚育龄妇女年满40周岁或一方已采取绝育手术、患不孕症或不育症对象户及其他不可孕育(含无配偶的)的,采取访视服务,每年参加统一组织的生殖健康检查一次;对夫妻一方或家庭主要成员或近亲属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村(居)两委在职干部,以公职作为担保,承担计划生育连带责任及生育一男孩和放弃再生育指标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户,每年开展二次孕(环)检服务。对40周岁以下生育一女孩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户或二多孩未结扎、初婚待育、再婚夫妻有子女且未实行结扎对象,每年开展四次孕检、二次环检服务。
(二)乙方承诺
本人自愿加入诚信计生小组,并承诺做到以下:
1、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自觉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村规民约和本承诺书中规定的各项义务,主动接受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自觉参加妇检、康检及其他生殖健康服务。
2、结婚、怀孕、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应及时向甲方申报有关情况。
3、依法生育一孩的,顺产生育后3个月内,剖宫产8个月内在计生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自觉落实上环措施;依法生育两个子女后,按时落实长效选择避孕节育措施。
4、做到一胎持证生育,二胎持证怀孕。怀孕后,不私自鉴定胎儿性别,不违反规定做人流引产;落实节育措施后意外导致政策外怀孕的,自愿主动落实补救措施。
5、夫妻双方对未成年子女有教育义务,督促其按法定年龄结婚、按政策生育,并负有在1个月内将子女新婚、怀孕信息告知镇、村责任。
6、自觉遵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如外出务工,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自觉申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省内免办),主动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主动接受户籍地和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在外期间每年不少于3次向村(居)反馈孕环情情况。
7、诚信小组成员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对出现政策外怀孕行为的,其他成员积极主动做好说服劝解工作,动员其采取补救措施;违法生育行为的,收回《诚信计生户光荣牌》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退回之前取得的所有奖励。
8、补充承诺:
二、违约责任及承诺效力
甲方未履行约定义务的,乙方可提出质询和批评,由镇人民政府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纪律处理。乙方未履行约定义务的,违约人本人除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处理外,不再享受相关优先优惠政策,原享受的相关优先优惠予以追回;同一诚信小组成员出现违法生育,其他成员按照村规民约规定承担违约连带责任。
本承诺书有效期2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计算。在承诺书有效期内,承诺内容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修改变化的,依据合法性原则,承诺双方约定自动适应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三、本承诺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小组其他成员可留复印件。
甲方: 村委会(盖章)
乙方:诚信计生小组组长(签字):
小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诚信承诺书 篇4
本人系 (单位)工作人员,现申报 系列(专业) 级专业技术资格。 本人承诺所提交的所有评审材料(包括学历、职称、奖励证书及论文、业绩证明等材料)均为真实。如材料提供虚假、失实,本人自愿五年内停止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并接受人社局等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本公示证明一式两份,一份连同申报材料上报,一份单位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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